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机房建设项目上海市直辖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保乐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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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机房建设项目上海市直辖市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保乐路2号

备案系统登记表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04-25

(略) 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机房建设项目
(略) (略) 闵行区华漕镇保乐路2号 31.16
(略) 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琦
39.75 25.8
2023-04-17
扩建
建设内容: (略) 闵行区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卫生服务中心”) (略) 闵行区华漕镇诸翟保乐路2号。卫生服务 (略)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11B1001),批准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已 (略)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闵卫放证字(2006)第0043号)。根据开展诊疗工作的需要,卫生服务中心在辅楼一楼内扩建一间CT机房(内置台NeuViz Extra型“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以下统称“CT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放射防护规定对 CT机房进行屏蔽防护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名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设备型号:NeuVizExtra;设备编号:N126E*;技术参数:140kV、667mA;探测器排数:63排;生产厂家:东软 (略) ;机房名称:CT机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第四款“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卫生验收”规模: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第6.1.2条规定要求,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本项目扩建的CT机房位于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内,机房有效面积为31.16m(6.70mX4.65m),室内空间高度为2.81m。
环保措施:
(1) (略) 国行区华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CT 机房项目属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为X射线装置产生的电离辐射。根据《射线装置分类》,该项目新配备的 CT机属于III类射线装置。依据《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该项目属于B 类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按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 号)以及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与诊疗风险,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属于“危害一般类”(2)本项目涉及扩建的 CT 机房位于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内,且位于一块相对独立区域,周围除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之外,很少有无关人员聚集逗留:射线装置操作位于机房控制室内,与曝光室分室:机房墙上安装有观察窗,便于隔室操作,机房整体布局合理。CT 机房有效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3)卫生服务中心将机房的曝光室划分为控制区,将机房外人员可到达的相邻区域划分为监督区。本项目射线工作场所分区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规(5)CT机房设置的安全防护控制措施,包括在机房门上贴“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与防护门联动、设置观察窗等。在安全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照射,符合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机房内已设置动力通风装置。该项目X射线摄影设备的最高管电压为 140kV,职业病危害因素X射线仅在开机曝光时产生,在曝光结束后即停止出束,因此,没有放射性液体、固体和气体废物产生。
, (略) ,闵行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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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闵行区华漕镇保乐路2号 31.16
(略) 闵行区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沈琦
39.75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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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
建设内容: (略) 闵行区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卫生服务中心”) (略) 闵行区华漕镇诸翟保乐路2号。卫生服务 (略)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11B1001),批准诊疗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传染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已 (略)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 (闵卫放证字(2006)第0043号)。根据开展诊疗工作的需要,卫生服务中心在辅楼一楼内扩建一间CT机房(内置台NeuViz Extra型“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以下统称“CT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放射防护规定对 CT机房进行屏蔽防护设计施工以及建设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名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设备型号:NeuVizExtra;设备编号:N126E*;技术参数:140kV、667mA;探测器排数:63排;生产厂家:东软 (略) ;机房名称:CT机房。《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第四款“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卫生验收”规模: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第6.1.2条规定要求,X射线设备机房(照射室)的设置应充分考虑邻室(含楼上和楼下)及周围场所的人员防护与安全。本项目扩建的CT机房位于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内,机房有效面积为31.16m(6.70mX4.65m),室内空间高度为2.81m。
环保措施:
(1) (略) 国行区华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CT 机房项目属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为X射线装置产生的电离辐射。根据《射线装置分类》,该项目新配备的 CT机属于III类射线装置。依据《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该项目属于B 类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按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 号)以及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与诊疗风险,该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属于“危害一般类”(2)本项目涉及扩建的 CT 机房位于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内,且位于一块相对独立区域,周围除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之外,很少有无关人员聚集逗留:射线装置操作位于机房控制室内,与曝光室分室:机房墙上安装有观察窗,便于隔室操作,机房整体布局合理。CT 机房有效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均符合《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的要求(3)卫生服务中心将机房的曝光室划分为控制区,将机房外人员可到达的相邻区域划分为监督区。本项目射线工作场所分区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规(5)CT机房设置的安全防护控制措施,包括在机房门上贴“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指示灯与防护门联动、设置观察窗等。在安全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潜在的照射,符合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机房内已设置动力通风装置。该项目X射线摄影设备的最高管电压为 140kV,职业病危害因素X射线仅在开机曝光时产生,在曝光结束后即停止出束,因此,没有放射性液体、固体和气体废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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