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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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环境影响报告书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传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贡山县月角铁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怒江州贡山县普拉底乡月角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蔚来 (略)

项目概况

贡山县月角铁矿位于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原有项目于2009年9月取得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原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贡山县月角铁矿矿山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怒环发〔2009〕160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因2010年8月18日项目所在区域发生泥石流,导致项目的基础设施及坑口均被冲毁,停止建设。2016年,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怒政办法〔2016〕79号)要求, (略) 月角铁矿被纳入改造升级清单。本次技改后开采规模15万t/a,服务年限10.7a,矿区面积为1.7438km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前需对工业场地占地区进行植被清除,会对评价范围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将迫使动物迁往周边的适生环境。

2、本项目永久占地174.3896hm2,项目占地均利用原有占地,不会改变项目土地利用类型,工程开采过程会形成地表沉陷,会对地表沉陷范围内的林地等土地资源产生一定影响,使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对矿区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对矿区野生动物产生影响。

3、矿山开采对地下水水量的影响主要是开采后顶板发生垮落,形成导水裂缝带,从而使含水层遭到破坏,导致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并间接对与被破坏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其它含水层产生影响。

4、运营期运输扬尘、工业场地废气、坑下爆破及采矿风井排风粉尘无组织排放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开采沉陷形成沉陷裂缝或陷穴,加剧土壤侵蚀,造成土壤肥力降低以及保水保肥性降低。

6、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及柴油,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和柴油泄漏及爆炸事故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征占地红线进行施工活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开挖裸露面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方式,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加强近河工程区施工废水和废渣处置,减缓对东月各河水生生态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临时沉砂池(5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环境空气:通过采取围挡施工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至项目区垃圾桶,清运至月各村垃圾转运点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运营期对工业场地裸露地覆土绿化,开展矿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5.1017hm2,包含已破坏和计算沉降破坏面积,其中已破坏面积为2.089hm2,为PD2平硐、PD1平硐、PD3风井口、进场道路等已建工程),采取复垦恢复和补偿措施,并预留相关费用;加强对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铁矿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2、地表水环境:凿岩冷却水和矿坑涌水,经两座三级沉淀池(西采区100m3,东采区50m3)沉淀后,旱季全部回用于矿山凿岩冷却水,雨季24m3/d回用于矿山凿岩冷却水,剩余2.35m3/d用于选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周边林地施肥使用。

  3、地下水环境:对工业场地实施分区防控,重点防渗区为柴油暂存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沉淀池、旱厕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同时在东采区沉淀池下游附近设置1个监控井(监测因子包括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Fe、Mn、Cd、As、Zn、Hg、Pb),并定期监测,监控井监测到污染物上浮信息应及时进行巡查、检修。

  4、环境空气:项目坑下采矿及爆破废气经矿井通风系统抽排,工业场地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通过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降低车速、出场前冲洗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凿岩机、通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其中凿岩机、通风机位于矿硐内,空压机、水泵位于地面。通过采取设置空压机房、工业场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所在地位于峡谷地带,且项目位于峡谷最低位置,顺峡谷有河流和道路分布,不具备设置废石场的条件,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开采出来的矿石全部暂存于矿道内的溜井,待选厂需要时再经皮带运输,项目矿硐口与选厂原矿堆场距离约800m,方便运输,因此,本项目无废石产生。开采的矿石及低品位矿全部转运至选矿厂原料堆场作为原料使用,不在矿区内堆存。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旱厕池渣及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其中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选矿厂拟建的4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最终和选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淘与原矿一起运至选厂原料堆场作为原料使用;旱厕池渣及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土壤环境:对沉淀池定期巡查、检修,防止污水渗入土壤;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对下风向土壤定期进行跟踪监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控井;柴油储罐区设置围堰(35m3),以防泄漏事故发生导致污染物溢流到外环境中;项目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运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8日,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1日(共10日)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方式通过网站、报纸、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公示的内容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公示,公众参与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贡山县月角铁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4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传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编:*

项目名称

(略) 贡山县月角铁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怒江州贡山县普拉底乡月角村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蔚来 (略)

