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关于2023年0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德州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关于2023年0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德州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
关于2023年0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4月25日我部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25日-2023年04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通讯地址: (略) 东风东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4500件游乐设备、面板、模具搬迁项目 | 建设单位 | 德州 (略) |
1 | 建设地点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与百得路交叉口南150米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环境保 (略) |
项目概况 | 德州 (略) 投资200万元建设年加工4500件游乐设备、面板、模具搬迁项目。项 (略)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与百得路交叉口南150米, (略) (略) 车间一间进行建设,建筑面积30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将公司原有的一条游乐设备、面板、模具生产线搬迁至本车间。 | |||
2 | 拟采用环保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混料、模具糊制成型、固化、修补工序产生的苯*烯、VOCs(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经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15 m高排气筒P1进行排放。苯*烯、VOCs、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15 m高排气筒P2进行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的要求,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苯*烯、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标准的要求,苯*烯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标准排放限值要求,VOCs和臭气浓度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部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由环卫部门清运,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处置途径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防治措施:经预测,该项目正常运行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周围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德州天衢新区行政审批部
关于2023年0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04月25日我部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25日-2023年04月26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通讯地址: (略) 东风东路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4500件游乐设备、面板、模具搬迁项目 | 建设单位 | 德州 (略) |
1 | 建设地点 |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与百得路交叉口南150米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环境保 (略) |
项目概况 | 德州 (略) 投资200万元建设年加工4500件游乐设备、面板、模具搬迁项目。项 (略)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与百得路交叉口南150米, (略) (略) 车间一间进行建设,建筑面积3000m2。主要建设内容有:将公司原有的一条游乐设备、面板、模具生产线搬迁至本车间。 | |||
2 | 拟采用环保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混料、模具糊制成型、固化、修补工序产生的苯*烯、VOCs(非*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经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之后通过1根15 m高排气筒P1进行排放。苯*烯、VOCs、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通过1根15 m高排气筒P2进行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的要求,VOCS的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标准,苯*烯、臭气浓度的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标准的要求,苯*烯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标准排放限值要求,VOCs和臭气浓度的最大落地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项目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部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由环卫部门清运,下脚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处置途径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防治措施:经预测,该项目正常运行时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周围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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