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4月2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4月2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4月2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 (略) 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 (略)
项目概况:建设1座35kV预装式开闭站,该新能源开发区域风电容量为10MW,对应2台5MW风机,开闭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小佘太110kV变电站35kV侧,导线采用架空绝缘线JKLYJ-240,长度10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施工场地及时洒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加盖苫布、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清扫、洒水等抑尘防尘措施;施工机械、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做好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提高燃油效率。
2、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卫生间;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进行过滤沉淀简单处理排入施工现场沉淀池中,用于养护及洒水抑尘
3、噪声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板。
4、固体废体
施工期多余土石方用于场平或修建道路,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减少占地,对开挖土方进行临时堆放,用防尘网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清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杂物及各种施工垃圾,并将凹地回填整平及翻松,对临时占用的土地撒播耐干旱、多年生草籽进行恢复,保证植被覆盖率至少恢复至原有水平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是将风能转换为电能,属于风力发电项目,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开闭站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沿地面坡度自然排水;本工程运行采用无人值守站,不产生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风机及其配套设施日常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旧零件(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废机油,不在场区储存,直接由检修厂家回收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废油暂存至事故油池中(渗透系数≤10-10cm/s),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油池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及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5、生态环境
加强该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管理。企业要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加强对项目区域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因地制宜植树种草,恢复原状,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乌拉特前旗15万千瓦子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建设单位:内蒙古巴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电 (略) (略)
项目概况:建设容量150MW,同步配置22.5MW/45MWh储能装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和储能容量接入升压站35kV侧。生态治理工程:包括地块1、地块2、部分地块3覆土、利用有机肥、氮肥、磷肥进行土壤改良,平坦地块人工撒播草种,地块2排土场坡面人工撒播灌木种子,浇灌、养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2)施工时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建筑材料、砂石料等的装卸作业。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施工时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7)施工开挖后的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就近堆放,采取拦挡、苫盖措施。
(8)燃油机械和柴油发电机尽量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9)本工程开挖土方、表土在光伏场区空地堆存期间需苫盖,堆土坡底采用装土袋拦挡,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
2、废水
(1)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泥浆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以及施工用水。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与管理,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
(3)混凝土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区临时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5)当堆料场存放特殊性的物质,如:建筑材料、水泥等应设篷盖,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污染环境。
(6)光伏场地块3与地块4之间,升压站与施工生活区之间有季节性河流达拉盖沟,施工期间注意防护,避免向河道内倾倒污水、废水。
(7)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废水。
3、噪声
(1)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运行良好
(2)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3)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源强。
(4)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午间等休息时间段施工。材料、土石方等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少鸣笛或不鸣笛;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围挡,最大限度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5)施工期间需与附近居民协商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4、固体废体
(1)项目光伏支架基础和箱逆变一体化设备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全部回填,本项目施工期无弃土,不设置弃土场。但应采取施工临时堆土设置防护措施,如土袋挡护、拍实、苫盖,待最终完工后进行土地整治利用。
(2)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4)做好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施工期间避免向河道内倾倒施工垃圾、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1)施工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对道路两侧进行植被恢复。
(2)光伏组件安装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场地,并结合场地原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植被恢复。
(3)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根据立地条件,种植撒播草籽恢复。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
2、废水
光伏场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其排水中污染物含悬浮物,无有害物质,因此直接排至光伏板下地面浇灌植被,不进行收集。升压站内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抑尘,不外排。
3、噪声
(1)项目设计时应合理布局场区,合理布置光伏组件和箱变位置。
(2)箱变采购时应注意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
(3)加强箱变等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4)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5)检修道路两侧加强植被恢复,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路过居民点时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
(6)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废旧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在更换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主变事故油、箱式变压器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事故油池中(渗透系数≤10-10cm/s),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检修废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及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储能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在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更换后的废旧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及时由厂家回收清运,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5、生态环境
(1)加强各项环保和水保措施的管护,加强光伏场及升压站管理,尽量减少人为践踏等对植被的破坏,不进行其它影响生态恢复的活动。
(2)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3)光伏场运行产生的检修垃圾不得随意放置和丢弃。
(4)对升压站管理区域进行生态建设和维护。
(5)严格控制检修车辆的行驶路线,不得在道路外的区域任意行驶,汽车行驶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及多次鸣笛,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6)加强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不定期对其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具体养护管理措施如下:
(1)补植:栽培成活率不合格的地段,应及时进行重新播撒草籽。
(2)施肥、浇水:灌溉时间视天气的变化进行控制。如久干无雨,土壤干燥(土壤泛白开裂)浇水灌溉,浇水灌溉宜在早晨或傍晚进行。施肥是促进植被生长的有效手段,施肥须等植物根系损伤恢复并开始生长后进行。
(3)病虫害防治:必须密切注意对植被观察,一旦出现病虫害症状,立即对症下药,严防病虫害蔓延。
(4)采用水车浇水方式进行养护,水源为附近固定水源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3年4月25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5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 (略) 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 (略)
