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溪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长春石溪矿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15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 (略) 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七社 | (略) | (略) 百瑞 (略) | 本项 (略) 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七社,坐标为东经125度32分37.177秒,北纬43度24分35.741秒。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涉及56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81.4米至278.37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其中矿区面积为*平方米,办公辅助区域1000平方米,表土堆场18300平方米,破碎加工区20000平方米,成品库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车辆清洗区50平方米。本项目办公区、沉淀池依托原有,对原有破碎车间进行扩建,一车间新增面积2160平方米,二车间新增面积1000平方米,扩建后破碎车间约20000平方米,车间采用封闭式主体结构。一车间增加一套圆锥破碎机、一套机制砂设备,将原有4套除尘器拆除,新建一套760袋布袋除尘器,二车间增加一套机制砂设备,新建一套400袋布袋除尘器,2车间南侧新增一套水稳搅拌系统。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生产设施表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50万立方米,年产水泥稳定料砾50万立方米,年产建筑用碎石150万立方米(包括粗石、中细石、细石、机制砂和石粉)。本项目矿山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方法,台阶式开采, (略) 进行(厂区内不储存爆破材料),车辆燃料用油由当地石油供应商汽车运输至矿山,不设置柴油储存库,项目总投资9040.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7.5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场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影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场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收集后用作场区内降尘和其他生产,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蓄水池循环使用,场内设备清洗废水及降尘废水均自然蒸发损耗,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筛分粉尘,水稳搅拌粉尘,水泥储罐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钻孔和爆破粉尘,机制砂粉尘,表土剥离粉尘,装卸料粉尘,上料粉尘,场内运输粉尘,产品贮存堆放粉尘等。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房外的皮带机均为封闭式,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水稳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水泥储罐均为封闭进料,储罐顶部配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水泥入储罐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罐顶排气口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露天开采,钻孔过程采用湿法作业,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机制砂过程采取密闭制砂措施,且自带强力自吸附除尘器,粉尘回到制砂设备里,表土剥离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装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采取自然沉降和洒水降尘,场内运输粉尘采取降低车速和道路洒水降尘,产品贮存堆放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和洒水降尘,无组织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水稳系统投料、搅拌工序粉尘通过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破碎机、振动筛和钻孔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节能环保型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破碎车间墙体采用吸音材料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废石全部用于生态恢复、铺垫矿山道路和乡村道路日常维修;危废间设置在破碎二车间西侧维修间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面积约为20平方米,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略) 年产150万立方米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扩建项目 | (略) 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七社 | (略) | (略) 百瑞 (略) | 本项 (略) 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七社,坐标为东经125度32分37.177秒,北纬43度24分35.741秒。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涉及56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81.4米至278.37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其中矿区面积为*平方米,办公辅助区域1000平方米,表土堆场18300平方米,破碎加工区20000平方米,成品库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车辆清洗区50平方米。本项目办公区、沉淀池依托原有,对原有破碎车间进行扩建,一车间新增面积2160平方米,二车间新增面积1000平方米,扩建后破碎车间约20000平方米,车间采用封闭式主体结构。一车间增加一套圆锥破碎机、一套机制砂设备,将原有4套除尘器拆除,新建一套760袋布袋除尘器,二车间增加一套机制砂设备,新建一套400袋布袋除尘器,2车间南侧新增一套水稳搅拌系统。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生产设施表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50万立方米,年产水泥稳定料砾50万立方米,年产建筑用碎石150万立方米(包括粗石、中细石、细石、机制砂和石粉)。本项目矿山开采采用中深孔爆破方法,台阶式开采, (略) 进行(厂区内不储存爆破材料),车辆燃料用油由当地石油供应商汽车运输至矿山,不设置柴油储存库,项目总投资9040.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7.5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场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影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场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收集后用作场区内降尘和其他生产,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蓄水池循环使用,场内设备清洗废水及降尘废水均自然蒸发损耗,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筛分粉尘,水稳搅拌粉尘,水泥储罐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钻孔和爆破粉尘,机制砂粉尘,表土剥离粉尘,装卸料粉尘,上料粉尘,场内运输粉尘,产品贮存堆放粉尘等。本项目破碎及筛分工段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厂房外的皮带机均为封闭式,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水稳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水泥储罐均为封闭进料,储罐顶部配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水泥入储罐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的罐顶排气口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 ;本项目露天开采,钻孔过程采用湿法作业,爆破废气采取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采场运输道路及工作面采用洒水车洒水降尘,机制砂过程采取密闭制砂措施,且自带强力自吸附除尘器,粉尘回到制砂设备里,表土剥离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装卸料粉尘和上料粉尘采取自然沉降和洒水降尘,场内运输粉尘采取降低车速和道路洒水降尘,产品贮存堆放粉尘采取封闭车间和洒水降尘,无组织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使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水稳系统投料、搅拌工序粉尘通过无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标准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破碎机、振动筛和钻孔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节能环保型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破碎车间墙体采用吸音材料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废石全部用于生态恢复、铺垫矿山道路和乡村道路日常维修;危废间设置在破碎二车间西侧维修间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面积约为20平方米,危险废物分类储存,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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