项目概况

贡山县月角铁矿位于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谷村,原有项目于2009年9月取得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原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关于 (略) 贡山县月角铁矿矿山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怒环发〔2009〕160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因2010年8月18日项目所在区域发生泥石流,导致项目的基础设施及坑口均被冲毁,停止建设。2016年,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怒江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怒政办法〔2016〕79号)要求, (略) 月角铁矿被纳入改造升级清单。本次技改后开采规模15万t/a,服务年限10.7a,矿区面积为1.7438km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前需对工业场地占地区进行植被清除,会对评价范围植被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将迫使动物迁往周边的适生环境。

2、本项目永久占地174.3896hm2,项目占地均利用原有占地,不会改变项目土地利用类型,工程开采过程会形成地表沉陷,会对地表沉陷范围内的林地等土地资源产生一定影响,使土地利用结构发生变化;对矿区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对矿区野生动物产生影响。

3、矿山开采对地下水水量的影响主要是开采后顶板发生垮落,形成导水裂缝带,从而使含水层遭到破坏,导致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并间接对与被破坏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其它含水层产生影响。

4、运营期运输扬尘、工业场地废气、坑下爆破及采矿风井排风粉尘无组织排放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5、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开采沉陷形成沉陷裂缝或陷穴,加剧土壤侵蚀,造成土壤肥力降低以及保水保肥性降低。

6、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机油及柴油,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机油和柴油泄漏及爆炸事故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征占地红线进行施工活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中开挖裸露面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方式,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加强近河工程区施工废水和废渣处置,减缓对东月各河水生生态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临时沉砂池(5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

  3、环境空气:通过采取围挡施工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等措施可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收集至项目区垃圾桶,清运至月各村垃圾转运点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运营期对工业场地裸露地覆土绿化,开展矿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5.1017hm2,包含已破坏和计算沉降破坏面积,其中已破坏面积为2.089hm2,为PD2平硐、PD1平硐、PD3风井口、进场道路等已建工程),采取复垦恢复和补偿措施,并预留相关费用;加强对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铁矿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2、地表水环境:凿岩冷却水和矿坑涌水,经两座三级沉淀池(西采区100m3,东采区50m3)沉淀后,旱季全部回用于矿山凿岩冷却水,雨季24m3/d回用于矿山凿岩冷却水,剩余2.35m3/d用于选厂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作为周边林地施肥使用。

  3、地下水环境:对工业场地实施分区防控,重点防渗区为柴油暂存间,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沉淀池、旱厕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小于1×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同时在东采区沉淀池下游附近设置1个监控井(监测因子包括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Fe、Mn、Cd、As、Zn、Hg、Pb),并定期监测,监控井监测到污染物上浮信息应及时进行巡查、检修。

  4、环境空气:项目坑下采矿及爆破废气经矿井通风系统抽排,工业场地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通过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降低车速、出场前冲洗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凿岩机、通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其中凿岩机、通风机位于矿硐内,空压机、水泵位于地面。通过采取设置空压机房、工业场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要求。

  6、固体废物:项目所在地位于峡谷地带,且项目位于峡谷最低位置,顺峡谷有河流和道路分布,不具备设置废石场的条件,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开采出来的矿石全部暂存于矿道内的溜井,待选厂需要时再经皮带运输,项目矿硐口与选厂原矿堆场距离约800m,方便运输,因此,本项目无废石产生。开采的矿石及低品位矿全部转运至选矿厂原料堆场作为原料使用,不在矿区内堆存。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旱厕池渣及沉淀池沉渣、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其中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选矿厂拟建的4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最终和选厂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起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淘与原矿一起运至选厂原料堆场作为原料使用;旱厕池渣及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7、土壤环境:对沉淀池定期巡查、检修,防止污水渗入土壤;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对下风向土壤定期进行跟踪监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8、环境风险: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并设置监控井;柴油储罐区设置围堰(35m3),以防泄漏事故发生导致污染物溢流到外环境中;项目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运营中的环境保护管理,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8日,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11日(共10日)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公示,公示方式通过网站、报纸、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公开。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公示的内容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公示,公众参与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略) 贡山县月角铁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承诺

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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