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的“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布局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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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的“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布局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的“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布局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鲤湾路1-5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于2021年6月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地块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岩土种类多,强度变化大,均匀性较差,为避免对周边密集的老旧建(构)筑物结构安全产生影响,降低施工风险,申请对该项目的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布局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地面停车位布局调整

将场地西南侧的非机动车位调整为机动车位。调整后,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03个调整为149个,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22个调整为31个,绿地面积由1336.52㎡调整为1311.55㎡。

(二)地下室调整

将地下室由3层调整为2层,并相应调整地下停车位布局。调整后,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261个调整为187个,立体停车位由103个调整为106个,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1289.51㎡调整为7526.34㎡。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42430.34㎡调整为38667.17㎡,总计容建筑面积维持30736.96㎡不变,建筑密度维持21.39%不变,绿地率由26.29%调整为25.8%,机动车停车位由283个调整为21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29个调整为175个,调整后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A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的“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布局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鲤湾路1-5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于2021年6月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地块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岩土种类多,强度变化大,均匀性较差,为避免对周边密集的老旧建(构)筑物结构安全产生影响,降低施工风险,申请对该项目的地下室及地面停车位布局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地面停车位布局调整

将场地西南侧的非机动车位调整为机动车位。调整后,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03个调整为149个,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22个调整为31个,绿地面积由1336.52㎡调整为1311.55㎡。

(二)地下室调整

将地下室由3层调整为2层,并相应调整地下停车位布局。调整后,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261个调整为187个,立体停车位由103个调整为106个,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1289.51㎡调整为7526.34㎡。

(三)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42430.34㎡调整为38667.17㎡,总计容建筑面积维持30736.96㎡不变,建筑密度维持21.39%不变,绿地率由26.29%调整为25.8%,机动车停车位由283个调整为21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29个调整为175个,调整后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 (略) 锦春路和金洲路交叉口)。

(二)“鲤湾路1-5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现场。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http://**.cn)。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共三个工作日)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 (略) 民中心A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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