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7#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湖南 (略) 位于长沙高新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自有的梦洁工业园7#厂房五楼建设,总占地面积为550m2,建筑面积550m2,项目不新建建筑物,使用厂房为梦洁工业园预留的空置厂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化学实验室、洗水室、前处理实验室、日晒室、晾干室、办公室等,项目运营后主要从事布料质检,所 (略) 产品,不接受外来样品检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实行废液分离,对溶液配置产生的危险废液和头道清洗废液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对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般试剂配置产生的溶液配置废水、后道清洗废水和水浴水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汇集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雷锋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溶剂使用过程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项目溶剂使用量很小且实验溶剂使用过程基本在自动化密闭容器中进行,使用过程中溶剂挥发量较少,大部分溶剂都进入实验废液中,挥发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由18m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氯化氢、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气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泵机设备噪声和通风橱噪声,其源强70~85dB(A)。噪声源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可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固废包括废溶剂瓶、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手套和口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瓶、废样品、废过滤材料等,收 (略)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7#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湖南 (略) 位于长沙高新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自有的梦洁工业园7#厂房五楼建设,总占地面积为550m2,建筑面积550m2,项目不新建建筑物,使用厂房为梦洁工业园预留的空置厂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化学实验室、洗水室、前处理实验室、日晒室、晾干室、办公室等,项目运营后主要从事布料质检,所 (略) 产品,不接受外来样品检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实行废液分离,对溶液配置产生的危险废液和头道清洗废液收集后作为危废处置;对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般试剂配置产生的溶液配置废水、后道清洗废水和水浴水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汇集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雷锋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湘江,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溶剂使用过程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项目溶剂使用量很小且实验溶剂使用过程基本在自动化密闭容器中进行,使用过程中溶剂挥发量较少,大部分溶剂都进入实验废液中,挥发的少量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由18m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烃表征)、氯化氢、硫酸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氨气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泵机设备噪声和通风橱噪声,其源强70~85dB(A)。噪声源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可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固废包括废溶剂瓶、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手套和口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瓶、废样品、废过滤材料等,收 (略)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 (略) 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