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河南林镁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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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河南林镁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河南林镁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河南 (略) 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邮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河南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略) 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 (略)

贵州 (略)

(略) 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等11家企业铸造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结果(2021年第11号文件)及关于洛阳 (略) 等4家企业铸造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2022年11月2日),项目 (略) (略) 产能1500吨, (略) 付家河铁路材料厂1500吨, (略) 恒超汽车配件厂4000吨, (略) 新学汽车配件厂2000吨, (略) (略) 2000吨, (略) 宏源工业配件铸造厂4000吨, (略) 恒峰机械铸造厂4500吨, (略) (略) 10000吨,共计铸造产能2.95万吨。为充分利用资源,我单位计划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新增设备:连续炉、坩埚炉、新型专利铸造机、新型数控旋压机、热处理、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改造后全厂综合产能为3.45万吨。

1、废气:本项目设置五台坩埚炉替换现有干床连续炉,与一台烤包设备共同利用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使用现有一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15米。本项目其他熔化设备根据本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设置一台熔炼连续炉与三台坩埚炉布置于一期项目车间内,与一台烤包设备共同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与现有除尘设施共用一根排气筒,另外一台熔炼连续炉与三台坩埚炉布置与本次新租赁西侧车间内与一台烤包设备共同使用一套袋式除尘器,经治理后,本项目熔化、烤包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中的烟尘、SO2和NOx的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本项目热处理线(固熔炉+时效炉)、采用天然气为热源燃料,产生的废气:经风机引入时效炉节能利用热能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热处理线(固熔炉+时效炉)、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SO2和NOx的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同时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m3)的要求。浇注废气:本项目使用脱模剂主要成分为水玻璃及氧化锌均为无机物,加热不产生有机废气,水玻璃加热会固化,且压铸过程在封闭模具中进行,仅有极少量铝液挥发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影响较小。模具喷砂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模具需定期进行喷砂处理,项目设有密闭的喷砂房1间,在密闭喷砂房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状态,喷砂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林环攻坚办[2019]323号)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要求排放。干式机加工废气:干式机械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大部分自然沉降在设备周围,本次环评要求干式机加工设备安装集气罩,使用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机械加工颗粒物,经处理后,项目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林环攻坚办[2019]323号)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湿式机械加工废气:本次环评要求在湿式机械加工设备安装集气罩,使用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浓度限值:50mg/m3,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相关要求:15m高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速率≤1.5kg/h。

2、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可以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铸造冷却用水:铸造冷却废水进入沉淀池、冷却后进入冷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淬火用水:本项目淬火液为水,淬火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采用“隔油+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铝屑、不合格品: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铝屑、不合格品,废铝屑、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炉渣:项目熔化工艺中会产生炉渣,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浮渣:则项目扒渣过程中产生浮渣,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尘渣:铝合金锭、镁锭、锶锭熔化过程中会产生烟(粉)尘,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乳化液:项目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废乳化液,厂区危废暂存间储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机油:项目机加工过程的会产生废机油,厂区危废暂存间储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活性炭: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需用活性炭对废水中的烃类物质进行吸收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关于2023年4月21日拟对河南林镁合金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河南 (略) 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局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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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河南 (略) 改扩建项目

(略) (略) 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 (略)

贵州 (略)

(略) 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 (略) 等11家企业铸造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结果(2021年第11号文件)及关于洛阳 (略) 等4家企业铸造产能置换方案的公示(2022年11月2日),项目 (略) (略) 产能1500吨, (略) 付家河铁路材料厂1500吨, (略) 恒超汽车配件厂4000吨, (略) 新学汽车配件厂2000吨, (略) (略) 2000吨, (略) 宏源工业配件铸造厂4000吨, (略) 恒峰机械铸造厂4500吨, (略) (略) 10000吨,共计铸造产能2.95万吨。为充分利用资源,我单位计划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改造,主要新增设备:连续炉、坩埚炉、新型专利铸造机、新型数控旋压机、热处理、机加工生产线等设备。改造后全厂综合产能为3.45万吨。

1、废气:本项目设置五台坩埚炉替换现有干床连续炉,与一台烤包设备共同利用现有工程袋式除尘器,使用现有一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15米。本项目其他熔化设备根据本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设置一台熔炼连续炉与三台坩埚炉布置于一期项目车间内,与一台烤包设备共同设置一套袋式除尘器,与现有除尘设施共用一根排气筒,另外一台熔炼连续炉与三台坩埚炉布置与本次新租赁西侧车间内与一台烤包设备共同使用一套袋式除尘器,经治理后,本项目熔化、烤包废气排放口外排废气中的烟尘、SO2和NOx的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焙烧炉及压延加工熔化炉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本项目热处理线(固熔炉+时效炉)、采用天然气为热源燃料,产生的废气:经风机引入时效炉节能利用热能后有组织排放,本项目热处理线(固熔炉+时效炉)、预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SO2和NOx的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m3)的要求达标排放,同时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m3)的要求。浇注废气:本项目使用脱模剂主要成分为水玻璃及氧化锌均为无机物,加热不产生有机废气,水玻璃加热会固化,且压铸过程在封闭模具中进行,仅有极少量铝液挥发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影响较小。模具喷砂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模具需定期进行喷砂处理,项目设有密闭的喷砂房1间,在密闭喷砂房内,通过风机产生负压状态,喷砂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林环攻坚办[2019]323号)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要求排放。干式机加工废气:干式机械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大部分自然沉降在设备周围,本次环评要求干式机加工设备安装集气罩,使用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机械加工颗粒物,经处理后,项目颗粒物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林环攻坚办[2019]323号)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湿式机械加工废气:本次环评要求在湿式机械加工设备安装集气罩,使用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浓度限值:50mg/m3,排放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相关要求:15m高排气筒非*烷总烃排放速率≤1.5kg/h。

2、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可以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铸造冷却用水:铸造冷却废水进入沉淀池、冷却后进入冷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淬火用水:本项目淬火液为水,淬火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金属表面处理废水采用“隔油+絮凝沉淀+活性炭过滤”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可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 (略) 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铝屑、不合格品: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铝屑、不合格品,废铝屑、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炉渣:项目熔化工艺中会产生炉渣,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浮渣:则项目扒渣过程中产生浮渣,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尘渣:铝合金锭、镁锭、锶锭熔化过程中会产生烟(粉)尘,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外卖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乳化液:项目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废乳化液,厂区危废暂存间储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机油:项目机加工过程的会产生废机油,厂区危废暂存间储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活性炭: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需用活性炭对废水中的烃类物质进行吸收处理,会产生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泥:本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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