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焚烧炉无煤燃烧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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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焚烧炉无煤燃烧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焚烧炉无煤燃烧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8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是*龙控股集团的独资企业,成立于2007年11月, (略) 宁河经济开发区*龙路(东经117°46"22.94",北纬39°19"3.86"),建厂至今,共建设了5条制浆造纸生产线,配置了2台固体废物焚烧炉用以消化处理造纸废渣和污泥,原设计为掺烧煤炭助燃。 (略) 燃用煤数量,决定实施焚烧锅炉无煤燃烧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给煤系统改造、轻渣系统改造、焚烧炉改造(包括炉内浇注料、风帽、排渣系统等),天然气点火及沼气助燃,土建以及控制系统设计;改造汽冷包墙,过热器,蒸发器,空预器等,并增加SNCR脱硝装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处理*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造纸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废渣和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并向造纸生产车间提供所需部分热负荷,同时利用热电联产为造纸生产提供部分电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现有焚烧炉给料系统、焚烧炉、灰渣系统进行改造并新增SNCR脱硝设施,不进行大规模的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是进行设备的局部改造、安装、调试,不涉及土方开挖、地面平整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预计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2台焚烧炉尾气分别经各自的空气分级燃烧+SNCR+半干法脱硫脱酸塔+一级布袋除尘+喷吹活性炭+二级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的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T 1101-2021)中表1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应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厂区内现有的2台焚烧炉进行改造,不再掺烧煤,仅涉及燃料的破碎处理及燃烧,不使用新水。仅新增SNCR脱硝装置配制氨水脱硝需使用新水,新水依托净水间软水制备系统制备后,供配制氨水使用,水随烟气蒸发余热回用,因此无生产废水的排放;本项目职工不新增,因此无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对于进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的各股废水量基本无影响,水质不变,浓度不变。本项目的实施不新增废水的排放量,废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天津 (略) ( (略) 宁河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要求,排水去向合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焚烧炉进行改造,将原有的二轴细粒破碎机更换为四轴细粒破碎机,新增设备主要为给料机、清堵装置、沼气燃烧系统、SNCR脱硝装置等,不新增风机、水泵,无主要的噪声源,对现有厂区噪声无显著影响,厂内交通运输噪声与实施前相比略有降低,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全厂厂界噪声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使用木片、秸秆、玉米芯、树皮和芦苇等替代煤,其主要成分属于生物质燃料,所含元素以C、O、H、N为主,具有可燃性,成分相对简单,预计不会对焚烧炉的稳定运行造成影响。项目实施后,产生灰渣、炉渣均较实施前减少。其中焚烧炉一次除尘灰、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灰渣仓,外运综合利用;二次除尘灰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上述固体废物相应的暂存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无变化,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其最终处置去向,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 报告书中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地下水污染范围小、可控,土壤污染范围可控。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经预测,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项目的建设从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该项目的建设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 (略) 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天津环 (略) 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周围企业的工作人员。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到邮箱(*@*63.com),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开信息公示时间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意见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提出。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附件:*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玖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焚烧炉无煤燃烧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8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是*龙控股集团的独资企业,成立于2007年11月, (略) 宁河经济开发区*龙路(东经117°46"22.94",北纬39°19"3.86"),建厂至今,共建设了5条制浆造纸生产线,配置了2台固体废物焚烧炉用以消化处理造纸废渣和污泥,原设计为掺烧煤炭助燃。 (略) 燃用煤数量,决定实施焚烧锅炉无煤燃烧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给煤系统改造、轻渣系统改造、焚烧炉改造(包括炉内浇注料、风帽、排渣系统等),天然气点火及沼气助燃,土建以及控制系统设计;改造汽冷包墙,过热器,蒸发器,空预器等,并增加SNCR脱硝装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处理*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造纸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废渣和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并向造纸生产车间提供所需部分热负荷,同时利用热电联产为造纸生产提供部分电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现有焚烧炉给料系统、焚烧炉、灰渣系统进行改造并新增SNCR脱硝设施,不进行大规模的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是进行设备的局部改造、安装、调试,不涉及土方开挖、地面平整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和施工固废,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预计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2台焚烧炉尾气分别经各自的空气分级燃烧+SNCR+半干法脱硫脱酸塔+一级布袋除尘+喷吹活性炭+二级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的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T 1101-2021)中表1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应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厂区内现有的2台焚烧炉进行改造,不再掺烧煤,仅涉及燃料的破碎处理及燃烧,不使用新水。仅新增SNCR脱硝装置配制氨水脱硝需使用新水,新水依托净水间软水制备系统制备后,供配制氨水使用,水随烟气蒸发余热回用,因此无生产废水的排放;本项目职工不新增,因此无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对于进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站的各股废水量基本无影响,水质不变,浓度不变。本项目的实施不新增废水的排放量,废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天津 (略) ( (略) 宁河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和水量要求,排水去向合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焚烧炉进行改造,将原有的二轴细粒破碎机更换为四轴细粒破碎机,新增设备主要为给料机、清堵装置、沼气燃烧系统、SNCR脱硝装置等,不新增风机、水泵,无主要的噪声源,对现有厂区噪声无显著影响,厂内交通运输噪声与实施前相比略有降低,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全厂厂界噪声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使用木片、秸秆、玉米芯、树皮和芦苇等替代煤,其主要成分属于生物质燃料,所含元素以C、O、H、N为主,具有可燃性,成分相对简单,预计不会对焚烧炉的稳定运行造成影响。项目实施后,产生灰渣、炉渣均较实施前减少。其中焚烧炉一次除尘灰、炉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灰渣仓,外运综合利用;二次除尘灰为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上述固体废物相应的暂存设施依托现有工程无变化,本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其最终处置去向,处置途径可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 报告书中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地下水污染范围小、可控,土壤污染范围可控。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经预测,项目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项目的建设从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该项目的建设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 (略) 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天津环 (略) 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2-*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周围企业的工作人员。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到邮箱(*@*63.com),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开信息公示时间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意见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提出。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附件:*龙纸业(天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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