项目概况:建设1座35kV预装式开闭站,该新能源开发区域风电容量为10MW,对应2台5MW风机,开闭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小佘太110kV变电站35kV侧,导线采用架空绝缘线JKLYJ-240,长度10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施工场地及时洒水、设置围挡、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加盖苫布、运输交通道路及时清扫、洒水等抑尘防尘措施;施工机械、运输路线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做好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的日常保养,提高燃油效率。
2、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卫生间;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水进行过滤沉淀简单处理排入施工现场沉淀池中,用于养护及洒水抑尘
3、噪声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现场施工人员要严加管理,在施工建设时要防止互相撞击噪声,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时保养维修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挡板。
4、固体废体
施工期多余土石方用于场平或修建道路,本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减少占地,对开挖土方进行临时堆放,用防尘网苫盖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清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杂物及各种施工垃圾,并将凹地回填整平及翻松,对临时占用的土地撒播耐干旱、多年生草籽进行恢复,保证植被覆盖率至少恢复至原有水平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是将风能转换为电能,属于风力发电项目,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开闭站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沿地面坡度自然排水;本工程运行采用无人值守站,不产生生活污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风机及其配套设施日常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旧零件(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废机油,不在场区储存,直接由检修厂家回收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废油暂存至事故油池中(渗透系数≤10-10cm/s),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油池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及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5、生态环境
加强该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管理。企业要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加强对项目区域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修复,因地制宜植树种草,恢复原状,提高植被覆盖率和生态环境质量。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巴彦淖尔10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乌拉特前旗15万千瓦子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
建设单位:内蒙古巴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电 (略) (略)
项目概况:建设容量150MW,同步配置22.5MW/45MWh储能装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和储能容量接入升压站35kV侧。生态治理工程:包括地块1、地块2、部分地块3覆土、利用有机肥、氮肥、磷肥进行土壤改良,平坦地块人工撒播草种,地块2排土场坡面人工撒播灌木种子,浇灌、养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2)施工时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3)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建筑材料、砂石料等的装卸作业。
(5)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6)施工时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7)施工开挖后的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就近堆放,采取拦挡、苫盖措施。
(8)燃油机械和柴油发电机尽量使用含硫率低的清洁柴油,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9)本工程开挖土方、表土在光伏场区空地堆存期间需苫盖,堆土坡底采用装土袋拦挡,定期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污染。
2、废水
(1)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泥浆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以及施工用水。加强施工机械的检修与管理,避免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油。
(3)混凝土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施工区临时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不外排。
(5)当堆料场存放特殊性的物质,如:建筑材料、水泥等应设篷盖,防止被雨水冲刷造成流失,污染环境。
(6)光伏场地块3与地块4之间,升压站与施工生活区之间有季节性河流达拉盖沟,施工期间注意防护,避免向河道内倾倒污水、废水。
(7)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废水。
3、噪声
(1)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运行良好
(2)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作业。
(3)强噪声设备安置于单独的工棚内,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源强。
(4)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禁止夜间、午间等休息时间段施工。材料、土石方等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少鸣笛或不鸣笛;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施工围挡,最大限度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5)施工期间需与附近居民协商施工时段,避免噪声扰民。
4、固体废体
(1)项目光伏支架基础和箱逆变一体化设备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全部回填,本项目施工期无弃土,不设置弃土场。但应采取施工临时堆土设置防护措施,如土袋挡护、拍实、苫盖,待最终完工后进行土地整治利用。
(2)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4)做好施工人员的教育工作,施工期间避免向河道内倾倒施工垃圾、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1)施工检修道路:施工结束后对道路两侧进行植被恢复。
(2)光伏组件安装场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场地,并结合场地原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植被恢复。
(3)施工营地: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根据立地条件,种植撒播草籽恢复。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属于太阳能发电项目,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
2、废水
光伏场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冲洗废水,其排水中污染物含悬浮物,无有害物质,因此直接排至光伏板下地面浇灌植被,不进行收集。升压站内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或抑尘,不外排。
3、噪声
(1)项目设计时应合理布局场区,合理布置光伏组件和箱变位置。
(2)箱变采购时应注意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
(3)加强箱变等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4)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并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5)检修道路两侧加强植被恢复,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加强车辆管理,路过居民点时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
(6)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废旧蓄电池属危险废物在更换时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主变事故油、箱式变压器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至事故油池中(渗透系数≤10-10cm/s),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检修废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及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储能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在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站内暂存。更换后的废旧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及时由厂家回收清运,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5、生态环境
(1)加强各项环保和水保措施的管护,加强光伏场及升压站管理,尽量减少人为践踏等对植被的破坏,不进行其它影响生态恢复的活动。
(2)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3)光伏场运行产生的检修垃圾不得随意放置和丢弃。
(4)对升压站管理区域进行生态建设和维护。
(5)严格控制检修车辆的行驶路线,不得在道路外的区域任意行驶,汽车行驶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及多次鸣笛,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6)加强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不定期对其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具体养护管理措施如下:
(1)补植:栽培成活率不合格的地段,应及时进行重新播撒草籽。
(2)施肥、浇水:灌溉时间视天气的变化进行控制。如久干无雨,土壤干燥(土壤泛白开裂)浇水灌溉,浇水灌溉宜在早晨或傍晚进行。施肥是促进植被生长的有效手段,施肥须等植物根系损伤恢复并开始生长后进行。
(3)病虫害防治:必须密切注意对植被观察,一旦出现病虫害症状,立即对症下药,严防病虫害蔓延。
(4)采用水车浇水方式进行养护,水源为附近固定水源点。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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