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4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4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工业园206号 | 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 | 山东腾辉 (略) | 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 (略) (略) 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工业园206号。现有“年产4万件铁路配件项目”于2017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17〕192号),2017年8月通过验收(博环验〔2017〕372号);现有“铁路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于2018 年4月 (略) 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18〕72号),2018年5月通过自主验收;现有“年产8万件铁路配件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 (略) 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18〕572号),2019年1月通过项目一期自主验收;现有“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1 (略) 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22〕10号),该项目目前尚未运行。现因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建设“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车间,新增1台电加热六方渗锌炉,新增一座钝化池,对“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项目”的60万件/年螺栓进行渗锌和钝化处理, (略) 场需求。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渗锌炉加料和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该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联系相关厂家外卖,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2023年4月21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关于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博山区大观园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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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工业园206号 | 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 | 山东腾辉 (略) | 淄博鲁兴铁路器材厂, (略) (略) 博山区城东街道安上工业园206号。现有“年产4万件铁路配件项目”于2017年6月 (略) 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17〕192号),2017年8月通过验收(博环验〔2017〕372号);现有“铁路配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于2018 年4月 (略) 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18〕72号),2018年5月通过自主验收;现有“年产8万件铁路配件项目”于2018年11月14日 (略) 环境保护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18〕572号),2019年1月通过项目一期自主验收;现有“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1 (略) 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22〕10号),该项目目前尚未运行。现因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建设“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利用厂区现有车间,新增1台电加热六方渗锌炉,新增一座钝化池,对“高强度螺栓增加生产线项目”的60万件/年螺栓进行渗锌和钝化处理, (略) 场需求。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一)项目依托现有厂房,无土建工程。项目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 (二)该项目营运期生产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该项目渗锌炉加料和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该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得外排。 (四)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综合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联系相关厂家外卖,做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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