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天台县佳安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拟对天台县佳安橡塑有限公司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行审环建示[2023]2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 (略) 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园区鸿泰路100号
三、建设单位:天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426万元,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轮胎顶打磨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CS2、VOCs和臭气浓度 | 轮胎顶炼胶、压延工序单设隔间,在密炼机出料口设集气罩,两侧设硬质围挡,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开炼机为敞开式设备,企业拟在开炼机辊筒上方设置集气罩,两侧设硬质围挡,前后进出料口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两侧设硬质围挡,前后进出料口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硫化机集中布置,企业在硫化机左右后三面设硬质围挡,操作面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对打磨机设置密闭打磨间,换气次数每小时20次。打磨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与密炼、开炼、压延、硫化废气一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密炼废气 | ||||
开炼废气 | ||||
压延废气 | ||||
轮胎顶硫化废气 |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CS2、VOCs和臭气浓度 | 本项目设置密闭打磨间,换气次数每小时20次;硫化罐硫化过程中整个罐体保持密闭状态,无废气排放,大部分硫化废气随泄压过程排出,泄压口位于硫化罐顶部,泄压时硫化废气通过管道先引入缓冲罐暂存后再接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开罐降温过程中还会有少量硫化废气排出,企业在硫化罐开口侧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采用软帘围合,开罐后物料保持在罐内冷却,尽量减少开罐后硫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翻新轮胎硫化废气 | ||||
注塑/吹塑废气 | 氯*烯、HCl、非*烷总烃 | 注塑机/吹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采用软帘围合,收集效率以75%计。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22m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
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要求采用加盖的破碎机,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Cr、NH3-N |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经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地下水 | 落实原料仓库、危废仓库、循环水池等区域的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渗。 | |||
噪声 | 噪声 | 噪声 | 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和设备运行时间安排。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
固废 | 废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废胎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包封套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钢圈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液压油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包装桶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除尘灰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布袋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风险 | 1、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2、电气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4、末端治理过程防范;5、管理对策措施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 (略) 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4月25日
天行审环建示[2023]23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 (略) 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园区鸿泰路100号
三、建设单位:天 (略)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426万元,年产1.5万条轮胎顶、5000只翻新轮胎、800吨塑料制品。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 | 主要污染物 | 处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气 | 轮胎顶打磨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CS2、VOCs和臭气浓度 | 轮胎顶炼胶、压延工序单设隔间,在密炼机出料口设集气罩,两侧设硬质围挡,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开炼机为敞开式设备,企业拟在开炼机辊筒上方设置集气罩,两侧设硬质围挡,前后进出料口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在压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两侧设硬质围挡,前后进出料口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硫化机集中布置,企业在硫化机左右后三面设硬质围挡,操作面采用软帘隔离,上方设集气罩;对打磨机设置密闭打磨间,换气次数每小时20次。打磨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与密炼、开炼、压延、硫化废气一并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密炼废气 | ||||
开炼废气 | ||||
压延废气 | ||||
轮胎顶硫化废气 |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非*烷总烃、CS2、VOCs和臭气浓度 | 本项目设置密闭打磨间,换气次数每小时20次;硫化罐硫化过程中整个罐体保持密闭状态,无废气排放,大部分硫化废气随泄压过程排出,泄压口位于硫化罐顶部,泄压时硫化废气通过管道先引入缓冲罐暂存后再接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开罐降温过程中还会有少量硫化废气排出,企业在硫化罐开口侧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采用软帘围合,开罐后物料保持在罐内冷却,尽量减少开罐后硫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与硫化废气一并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25m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翻新轮胎硫化废气 | ||||
注塑/吹塑废气 | 氯*烯、HCl、非*烷总烃 | 注塑机/吹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采用软帘围合,收集效率以75%计。废气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22m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
破碎粉尘 | 颗粒物 | 要求采用加盖的破碎机,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CODCr、NH3-N |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经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
地下水 | 落实原料仓库、危废仓库、循环水池等区域的防控措施和分区防渗。 | |||
噪声 | 噪声 | 噪声 | 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和设备运行时间安排。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要求 |
固废 | 废边角料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废胎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包封套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钢圈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液压油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包装桶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除尘灰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布袋 | 一般固废 | (略) 回收利用 | ||
废活性炭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风险 | 1、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2、电气设备安全防范措施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4、末端治理过程防范;5、管理对策措施 |
七、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材料。按此材料,环评 (略) 政务服务网网站、周边敏感点公告栏进行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政务服务网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36号审批室
电子信箱:*@*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5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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