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方管道气液化项目(输气管道部分)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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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方管道气液化项目(输气管道部分)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日产15万方管道气液化项目(输气管道部分)

建设地点: (略) 佳县王家砭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贺家仓村至中宏LNG工厂输气管道长约13公里、管道设计压力5.8MPa,管道采用159×5mmL245N防腐管、贺家仓村至申沟村集气管线长约7公里、管道设计压力5.8MPa,管道采用114×5mmL245N防腐管及其他配套的辅助设施等。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管线长13km,施工临时用地不会影响到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管道施工完毕,管线两侧5m范围外可以重新种植深根作物,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由于沿线基本农田广泛分布,临时占地无法进行避让,做好基本农田临时占用的报批手续,同时基本农田表土提前剥离,合理保存,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原貌恢复,可以减少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工程占用各植被类型面积,永久占地现状为耕地,项目建成后,站场绿化实施后对区域植被有一定补偿作用;由于施工作业带、施工出入土点占地施工完毕后回填耕植土进行原貌植被恢复,生物量可得到一定恢复。因为临时占地占用耕地,当季无法种植农作物,而且将破坏施工地面已有的农作物,这些都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管道正常运行期内,对农业生产基本上不产生什么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对河流的穿越施工影响、管道敷设过程、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废水排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影响。

清管试压废水无毒无害,主要污染物为含少量铁锈、泥沙焊接物质及悬浮物等,SS浓度约30mg/L,这部分废水通过简易沉淀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农灌、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对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要求禁止向应河等周边地表水体排放清管试压水。项目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地面的冲洗废水等。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不外排。本项目施工严格执行《 (略) 河道管理条例要求》相关要求,尤其是大开挖施工方式,在适当位置采取护岸砌体(护坡、护底、截水墙、排水沟及导流堤)等水工和水土保持措施,在做好前述大开挖施工各项环保防护措施后,施工期穿越工程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加强施工环境监理,规范施工车辆和设备管理,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禁止在河流漫滩地内及规划的施工场地以外区域停放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及设置材料堆场,建筑材料均设置篷布遮盖措施,避免因施工机械、车辆跑冒滴漏、材料散失,雨季地表漫流造成地表水COD、石油类等污染;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防止设备漏油遗撒在水体里,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满足施工工艺要求下,规划的施工场地最大程度远离河堤外,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局,严禁设置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带来的区域水质污染。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主要是开挖管沟、钻孔、管道及设备装卸吊运、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本项目不存在山区岩石段采用爆破方式劈山修伴行道路、拓宽原有山路或修建隧道等施工方式,不会产生强噪声。管线两侧200m以内的噪声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在施工期会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但是,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一般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不是很大。站场施工与管线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相似,建议穿跨越施工场地尽可能将固定的噪声机械放置远离村庄,合理移动噪声源行进路线,避免夜间(22:00~06:00)强噪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等)运行,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全封闭围挡。连续作业施工需要做好施工申请和报批手续,可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村庄等敏感点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输车辆尾气、地面开挖扬尘及管道焊接过程排放的烟气。经过类比分析,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可大大降低扬尘污染。项目管道焊接焊烟产生量较小,施工场地地势开阔,利于焊接烟气扩散,在施工过程中先布管后进行焊接,焊接点位沿管线布设,在同一个焊接点排放污染物较少,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的垃圾

中转站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管道工程完工后,站场及其阀井永久占地对土地利用方式将产生长期的不可逆转的影响;管道建成后沿线近侧不能再种植深根植物,受工程影响的*生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存在因局部植被生境破坏而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因此对植物生长影响不大;随着施工影响消失,动物的生存环境得以复原,部分暂时离开的动物将回到原来的栖息地,由管道施工造成的对动物活动影响消失。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工况下,由于输气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运的天然气不会与管线穿越的河流水体之间发生联系,采用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联合方式,如不发生泄漏事故,正常运营期对穿越河流不会造成影响,仅在发生泄漏事故的状态下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管线穿越河流时埋设在穿越河流河床设计冲刷线以下稳定层内,若发生破裂事故,其泄漏的天然气会经过地表水泄漏到大气中,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天然气对水质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行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经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清管作业、检修、系统超压排放、阀室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天然气和停电时发电机橇燃油废气,应急发电机燃油废气中烟尘、SO2、NOx产生量很少,烟尘1.806kg/a,浓度为111mg/m3;SO23.284kg/a,浓度为202mg/m3;NOx2.759kg/a,浓度为170mg/m3;项目发电机燃油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区较为空旷,空气流通条件较好,燃油废气在短时间内得到稀释、扩散;清管作业、检修、系统超压排放时产生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区15m高的放空立管排放,放空频率视输气管线的运行状况、设施设备检修安排及系统超压状况发生频率而定,各种情况每年约发生1~2次。根据建设单位同类项目运行情况,非正常工况放空次数少,排放持续时间短,放空排放天然气量很少,

