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左市扶绥县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项目(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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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崇左市扶绥县广西科技职业学院项目(调整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略) 扶绥县广西 (略) 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龙华路东面、贤仕路北面、同正大道西面。

二、调整理由

为满足国家教育部对高校办学标准的要求,广西 (略) 项目需调整项目一期用地建筑布局及校舍建设规模,现广西 (略) (略) 扶绥县广西 (略) 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20㎡(折合244.10亩),用途为教育用地,具体调整为:

(一)项目一期建设地块西南角由 (略) 系综合楼调整为1栋2#实训中心和1栋22#行政办公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1368㎡调整为4120.83㎡,较原审查增加了2752.83㎡;计容建筑面积由2736㎡调整为23283.77㎡,较原审查增加了20547.77㎡;总建筑面积由2736㎡调整为31726.25㎡,较原审查增加了28990.25㎡。

(二)项目一期建设地块西面由原规划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调整为1栋10#学生宿舍和1栋10#宿舍管理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1401.88㎡调整为5503.67㎡,较原审查增加了4101.79㎡;计容建筑面积由8411.28㎡调整为14745.72㎡,较原审查增加了6334.44㎡;总建筑面积由8411.28㎡调整为17387.54㎡,较原审查增加了8976.26㎡。

(三)项目一期建设地块西北角由 (略) 系综合楼、3栋教师公寓、1栋单身教师宿舍、1栋教师食堂调整为1栋后勤服务用房和1座风雨球场。该区域占地面积由3565.71㎡调整为3289.66㎡,较原审查减少了276.05㎡;计容建筑面积由13616.72㎡调整为7732.72㎡,较原审查增减少了5884㎡;总建筑面积由13616.72㎡调整为8939.96㎡,较原审查减少了4676.76㎡。

(四)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中轴线北面由原规划1栋学生食堂、1栋学生宿舍、2栋生活服务用房调整为1栋6#学生食堂、1栋7#后勤楼、1栋8#教师公寓和1栋12#教师公寓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4958.49㎡调整为3727.84㎡,较原审查减少了1230.65㎡;计容建筑面积及总建筑面积由21022.2㎡调整为14872.31㎡,较原审查增减少了6149.89㎡。

(五)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中轴线北面由原规划2栋学生宿舍调整为1栋11#教学综合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3645.5㎡调整为5701.18㎡,较原审查增加了2055.68㎡;计容建筑面积由21873㎡调整为40298.16㎡,较原审查增加了18425.16㎡;总建筑面积由21873㎡调整为43919.5㎡,较原审查增加了22046.5㎡。

(六)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东北角由原规划1栋会堂、3栋科技综合楼、3栋实训楼、6栋学生宿舍调整为2栋1#、2#科技研发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10154.62㎡调整为4160.36㎡,较原审查减少了5994.26㎡;计容建筑面积由56805.72㎡调整为33853.62㎡,较原审查减少了22952.1㎡;总建筑面积由56805.72㎡调整为65447.92㎡,较原审查减少了13777.52㎡。

(七)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东南角由 (略) 系综合楼、1栋实验楼、1栋外宾招待所调整为1栋1#实训中心、1栋中医药研发楼、1栋21#行政综合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8295.85㎡调整为9198.35㎡,较原审查增加了902.5㎡;计容建筑面积由58091.04㎡调整为79352.3㎡,较原审查增加了21261.26㎡;总建筑面积由58091.04㎡调整为*.17㎡,较原审查增加了44304.13㎡。

综上所述,项目一期调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由*㎡调整为*.20㎡,总建筑面积由*㎡调整为*.4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调整为*.1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调整为48130.33㎡,建筑占地面积由37237㎡调整为40685.27㎡,绿地面积由77712㎡调整为65417.32㎡。

项目一期容积率调整由1.03调整为1.49,建筑密度由23%调整为25%,绿地率由48%调整为40.2%,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200辆调整为61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1000辆调整为500辆。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查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 (略) 扶绥县广西 (略) 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后)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略) 扶绥县广西 (略) 项目总平面图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龙华路东面、贤仕路北面、同正大道西面。

