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高十丽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幼教木制玩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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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浙江高十丽玩具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幼教木制玩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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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年产300万套幼教木制玩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浙 (略)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杨柳河三期区块3-A-9地块

浙 (略) 利用企业购买的工业用地建设3幢生产厂房、1幢综合楼及1幢门卫室,总占地面积为8011.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624.79平方米,购置台钻、排钻等生产设备,实施浙 (略) 年产300万套幼教木制玩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水帘废水、喷淋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或委托清源 (略) 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物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油墨应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木加工粉尘、激光雕刻烟尘、上胶组装废气、热转印废气、包装废气等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后规范排放,项目涂装废气、漆面打磨废气等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项目注塑废气、粉碎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上胶组装废气、热转印废气、包装废气等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并设置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控制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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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 (略) 年产300万套幼教木制玩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浙 (略)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杨柳河三期区块3-A-9地块

浙 (略) 利用企业购买的工业用地建设3幢生产厂房、1幢综合楼及1幢门卫室,总占地面积为8011.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7624.79平方米,购置台钻、排钻等生产设备,实施浙 (略) 年产300万套幼教木制玩具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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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水帘废水、喷淋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或委托清源 (略) 处理达标 (略) 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物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油墨应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木加工粉尘、激光雕刻烟尘、上胶组装废气、热转印废气、包装废气等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后规范排放,项目涂装废气、漆面打磨废气等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项目注塑废气、粉碎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上胶组装废气、热转印废气、包装废气等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并设置规范的监测采样平台,无组织排放达到相应控制要求。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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