因此非正常工况下放空排放天然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风险影响结论

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均存在一定危险有害性,引起危险物质事故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及中毒。

项目大气环境风险预测情景主要为天然气(*烷)发生泄漏及发生火灾爆炸伴生/生污染物CO释放。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烷下风向最大浓度为*.1mg/m3,未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mg/m3)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mg/m3)。CO下风向最大浓度为49.9mg/m3,未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95mg/m3)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380mg/m3)。环境敏感点的最大预测浓度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企业能够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通知及配合疏散相关人员,不会对人员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项目危险物质为*烷,*烷属于易燃易爆气体,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泄漏事故时,排放到周围环境的危险物质为*烷,*烷不溶于水,也不与水发生反应,不属于涉水风险物质。发生火灾时需用干粉灭火,不产生消防废水。因此发生风险事故时,不向地表水环境排放风险物质。

由于天然气是一种气态物质,具有多种组分。因此,在正常运行时,若不存在密封不严或操作失误的问题,不存在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不会影响沿线区域地下水质。若天然气发生泄漏,由于天然气中气体成分均为不溶于水物质,基本不会对地下水质量造成污染影响。

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

建议: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切实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应制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3.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 (略) 未央区荣民中央国际1601室

环评报告查阅地址: (略) 荣民中央国际1601号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常总 *


,陕西, (略) ,未央区, (略) ,西安,榆林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日产15万方管道气液化项目(输气管道部分)

建设地点: (略) 佳县王家砭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贺家仓村至中宏LNG工厂输气管道长约13公里、管道设计压力5.8MPa,管道采用159×5mmL245N防腐管、贺家仓村至申沟村集气管线长约7公里、管道设计压力5.8MPa,管道采用114×5mmL245N防腐管及其他配套的辅助设施等。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管线长13km,施工临时用地不会影响到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管道施工完毕,管线两侧5m范围外可以重新种植深根作物,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由于沿线基本农田广泛分布,临时占地无法进行避让,做好基本农田临时占用的报批手续,同时基本农田表土提前剥离,合理保存,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原貌恢复,可以减少对农业生态环境影响。根据工程占用各植被类型面积,永久占地现状为耕地,项目建成后,站场绿化实施后对区域植被有一定补偿作用;由于施工作业带、施工出入土点占地施工完毕后回填耕植土进行原貌植被恢复,生物量可得到一定恢复。因为临时占地占用耕地,当季无法种植农作物,而且将破坏施工地面已有的农作物,这些都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在管道正常运行期内,对农业生产基本上不产生什么影响。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对河流的穿越施工影响、管道敷设过程、管道安装完后清管试压废水排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影响。

清管试压废水无毒无害,主要污染物为含少量铁锈、泥沙焊接物质及悬浮物等,SS浓度约30mg/L,这部分废水通过简易沉淀后回用于周边农田农灌、施工场地道路洒水抑尘,对环境影响较小;环评要求禁止向应河等周边地表水体排放清管试压水。项目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因此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地面的冲洗废水等。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地,不外排。本项目施工严格执行《 (略) 河道管理条例要求》相关要求,尤其是大开挖施工方式,在适当位置采取护岸砌体(护坡、护底、截水墙、排水沟及导流堤)等水工和水土保持措施,在做好前述大开挖施工各项环保防护措施后,施工期穿越工程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

