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11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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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11公示

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1 (略) (略)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棣州社区西环路东,御景花千墅西,西至西环路,南至荒地,北至山东惠民天宇 (略) ,东至御景花千墅,调查面积为1198m2(约合1.80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7.*°。该地块原为孙武街道棣州社区的农用地(水浇地)和宅基地,地块已纳入收储计划,目前还未收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2023年4月,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3年4月开展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1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分析和评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惠民县

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1 (略) (略) 惠民县孙武街道办事处棣州社区西环路东,御景花千墅西,西至西环路,南至荒地,北至山东惠民天宇 (略) ,东至御景花千墅,调查面积为1198m2(约合1.80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7.*°。该地块原为孙武街道棣州社区的农用地(水浇地)和宅基地,地块已纳入收储计划,目前还未收储,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的第一类用地。

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2023年4月,惠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鲁环发〔2020〕49号)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于2023年4月开展惠民县胡集镇陈集社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地块1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分析和评估,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土壤快筛检测)、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地块为无污染地块,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工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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