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5日受理并拟对《河南拓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4月25日受理并拟对《河南拓科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 (略) 年产40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 (略) 年产40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 | (略) 魏庄办事处巨人大道与纬十三路交叉口东350m路南 | 河南 (略) | 1 环境空气 (1)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表1标准,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限值要求。 (2)抛丸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2)喷漆、晾干废气负压集气,喷漆漆雾采用纸盒和过滤棉过滤,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烷总烃和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限值(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50mg/m3、*苯与二*苯合计20mg/m3)的相关要求,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 工业涂装行业A级相关要求(有组织非*烷总烃浓度20-30mg/m3)。颗粒物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标准要求。 2 地表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 (略) 政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声环境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花园村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收、氧化铁皮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等在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催化剂由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沾油废抹布手套豁免危废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 (略) 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 (略) 年产40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 (略) 年产4000吨机械零部件项目 | (略) 魏庄办事处巨人大道与纬十三路交叉口东350m路南 | 河南 (略) | 1 环境空气 (1)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 2020)表1标准,满足《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限值要求。 (2)抛丸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2)喷漆、晾干废气负压集气,喷漆漆雾采用纸盒和过滤棉过滤,喷漆、晾干工序有机废气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组合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非*烷总烃和二*苯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标准限值(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50mg/m3、*苯与二*苯合计20mg/m3)的相关要求,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 工业涂装行业A级相关要求(有组织非*烷总烃浓度20-30mg/m3)。颗粒物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标准要求。 2 地表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 (略) 政管网,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声环境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四周厂界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花园村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收、氧化铁皮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中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等在危废间内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催化剂由有回收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沾油废抹布手套豁免危废管理,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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