二、调整理由

为满足国家教育部对高校办学标准的要求,广西 (略) 项目需调整项目一期用地建筑布局及校舍建设规模,现广西 (略) (略) 扶绥县广西 (略) 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一期规划用地面积为*.20㎡(折合244.10亩),用途为教育用地,具体调整为:

(一)项目一期建设地块西南角由 (略) 系综合楼调整为1栋2#实训中心和1栋22#行政办公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1368㎡调整为4120.83㎡,较原审查增加了2752.83㎡;计容建筑面积由2736㎡调整为23283.77㎡,较原审查增加了20547.77㎡;总建筑面积由2736㎡调整为31726.25㎡,较原审查增加了28990.25㎡。

(二)项目一期建设地块西面由原规划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调整为1栋10#学生宿舍和1栋10#宿舍管理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1401.88㎡调整为5503.67㎡,较原审查增加了4101.79㎡;计容建筑面积由8411.28㎡调整为14745.72㎡,较原审查增加了6334.44㎡;总建筑面积由8411.28㎡调整为17387.54㎡,较原审查增加了8976.26㎡。

(三)项目一期建设地块西北角由 (略) 系综合楼、3栋教师公寓、1栋单身教师宿舍、1栋教师食堂调整为1栋后勤服务用房和1座风雨球场。该区域占地面积由3565.71㎡调整为3289.66㎡,较原审查减少了276.05㎡;计容建筑面积由13616.72㎡调整为7732.72㎡,较原审查增减少了5884㎡;总建筑面积由13616.72㎡调整为8939.96㎡,较原审查减少了4676.76㎡。

(四)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中轴线北面由原规划1栋学生食堂、1栋学生宿舍、2栋生活服务用房调整为1栋6#学生食堂、1栋7#后勤楼、1栋8#教师公寓和1栋12#教师公寓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4958.49㎡调整为3727.84㎡,较原审查减少了1230.65㎡;计容建筑面积及总建筑面积由21022.2㎡调整为14872.31㎡,较原审查增减少了6149.89㎡。

(五)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中轴线北面由原规划2栋学生宿舍调整为1栋11#教学综合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3645.5㎡调整为5701.18㎡,较原审查增加了2055.68㎡;计容建筑面积由21873㎡调整为40298.16㎡,较原审查增加了18425.16㎡;总建筑面积由21873㎡调整为43919.5㎡,较原审查增加了22046.5㎡。

(六)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东北角由原规划1栋会堂、3栋科技综合楼、3栋实训楼、6栋学生宿舍调整为2栋1#、2#科技研发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10154.62㎡调整为4160.36㎡,较原审查减少了5994.26㎡;计容建筑面积由56805.72㎡调整为33853.62㎡,较原审查减少了22952.1㎡;总建筑面积由56805.72㎡调整为65447.92㎡,较原审查减少了13777.52㎡。

(七)项目一期建设地块东南角由 (略) 系综合楼、1栋实验楼、1栋外宾招待所调整为1栋1#实训中心、1栋中医药研发楼、1栋21#行政综合楼。该区域占地面积由8295.85㎡调整为9198.35㎡,较原审查增加了902.5㎡;计容建筑面积由58091.04㎡调整为79352.3㎡,较原审查增加了21261.26㎡;总建筑面积由58091.04㎡调整为*.17㎡,较原审查增加了44304.13㎡。

综上所述,项目一期调整后的规划用地面积由*㎡调整为*.20㎡,总建筑面积由*㎡调整为*.45㎡,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调整为*.1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0㎡调整为48130.33㎡,建筑占地面积由37237㎡调整为40685.27㎡,绿地面积由77712㎡调整为65417.32㎡。

项目一期容积率调整由1.03调整为1.49,建筑密度由23%调整为25%,绿地率由48%调整为40.2%,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200辆调整为61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1000辆调整为500辆。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查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 (略) 扶绥县广西 (略) 项目总平面图(调整后)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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