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池梯次利用建设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001008003002023/2023-4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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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池梯次利用建设智能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001008003002023/2023-45463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浦 (略) 电池梯次利用建设智能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空港新区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27a地块

建设单位:瑞浦 (略)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利用A-27a地块现有厂房,于生产车间4F新建电池梯次利用线1条,年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1000吨。配套建设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以及回收利用产线、仓储仓库和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定员及班制:年工作300天,梯次利用线日生产时间10h,夜间不生产。由于作业制度问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均从厂区内部调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宝龙世家

人群

西北侧

670

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

人群

西北侧

890

(略) 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基地

人群

北侧

1220(办公区)

德信碧桂园观澜苑

人群

西北侧

710

金海社区(包括原空港新区管委会)

人群

东北侧

1370

万科世纪公元

人群

西南侧

715

龙湾区 (略) (略)

人群

东北侧

157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经AERSCREEN3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评价,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落地浓度较小,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3、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

4、固废:不合格电池包、模组和电芯、电池包和模板塑料外壳、隔板及托盘、铜排及线束、BMS系统、高压安全盒、导线及连接片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子零部件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临时贮存和委托处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无新增污废水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梯级利用线电池包及模组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除尘后排放。

3、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厂区固化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实现零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建设及将来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可以认为,项目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联系方式:0577-8696 8381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525号同人恒*大厦20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7- *传真:0577-*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浦 (略)

联系人:朱工电话:*地 址: (略) 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205号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瑞浦 (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浦 (略) 电池梯次利用建设智能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空港新区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27a地块

建设单位:瑞浦 (略)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利用A-27a地块现有厂房,于生产车间4F新建电池梯次利用线1条,年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1000吨。配套建设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以及回收利用产线、仓储仓库和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定员及班制:年工作300天,梯次利用线日生产时间10h,夜间不生产。由于作业制度问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均从厂区内部调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宝龙世家

人群

西北侧

670

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

人群

西北侧

890

(略) 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基地

人群

北侧

1220(办公区)

德信碧桂园观澜苑

人群

西北侧

710

金海社区(包括原空港新区管委会)

人群

东北侧

1370

万科世纪公元

人群

西南侧

715

龙湾区 (略) (略)

人群

东北侧

157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经AERSCREEN3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评价,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落地浓度较小,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3、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

4、固废:不合格电池包、模组和电芯、电池包和模板塑料外壳、隔板及托盘、铜排及线束、BMS系统、高压安全盒、导线及连接片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子零部件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临时贮存和委托处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无新增污废水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梯级利用线电池包及模组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除尘后排放。

3、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厂区固化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实现零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建设及将来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可以认为,项目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联系方式:0577-8696 8381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525号同人恒*大厦20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7- *传真:0577-*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浦 (略)

联系人:朱工电话:*地 址: (略) 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205号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瑞浦 (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浦 (略) 电池梯次利用建设智能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空港新区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27a地块

建设单位:瑞浦 (略)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利用A-27a地块现有厂房,于生产车间4F新建电池梯次利用线1条,年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1000吨。配套建设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以及回收利用产线、仓储仓库和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定员及班制:年工作300天,梯次利用线日生产时间10h,夜间不生产。由于作业制度问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均从厂区内部调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宝龙世家

人群

西北侧

670

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

人群

西北侧

890

(略) 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基地

人群

北侧

1220(办公区)

德信碧桂园观澜苑

人群

西北侧

710

金海社区(包括原空港新区管委会)

人群

东北侧

1370

万科世纪公元

人群

西南侧

715

龙湾区 (略) (略)

人群

东北侧

157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经AERSCREEN3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评价,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落地浓度较小,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3、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

4、固废:不合格电池包、模组和电芯、电池包和模板塑料外壳、隔板及托盘、铜排及线束、BMS系统、高压安全盒、导线及连接片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子零部件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临时贮存和委托处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无新增污废水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梯级利用线电池包及模组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除尘后排放。

3、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厂区固化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实现零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建设及将来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可以认为,项目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联系方式:0577-8696 8381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525号同人恒*大厦20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7- *传真:0577-*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浦 (略)

联系人:朱工电话:*地 址: (略) 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205号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瑞浦 (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止。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浦 (略) 电池梯次利用建设智能化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空港新区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27a地块

建设单位:瑞浦 (略)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利用A-27a地块现有厂房,于生产车间4F新建电池梯次利用线1条,年梯次利用锂离子电池1000吨。配套建设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以及回收利用产线、仓储仓库和综合利用。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定员及班制:年工作300天,梯次利用线日生产时间10h,夜间不生产。由于作业制度问题,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均从厂区内部调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附近主要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表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名称

保护对象

方位

边界与项目厂界距离(m)

宝龙世家

人群

西北侧

670

龙湾区罗峰实验学校

人群

西北侧

890

(略) 海洋水产养殖研究所永兴基地

人群

北侧

1220(办公区)

德信碧桂园观澜苑

人群

西北侧

710

金海社区(包括原空港新区管委会)

人群

东北侧

1370

万科世纪公元

人群

西南侧

715

龙湾区 (略) (略)

人群

东北侧

157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经AERSCREEN3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评价,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落地浓度较小,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可接受,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

3、噪声: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或4类标准。

4、固废:不合格电池包、模组和电芯、电池包和模板塑料外壳、隔板及托盘、铜排及线束、BMS系统、高压安全盒、导线及连接片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电子零部件等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后。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其中危废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临时贮存和委托处理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无新增污废水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梯级利用线电池包及模组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除尘后排放。

3、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厂区固化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实现零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在建设及将来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经评价分析,若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可以认为,项目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则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评审查部门和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联系方式:0577-8696 8381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府路525号同人恒*大厦20楼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7- *传真:0577-*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浦 (略)

联系人:朱工电话:*地 址: (略) 龙湾区空港新区滨海六路205号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公告单位:瑞浦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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