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雁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编制单位的公告
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雁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编制单位的公告
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遴选《雁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编制单位的公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23〕166号)《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区人大审议通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雁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做好雁峰区"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编制雁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区人大审议通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须提供相应资质资料,即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服务范围中须备案规划咨询,并取得*级及以上资信。 3、报价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须提供相关声明函。 5、工作方案。 报名单位不得低于3家,低于3家则取消遴选程序。 四、合同履行期限:60天。须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雁峰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的编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最终成果资料。 五、工作要求 1、 (略) 发改委 (略) "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2、编制成果知识产权归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六、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向参与的单位,请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2023年4月27日上午12时前,到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当面提交书面比选资料,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密封。 联系人:李紫洁,联系电话:0734-*。 七、选择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最低价中标,选取一家编制单位。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组织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比选资料等进行评选,以符 (略) 为中标单位,被选定的编制单位按照"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编制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 特此公告。 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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