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发改局关于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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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发改局关于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辽市发改局关于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0号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管理行政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请示的函》(双城管函〔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阶咨审字〔2023〕JTD09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山东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3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太平鼓步行街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商业牌匾改造,步行街商业建筑外部改造,增加景观照明、表演舞台和旅游产品展位,以及治安监控系统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620㎡。其中商业牌匾改造面积1373m2,更换室外楼梯栏杆157m,建筑墙体粉刷面积830m2,修缮室外楼梯踏步面积102m2,楼体亮化7栋,网红霓虹灯1套,网红墙、灯箱1套,成品花箱36个(组),垃圾桶25个,旅游产品展位20个,购置舞台设备101台(套),步行街照明提升工程设备272台(套),太平鼓雕塑改造217台(套),治安监控系统1套,以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太平鼓步行街北街(北兴路与中兴路之间的双伊街路段)、太平鼓步行街西街(新市街与双伊街之间的中兴路段)和太平鼓步行街东街(双伊街与迎春街之间的中兴路段)。

四、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0个月,从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95.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5.06万元,设备购置费34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09万元,基本预备费33.13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六、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执行情况

该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基本一致;初步设计概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增加32.69万元,增加比例4.93%,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20]5号)中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不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的要求。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

双辽市发改局关于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0号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管理行政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请示的函》(双城管函〔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阶咨审字〔2023〕JTD09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山东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3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太平鼓步行街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商业牌匾改造,步行街商业建筑外部改造,增加景观照明、表演舞台和旅游产品展位,以及治安监控系统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620㎡。其中商业牌匾改造面积1373m2,更换室外楼梯栏杆157m,建筑墙体粉刷面积830m2,修缮室外楼梯踏步面积102m2,楼体亮化7栋,网红霓虹灯1套,网红墙、灯箱1套,成品花箱36个(组),垃圾桶25个,旅游产品展位20个,购置舞台设备101台(套),步行街照明提升工程设备272台(套),太平鼓雕塑改造217台(套),治安监控系统1套,以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太平鼓步行街北街(北兴路与中兴路之间的双伊街路段)、太平鼓步行街西街(新市街与双伊街之间的中兴路段)和太平鼓步行街东街(双伊街与迎春街之间的中兴路段)。

四、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0个月,从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95.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5.06万元,设备购置费34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09万元,基本预备费33.13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六、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执行情况

该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基本一致;初步设计概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增加32.69万元,增加比例4.93%,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20]5号)中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不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的要求。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

双辽市发改局关于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0号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管理行政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请示的函》(双城管函〔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阶咨审字〔2023〕JTD09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山东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3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太平鼓步行街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商业牌匾改造,步行街商业建筑外部改造,增加景观照明、表演舞台和旅游产品展位,以及治安监控系统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620㎡。其中商业牌匾改造面积1373m2,更换室外楼梯栏杆157m,建筑墙体粉刷面积830m2,修缮室外楼梯踏步面积102m2,楼体亮化7栋,网红霓虹灯1套,网红墙、灯箱1套,成品花箱36个(组),垃圾桶25个,旅游产品展位20个,购置舞台设备101台(套),步行街照明提升工程设备272台(套),太平鼓雕塑改造217台(套),治安监控系统1套,以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太平鼓步行街北街(北兴路与中兴路之间的双伊街路段)、太平鼓步行街西街(新市街与双伊街之间的中兴路段)和太平鼓步行街东街(双伊街与迎春街之间的中兴路段)。

四、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0个月,从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95.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5.06万元,设备购置费34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09万元,基本预备费33.13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六、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执行情况

该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基本一致;初步设计概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增加32.69万元,增加比例4.93%,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20]5号)中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不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的要求。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3日

(此文主动公开)

双辽市发改局关于双辽市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发改审批〔2023〕40号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 (略) 管理行政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请示的函》(双城管函〔2023〕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阶咨审字〔2023〕JTD095号)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山东 (略) 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关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审批〔2023〕3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略) 太平鼓步行街特色街区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太平鼓步行街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商业牌匾改造,步行街商业建筑外部改造,增加景观照明、表演舞台和旅游产品展位,以及治安监控系统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1620㎡。其中商业牌匾改造面积1373m2,更换室外楼梯栏杆157m,建筑墙体粉刷面积830m2,修缮室外楼梯踏步面积102m2,楼体亮化7栋,网红霓虹灯1套,网红墙、灯箱1套,成品花箱36个(组),垃圾桶25个,旅游产品展位20个,购置舞台设备101台(套),步行街照明提升工程设备272台(套),太平鼓雕塑改造217台(套),治安监控系统1套,以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 (略) 太平鼓步行街北街(北兴路与中兴路之间的双伊街路段)、太平鼓步行街西街(新市街与双伊街之间的中兴路段)和太平鼓步行街东街(双伊街与迎春街之间的中兴路段)。

四、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0个月,从2023年3月-2023年12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95.7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5.06万元,设备购置费346.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09万元,基本预备费33.13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六、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执行情况

该项目初步设计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及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基本一致;初步设计概算较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估算增加32.69万元,增加比例4.93%,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政发[2020]5号)中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不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的要求。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及招标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继续落实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 (略) 管理行政执法局、 (略) 财政局、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 (略) 应急局、 (略) 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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