加强施工环境监理,规范施工车辆和设备管理,禁止在河道内清洗施工机械、车辆;禁止在河流漫滩地内及规划的施工场地以外区域停放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及设置材料堆场,建筑材料均设置篷布遮盖措施,避免因施工机械、车辆跑冒滴漏、材料散失,雨季地表漫流造成地表水COD、石油类等污染;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防止设备漏油遗撒在水体里,在易发生泄漏的设备底部铺防漏油布,并在重点地方设立接油盘等,同时及时清理漏油;满足施工工艺要求下,规划的施工场地最大程度远离河堤外,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局,严禁设置施工机械加油、存放油品储罐,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防止水土流失带来的区域水质污染。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主要是开挖管沟、钻孔、管道及设备装卸吊运、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以及施工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本项目不存在山区岩石段采用爆破方式劈山修伴行道路、拓宽原有山路或修建隧道等施工方式,不会产生强噪声。管线两侧200m以内的噪声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在施工期会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但是,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一般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不是很大。站场施工与管线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相似,建议穿跨越施工场地尽可能将固定的噪声机械放置远离村庄,合理移动噪声源行进路线,避免夜间(22:00~06:00)强噪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等)运行,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全封闭围挡。连续作业施工需要做好施工申请和报批手续,可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村庄等敏感点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输车辆尾气、地面开挖扬尘及管道焊接过程排放的烟气。经过类比分析,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可大大降低扬尘污染。项目管道焊接焊烟产生量较小,施工场地地势开阔,利于焊接烟气扩散,在施工过程中先布管后进行焊接,焊接点位沿管线布设,在同一个焊接点排放污染物较少,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附近的垃圾

中转站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影响评价结论

管道工程完工后,站场及其阀井永久占地对土地利用方式将产生长期的不可逆转的影响;管道建成后沿线近侧不能再种植深根植物,受工程影响的*生植被均属一般常见种,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存在因局部植被生境破坏而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因此对植物生长影响不大;随着施工影响消失,动物的生存环境得以复原,部分暂时离开的动物将回到原来的栖息地,由管道施工造成的对动物活动影响消失。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工况下,由于输气管线是全封闭系统,输运的天然气不会与管线穿越的河流水体之间发生联系,采用防腐层和阴极保护联合方式,如不发生泄漏事故,正常运营期对穿越河流不会造成影响,仅在发生泄漏事故的状态下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管线穿越河流时埋设在穿越河流河床设计冲刷线以下稳定层内,若发生破裂事故,其泄漏的天然气会经过地表水泄漏到大气中,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天然气对水质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行期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经采取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清管作业、检修、系统超压排放、阀室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天然气和停电时发电机橇燃油废气,应急发电机燃油废气中烟尘、SO2、NOx产生量很少,烟尘1.806kg/a,浓度为111mg/m3;SO23.284kg/a,浓度为202mg/m3;NOx2.759kg/a,浓度为170mg/m3;项目发电机燃油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地区较为空旷,空气流通条件较好,燃油废气在短时间内得到稀释、扩散;清管作业、检修、系统超压排放时产生的少量天然气通过放空区15m高的放空立管排放,放空频率视输气管线的运行状况、设施设备检修安排及系统超压状况发生频率而定,各种情况每年约发生1~2次。根据建设单位同类项目运行情况,非正常工况放空次数少,排放持续时间短,放空排放天然气量很少,

因此非正常工况下放空排放天然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风险影响结论

项目涉及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均存在一定危险有害性,引起危险物质事故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爆炸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及中毒。

项目大气环境风险预测情景主要为天然气(*烷)发生泄漏及发生火灾爆炸伴生/生污染物CO释放。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烷下风向最大浓度为*.1mg/m3,未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mg/m3)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mg/m3)。CO下风向最大浓度为49.9mg/m3,未超过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95mg/m3)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380mg/m3)。环境敏感点的最大预测浓度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企业能够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通知及配合疏散相关人员,不会对人员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项目危险物质为*烷,*烷属于易燃易爆气体,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泄漏事故时,排放到周围环境的危险物质为*烷,*烷不溶于水,也不与水发生反应,不属于涉水风险物质。发生火灾时需用干粉灭火,不产生消防废水。因此发生风险事故时,不向地表水环境排放风险物质。

由于天然气是一种气态物质,具有多种组分。因此,在正常运行时,若不存在密封不严或操作失误的问题,不存在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不会影响沿线区域地下水质。若天然气发生泄漏,由于天然气中气体成分均为不溶于水物质,基本不会对地下水质量造成污染影响。

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

建议: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切实从建设、生产、贮存等各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企业应制定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3.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 (略) 未央区荣民中央国际1601室

环评报告查阅地址: (略) 荣民中央国际1601号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常总 *


,陕西, (略) ,未央区, (略) ,西安,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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