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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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 (略) 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中 (略)

三、环评单位:安徽康安 (略)

四、建设地点: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105国道与祥裕路交叉口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105国道与祥裕路交叉口安徽中 (略) 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项目在厂区3#、4#栋厂房建设1条综合拆解破碎分选线和1条冰箱拆解破碎分选线,并配套给排水、供电、绿化等公辅、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回收拆解废旧电子电器20000t/a的规模。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7条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 (略) 裕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12-*-07-02-*)。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105国道与祥裕路交口安徽中 (略) 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对照裕安区三区三线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裕安区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照裕安区永久基本农田图,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 (略) 裕安区城南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用地布局规划图,并结合安徽中 (略) 土地证(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可行。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按要素污染防治要求进行管理。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工艺废水,仅有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和少量洗衣机破损平衡环平衡盐水产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规定,平衡环平衡盐水可与生活污水一起稀释排放。项目综合废水单日最大产生量为1.60025m3/d,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中COD、BOD5、SS、NH3-N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的接管要求后排入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预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②综合拆解破碎分选线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③制冷剂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④冰箱拆解破碎分选线破碎、泡棉抽取、泡棉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其中:

4#厂房综合拆解破碎分选线预拆解废气、破碎废气和冰箱拆解破碎分选线预拆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冷剂抽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冰箱破碎废气、泡棉抽取废气、泡棉破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送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4#厂房各有组织排放口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双工位拆解工作台、单工位拆解工作台、抽氟工作台、破碎机、材质分选机、色选机、聚氨酯泡沫减容机、比重分选机、精细分选机、涡电流分选机、磁选机、风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对噪声进行防治。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制冷剂、废线路板、废含汞电池、废塑料、废金属件、废电池、废屏幕、废电线、废高铝硅玻璃、废密封圈、废平衡环、废配重块、废电机、废压缩机、废高硼硅玻璃、铁、泡棉、铜、铝;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器收尘;制氮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弃的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和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塑料、废金属件、废电池、废屏幕、废电线、废高铝硅玻璃、废密封圈、废平衡环、废配重块、废电机、废压缩机、废高硼硅玻璃、铁、泡棉、铜、铝、废分子筛、废弃的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厂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库,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废制冷剂、废线路板、废含汞电池、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文件的要求,规范管理、贮存、转运各类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分区防渗要求,危废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为重点防渗区,3#厂房(包含一般固废库和原料贮存区)、4#厂房为一般防渗区。在厂区西北角(下游)、4#厂房北侧、厂区东南角(上游)各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危废库旁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并制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八、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九、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VOCs为0.472t/a、颗粒物为0.368t/a,根据等量替代要求,市局核定该项目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472t/a、颗粒物为0.368t/a。

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等相关要求,制定日常监测计划。

十一、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中 (略) 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 (略) 裕安区城南镇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中 (略) 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需要环评文件全本的,可联系我局获取)。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 地址: (略) 佛子岭路与梅山 (略) 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徽中 (略)

三、环评单位:安徽康安 (略)

四、建设地点: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105国道与祥裕路交叉口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105国道与祥裕路交叉口安徽中 (略) 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项目在厂区3#、4#栋厂房建设1条综合拆解破碎分选线和1条冰箱拆解破碎分选线,并配套给排水、供电、绿化等公辅、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回收拆解废旧电子电器20000t/a的规模。

六、产业政策及规划选址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7条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项目 (略) 裕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12-*-07-02-*)。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用地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G105国道与祥裕路交口安徽中 (略) 现有厂区,不新增用地。对照裕安区三区三线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裕安区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对照裕安区永久基本农田图,本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 (略) 裕安区城南镇总体规划(2016-2030年)》用地布局规划图,并结合安徽中 (略) 土地证( (略) 不动产权第*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项目选址可行。

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均按要素污染防治要求进行管理。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工艺废水,仅有员工生活污水排放和少量洗衣机破损平衡环平衡盐水产生,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指南》规定,平衡环平衡盐水可与生活污水一起稀释排放。项目综合废水单日最大产生量为1.60025m3/d,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外排废水污染物中COD、BOD5、SS、NH3-N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的接管要求后排入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①预拆解工序产生的粉尘;②综合拆解破碎分选线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③制冷剂抽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④冰箱拆解破碎分选线破碎、泡棉抽取、泡棉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其中:

4#厂房综合拆解破碎分选线预拆解废气、破碎废气和冰箱拆解破碎分选线预拆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冷剂抽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冰箱破碎废气、泡棉抽取废气、泡棉破碎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送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2)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4#厂房各有组织排放口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双工位拆解工作台、单工位拆解工作台、抽氟工作台、破碎机、材质分选机、色选机、聚氨酯泡沫减容机、比重分选机、精细分选机、涡电流分选机、磁选机、风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利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降噪等措施对噪声进行防治。根据环评文件预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制冷剂、废线路板、废含汞电池、废塑料、废金属件、废电池、废屏幕、废电线、废高铝硅玻璃、废密封圈、废平衡环、废配重块、废电机、废压缩机、废高硼硅玻璃、铁、泡棉、铜、铝;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器收尘;制氮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弃的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

其中:生活垃圾和除尘器收尘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塑料、废金属件、废电池、废屏幕、废电线、废高铝硅玻璃、废密封圈、废平衡环、废配重块、废电机、废压缩机、废高硼硅玻璃、铁、泡棉、铜、铝、废分子筛、废弃的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厂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库,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废制冷剂、废线路板、废含汞电池、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厂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中要求建设危废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文件的要求,规范管理、贮存、转运各类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分区防渗要求,危废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为重点防渗区,3#厂房(包含一般固废库和原料贮存区)、4#厂房为一般防渗区。在厂区西北角(下游)、4#厂房北侧、厂区东南角(上游)各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危废库旁设置1个土壤监测点位,并制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

八、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评文件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九、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排放大气污染物:VOCs为0.472t/a、颗粒物为0.368t/a,根据等量替代要求,市局核定该项目排放总量指标VOCs为0.472t/a、颗粒物为0.368t/a。

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科室,配备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等相关要求,制定日常监测计划。

十一、环评主要结论

安徽中 (略) 中轩电子电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 (略) 裕安区城南镇总体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营运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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