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常州 (略) 金属制品及钢结构件检验检测项目 | 江苏常州 经济开发区*堰街道华丰路5号鑫泰工业园1期9号楼 | 常州 (略) | 常州 (略) 拟投资300万元,租赁常州银虹铁路机车配件厂所属位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堰街道鑫泰工业园1期9号楼空置厂房1000m2,购置磁粉探伤机、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探伤仪等14台(套)设备,从事金属制品及钢结构件检验检测,该项目设计能力为年检验检测金属制品及钢结构件12万件。 |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 (略) 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 建设项目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堰鑫泰工业园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根据废水防治措施分析章节,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渗透探伤过程人工将显像剂喷在擦拭后的工件表面,在光照条件下对工件进行观察记录,显像剂成分中含有机成分,使用过程中会挥发有机废气。显像剂用量仅0.04t/a,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小,本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了免于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条件:“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属于重点地区,但废气中非*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kg/h,直接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内,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产生噪声,单台(套)设备噪声源强为85dB(A),经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治理后,可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昼夜间噪声限值。 4、固废 本项目危废为废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0.02t/a、废无纺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0.05t/a、冲洗废液(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10t/a、废磁悬液(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0.4t/a、废包装容器(HW49其它废物900-041-49)0.11t/a,建设单位将尽快委托具备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得到有效处置。 | / | 0519-* |
2 | (略) (略) 年产强化复合地板150万平方米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横林镇木石圩路8号 | (略) (略) | 企业现投资700 (略) 武进横林龙森装饰材料厂厂房4200平方米,拟购置压机、开板机、开槽线、油漆线、封蜡机、封包机等设备2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强化复合地板1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常州东方 (略) 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2、废气:本项目压贴、转漆封蜡废气经集气單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排气简排放;开板开槽废气经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排气简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是以车间一、车间二边界外扩50米。该范围内目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居民点双岸边距离最近的车间二55m。 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收集粉尘、废布料、废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漆废抹布手套、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液根据鉴定结果,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废鉴定期间暂按危废管理。 | ||
3 | 常州天域 (略) 金属家具制造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横林镇林南村杨歧工业园7号 | 常州天域 (略) |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 (略) (略) 闲置厂房4800平方米,购置切割机、车床、钻床、焊机、喷粉烘干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约12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金属家具10万件的生产规模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40%拖运至“绿岛”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接管至常州东 (略) 处理。 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二切割、打孔、雕刻、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P1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五切割、打孔、雕刻、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由设备内部密闭收集,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15米高的P3排气筒排放;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4条喷粉线产生的喷粉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合并由15米高的P4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P5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经过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
4 | 达莱特年产20万套户外灯具项目 | (略) 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勤新村 | 江苏达莱特 (略) | 江苏达莱特 (略) 成立于2010年05月25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遥观镇勤新村,法定代表人为张玲。经营范围包括照明电器(除电光源)、整流器、微电机、灯具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成立至今仅从事五金产品销售,未有实质性生产行为。 现因发展需要,拟投资18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3.3万平方米,拟购置剪板机、压力机、折弯机等设备11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户外灯具的生产能力。 企业已于2020年06月12日取得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常经审备[2020]270号); 项目代码:2020-*-38-03-*)。根据《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户外灯具的新建项目生产规模。 |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常州东 (略) 。 (2)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和含油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金属粉尘、废滤芯、喷塑废粉、废塑料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 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液压油规范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不直接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落实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侧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废气: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FQ-1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经水幕除尘处理后15m高FQ-1排气筒排放。 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2排放。 喷塑废气经滤芯除尘加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3排放。 |
1、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4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常州 (略) 金属制品及钢结构件检验检测项目 | 江苏常州 经济开发区*堰街道华丰路5号鑫泰工业园1期9号楼 | 常州 (略) | 常州 (略) 拟投资300万元,租赁常州银虹铁路机车配件厂所属位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堰街道鑫泰工业园1期9号楼空置厂房1000m2,购置磁粉探伤机、磁粉探伤仪、超声波探伤仪等14台(套)设备,从事金属制品及钢结构件检验检测,该项目设计能力为年检验检测金属制品及钢结构件12万件。 | 1、废水 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 (略) 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附近河流。 建设项目仅有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堰鑫泰工业园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根据废水防治措施分析章节,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渗透探伤过程人工将显像剂喷在擦拭后的工件表面,在光照条件下对工件进行观察记录,显像剂成分中含有机成分,使用过程中会挥发有机废气。显像剂用量仅0.04t/a,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小,本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了免于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条件:“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本项目属于重点地区,但废气中非*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2kg/h,直接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内,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产生噪声,单台(套)设备噪声源强为85dB(A),经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治理后,可使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昼夜间噪声限值。 4、固废 本项目危废为废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0.02t/a、废无纺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0.05t/a、冲洗废液(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10t/a、废磁悬液(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0.4t/a、废包装容器(HW49其它废物900-041-49)0.11t/a,建设单位将尽快委托具备处置资质和处置能力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得到有效处置。 | / | 0519-* |
2 | (略) (略) 年产强化复合地板150万平方米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横林镇木石圩路8号 | (略) (略) | 企业现投资700 (略) 武进横林龙森装饰材料厂厂房4200平方米,拟购置压机、开板机、开槽线、油漆线、封蜡机、封包机等设备25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强化复合地板1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常州东方 (略) 处理,尾水排入京杭运河。 2、废气:本项目压贴、转漆封蜡废气经集气單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排气简排放;开板开槽废气经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排气简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是以车间一、车间二边界外扩50米。该范围内目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居民点双岸边距离最近的车间二55m。 3、噪声: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收集粉尘、废布料、废边角料及次品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漆废抹布手套、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液根据鉴定结果,若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专业单位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废鉴定期间暂按危废管理。 | ||
3 | 常州天域 (略) 金属家具制造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横林镇林南村杨歧工业园7号 | 常州天域 (略) |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 (略) (略) 闲置厂房4800平方米,购置切割机、车床、钻床、焊机、喷粉烘干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约12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金属家具10万件的生产规模 |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60%回用于生产,40%拖运至“绿岛”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接管至常州东 (略) 处理。 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二切割、打孔、雕刻、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P1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五切割、打孔、雕刻、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由设备内部密闭收集,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15米高的P3排气筒排放;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米高的P2排气筒排放;4条喷粉线产生的喷粉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合并由15米高的P4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米高的P5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本项目经过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 ||
4 | 达莱特年产20万套户外灯具项目 | (略) 常州经济开发区遥观镇勤新村 | 江苏达莱特 (略) | 江苏达莱特 (略) 成立于2010年05月25日,注册地位于武进区遥观镇勤新村,法定代表人为张玲。经营范围包括照明电器(除电光源)、整流器、微电机、灯具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成立至今仅从事五金产品销售,未有实质性生产行为。 现因发展需要,拟投资18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3.3万平方米,拟购置剪板机、压力机、折弯机等设备11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户外灯具的生产能力。 企业已于2020年06月12日取得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常经审备[2020]270号); 项目代码:2020-*-38-03-*)。根据《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本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0万套户外灯具的新建项目生产规模。 |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本项目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常州东 (略) 。 (2)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和含油手套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边角料、焊渣、废钢丸、金属粉尘、废滤芯、喷塑废粉、废塑料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 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液压油规范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100%,不直接外排,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落实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侧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废气:抛丸粉尘通过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FQ-1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使用集气罩收集经水幕除尘处理后15m高FQ-1排气筒排放。 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2排放。 喷塑废气经滤芯除尘加袋式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FQ-3排放。 |
1、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4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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