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兵团分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等四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3年4月25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兵团分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等四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兵团分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深蓝环保科技危险废物贮存 建设项目 | (略) | 新疆 (略) | (略) | 该项 (略) 巴彦岱镇(第四师),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1"47.302",东经81°13"52.567"。项目主体工程:废铅蓄电池贮存库、废机油储罐区。辅助工程:办公室用房、电子地磅、消防水池。项目用地6000m2,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8.3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区域四周设临时围栏或围墙;营运期定期对道路开展清扫作业,洒水降尘。非*烷总烃通过引风机+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硫酸雾通过负压抽风系统+碱液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执行以上操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经循环水系统收集加石灰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施,加装消声减震装置并设临时隔声屏障,施工车辆定期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施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道路绿化的表土回填,泄露电解液经导流沟、截流槽引至应急事故池内,石灰中和渣、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废弃吸油棉、含油锯末、储罐底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在废铅蓄电池贮存库内分类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0999-* |
2 | 粮食加工扩建项目 | 六十九团 | 新疆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九团一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4"56.217",北纬43°47"14.122";总占地面积为33328m2。该项目扩建小型鲜米加工生产一条,购置小型鲜米加工设备一套,新建鲜食玉米分拣加工生产线一条,改建一栋低温成品库,改建一栋低温储存库,扩建烘干塔2座(内含2台18t/h生物质热风炉),配套粮食仓库4栋。建设完成后年烘干玉米*t。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和灰渣场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脱硫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烘干塔粉尘在通过外层加装防尘罩,玉米输送、筛分等环节采取密封环境措施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污设施,排入下水管网进入六十九团污水处理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脱硫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灰、粉尘、杂质及砂石统一收集后交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草木灰用于周边农田地土壤改良。 | 0999-* |
3 | 第四师六十九团七连祥和种植专业合作社 | 六十九团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祥和种植专业合作社 | (略)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九团七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5"47.57",北纬43°45"53.125"。总占地面积为10000m2。该项目主体工程:锅炉房、烘干塔(设10t/h 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辅助工程:办公用房、磅房。建设完成后年烘干玉米籽粒20000t。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79%。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粉尘通过烘干塔、输送带等密闭处理,执行以上操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和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经由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六十九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建企业水污染物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合理布局,在做好车间密闭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玉米筛选产生的杂质外售做饲料;燃生物质灰渣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储灰罐中,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包装袋,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至当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 | 0999-* |
4 | 兵团分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 62团、64团 (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2团、64团 (略) 。送出线路自63团220kV变电站为出线起点(N43°55"07.080",E80°41"57.313"),分别穿越第四师62团、64团 (略) 至终点兵团分区220kV变电站。主体工程:63团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永久占地:1.3473hm2;临时占地:15.462hm2;线路长度:34.6km2。该项目总投资947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土石方采用防尘布(网)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禁止夜间施工,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3类、2类标准。 (四)电磁环境防止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 099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兵团分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镇江西路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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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疆深蓝环保科技危险废物贮存 建设项目 | (略) | 新疆 (略) | (略) | 该项 (略) 巴彦岱镇(第四师),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1"47.302",东经81°13"52.567"。项目主体工程:废铅蓄电池贮存库、废机油储罐区。辅助工程:办公室用房、电子地磅、消防水池。项目用地6000m2,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8.36%。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区域四周设临时围栏或围墙;营运期定期对道路开展清扫作业,洒水降尘。非*烷总烃通过引风机+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硫酸雾通过负压抽风系统+碱液喷淋装置+15m高排气筒处理;执行以上操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经循环水系统收集加石灰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 (略) 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噪声设施,加装消声减震装置并设临时隔声屏障,施工车辆定期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高噪音设备施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就地用于道路绿化的表土回填,泄露电解液经导流沟、截流槽引至应急事故池内,石灰中和渣、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废抹布、废弃吸油棉、含油锯末、储罐底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在废铅蓄电池贮存库内分类分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 (五)强化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0999-* |
2 | 粮食加工扩建项目 | 六十九团 | 新疆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九团一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4"56.217",北纬43°47"14.122";总占地面积为33328m2。该项目扩建小型鲜米加工生产一条,购置小型鲜米加工设备一套,新建鲜食玉米分拣加工生产线一条,改建一栋低温成品库,改建一栋低温储存库,扩建烘干塔2座(内含2台18t/h生物质热风炉),配套粮食仓库4栋。建设完成后年烘干玉米*t。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4%。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沿途道路和灰渣场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营运期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脱硫塔进行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烘干塔粉尘在通过外层加装防尘罩,玉米输送、筛分等环节采取密封环境措施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污设施,排入下水管网进入六十九团污水处理站,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脱硫除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灰、粉尘、杂质及砂石统一收集后交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草木灰用于周边农田地土壤改良。 | 0999-* |
3 | 第四师六十九团七连祥和种植专业合作社 | 六十九团 |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祥和种植专业合作社 | (略)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六十九团七连,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25"47.57",北纬43°45"53.125"。总占地面积为10000m2。该项目主体工程:锅炉房、烘干塔(设10t/h 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辅助工程:办公用房、磅房。建设完成后年烘干玉米籽粒20000t。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79%。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物质热风炉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净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粉尘通过烘干塔、输送带等密闭处理,执行以上操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和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统一收集经由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六十九团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新建企业水污染物三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及合理布局,在做好车间密闭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玉米筛选产生的杂质外售做饲料;燃生物质灰渣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储灰罐中,作为有机肥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包装袋,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至当69团生活垃圾填埋场。 | 0999-* |
4 | 兵团分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 62团、64团 (略)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 (略) | (略) |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62团、64团 (略) 。送出线路自63团220kV变电站为出线起点(N43°55"07.080",E80°41"57.313"),分别穿越第四师62团、64团 (略) 至终点兵团分区220kV变电站。主体工程:63团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22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永久占地:1.3473hm2;临时占地:15.462hm2;线路长度:34.6km2。该项目总投资947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运输车辆使用蓬帘覆盖,避免沿途洒落,土石方采用防尘布(网)苫盖,禁止焚烧可燃垃圾;沿途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减少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进行一切排放废水的施工作业,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残留物,严禁各类施工废水、废渣弃入地表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禁止夜间施工,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3类、2类标准。 (四)电磁环境防止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弃土,综合利用,施工生活垃圾运至就近垃圾转运站处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检修废弃物和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和生态补偿措施。合理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临时堆土场、砂石料等做好遮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造成沙土飞扬,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七)建立健全施工、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 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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