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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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3月31日,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融拓(宁夏) (略) ),并邀请三位专家(名单附后)进行验收评审。验收组通过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情况介绍,经现场查看、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租赁苏银工业坊7#厂房,实际建筑面积为1980m2,对厂房进行了分割布局,主要建设了1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及1座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并配套建设了办公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实验室实际主要以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检测等为主,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的实际最大产能为年产500t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2月23日,企业取得了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部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2-*-89-01-*);

2022年7月,企业委托宁夏 (略) 编制完成了《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7月8日,企业取得了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国土和规划建设部《关于审查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苏银土规建函[2022]42号)。

2022年9月12日,企业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022-018-L)。

2023年2月2日,企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75WFK15T001Y)。

2022年7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项目从立项到调试过程中均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5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6%。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占比增加。

4.验收范围

本次仅针对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装置、采取的环保设施及措施等基本与环评内容一致,或采取的环保措施优于环评,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⑴生产线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物料转移节点均采取了真空上料泵进行负压投、放料,实现物料密闭输送,粉尘主要为筛分过程产生的不符合粒径要求的较细粒径产品,经引风机引至配套的2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⑵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的*醇,在实验室内设置了6台集气罩和1台通风橱,实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通风橱引至厂房侧墙外排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⑴超纯水机排水

本项目实验室超纯水机制备软水的过程中的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TDS,属于清净下水,且产生量较小,直接进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超声波清洗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超声波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清洗的玻璃器皿主要用于盛装酒精,酒精易挥发,污染物浓度较低,且产生的清洗废水量较小,因此直接进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北侧现有1座化粪池(12m3)处理后与超纯水机排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排放浓度可满足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最终进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整形机、混合机、振动筛、干燥机、空压机及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装了减振措施,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袋、废铁等磁性物质及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5m2),废包装袋、废铁等磁性物质定期外售处理,不合格品作为降级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原料外售给增碳剂厂家,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由 (略) 回收;废酒精桶、废NMP桶、废电解液桶属于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均为HW49,废物代码均为900-047-49,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8m2),定期交由宁夏 (略) 处理;超纯水机产生的废反渗透组件及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储存,废滤芯更换频率约1次/a,废反渗透组件更换频率约1次/3a,验收期间未产生废反渗透组件及废滤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防渗措施

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间,基础采用0.21mm厚的防腐玻璃纤维布+抗渗混凝土(0.2m)+PVC地板革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10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实验车间、电池材料检测室、电池实验线,其中电池材料检测室基础采取原有混凝土结构(0.2m)+PVC地板革进行防渗,实验车间、电池实验线基础采取原有混凝土结构(0.2m)+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一般防渗,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7cm/s的要求;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其余区域,采取原有混凝土结构+泥基自流平地面的硬化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车间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3mg/m3,各监控点各时段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39mg/m3,分别低于《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即30mg/m3)及表6中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即0.3mg/m3)。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值在7.36-7.47之间,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311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17.19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8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126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浓度值为768mg/L。各项监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及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dB(A)~5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dB(A)~43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袋及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5m2),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处理,不合格品作为降级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原料外售给增碳剂厂家,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由 (略) 回收;废酒精桶、废NMP桶、废电解液桶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8m2),定期交由宁夏 (略) 处理;验收期间未产生废反渗透组件及废滤芯,带产生后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项目建设对环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噪声等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且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投诉现象,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经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运行正常,经检测,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验收意见及签到册.pdf

验收报告--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终版4.24) .pdf

2023年3月31日


,银川

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3月31日,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对“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融拓(宁夏) (略) ),并邀请三位专家(名单附后)进行验收评审。验收组通过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情况介绍,经现场查看、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银川苏银产业园,租赁苏银工业坊7#厂房,实际建筑面积为1980m2,对厂房进行了分割布局,主要建设了1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及1座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并配套建设了办公区等辅助设施。项目实验室实际主要以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发、检测等为主,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的实际最大产能为年产500t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2月23日,企业取得了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部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2-*-89-01-*);

2022年7月,企业委托宁夏 (略) 编制完成了《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2年7月8日,企业取得了苏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国土和规划建设部《关于审查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苏银土规建函[2022]42号)。

2022年9月12日,企业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022-018-L)。

2023年2月2日,企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75WFK15T001Y)。

2022年7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日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项目从立项到调试过程中均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00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5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6%。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占比增加。

4.验收范围

本次仅针对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装置、采取的环保设施及措施等基本与环评内容一致,或采取的环保措施优于环评,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⑴生产线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物料转移节点均采取了真空上料泵进行负压投、放料,实现物料密闭输送,粉尘主要为筛分过程产生的不符合粒径要求的较细粒径产品,经引风机引至配套的2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⑵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废气主要成分为挥发的*醇,在实验室内设置了6台集气罩和1台通风橱,实验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通风橱引至厂房侧墙外排气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⑴超纯水机排水

本项目实验室超纯水机制备软水的过程中的排水主要污染因子为TDS,属于清净下水,且产生量较小,直接进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⑵超声波清洗废水

本项目实验室超声波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清洗的玻璃器皿主要用于盛装酒精,酒精易挥发,污染物浓度较低,且产生的清洗废水量较小,因此直接进园区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北侧现有1座化粪池(12m3)处理后与超纯水机排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排放浓度可满足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最终进入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整形机、混合机、振动筛、干燥机、空压机及各类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装了减振措施,经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袋、废铁等磁性物质及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5m2),废包装袋、废铁等磁性物质定期外售处理,不合格品作为降级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原料外售给增碳剂厂家,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由 (略) 回收;废酒精桶、废NMP桶、废电解液桶属于危险废物,其废物类别均为HW49,废物代码均为900-047-49,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8m2),定期交由宁夏 (略) 处理;超纯水机产生的废反渗透组件及废滤芯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储存,废滤芯更换频率约1次/a,废反渗透组件更换频率约1次/3a,验收期间未产生废反渗透组件及废滤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防渗措施

厂区进行了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间,基础采用0.21mm厚的防腐玻璃纤维布+抗渗混凝土(0.2m)+PVC地板革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10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实验车间、电池材料检测室、电池实验线,其中电池材料检测室基础采取原有混凝土结构(0.2m)+PVC地板革进行防渗,实验车间、电池实验线基础采取原有混凝土结构(0.2m)+环氧树脂地坪漆进行一般防渗,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7cm/s的要求;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其余区域,采取原有混凝土结构+泥基自流平地面的硬化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车间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监测浓度最大值为2.3mg/m3,各监控点各时段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39mg/m3,分别低于《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即30mg/m3)及表6中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即0.3mg/m3)。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中pH值在7.36-7.47之间,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311mg/L,氨氮最大浓度值为17.19mg/L,悬浮物最大浓度值为8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值为126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浓度值为768mg/L。各项监测因子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及苏银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3dB(A)~5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dB(A)~43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包装袋及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5m2),废包装袋定期外售处理,不合格品作为降级产品外售,除尘灰作为原料外售给增碳剂厂家,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废锂电池由 (略) 回收;废酒精桶、废NMP桶、废电解液桶分区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8m2),定期交由宁夏 (略) 处理;验收期间未产生废反渗透组件及废滤芯,带产生后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储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项目建设对环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噪声等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且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投诉现象,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经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运行正常,经检测,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验收意见及签到册.pdf

验收报告--博尔特新材料(银川)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先进储能材料与器件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项目(终版4.24) .pdf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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