那曲市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那曲市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 (略) 尼玛县县城东南方向约4.7 公里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正式运行,由于现状填埋场库区已基本填满,尼玛县急需对原填埋场进行扩建,用来填埋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项目总征地面积34506.27m2,合约51.76亩;站区总体功能布局分两大区域,分别为生产作业区、附属场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专题报告→得出结论,环评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改善的推动作用,并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分析;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起止时间
采用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良才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西藏 (略) 联系人:耿守勋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尼玛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作者(166点击查看>>*8598,已修改2次),最新修改于2023-04-24 17:46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址: (略) 尼玛县县城东南方向约4.7 公里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 (略) 尼玛县县城垃圾填埋场于2015年正式运行,由于现状填埋场库区已基本填满,尼玛县急需对原填埋场进行扩建,用来填埋日益增加的生活垃圾。项目总征地面积34506.27m2,合约51.76亩;站区总体功能布局分两大区域,分别为生产作业区、附属场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专题报告→得出结论,环评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改善的推动作用,并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书主要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分析;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针对目前该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的了解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该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其它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起止时间
采用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将在本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尼玛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肖良才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西藏 (略) 联系人:耿守勋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尼玛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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