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区行政审批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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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7日区行政审批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515-* 传真:0515-*,E-MAIL:*@*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盐城骏耀 (略)

项目名称  

汽车配件注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0号1幢

环评单位 

江苏 (略)

项目建设概况

盐城骏耀 (略) 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江苏 (略) (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0号1幢厂房建设汽车配件注塑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台/套汽车塑料配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代码为2212-*-89-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实施后,项目以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的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企业周边环境现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没有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敏感保护目标。

(2)废水:冷却塔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放盐城 (略) 进行处理。

(3)声环境: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危险固废暂存库。

(5)土壤及地下水:分区实施土壤及地面硬化、防渗、防腐。

建设单位  

盐 (略)

项目名称  

年产0.5GWH新能源电池模组项目、新增年产11.5GWH新能源电池模组项目

建设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0号1#、3#厂房

环评单位 

江苏科易达 (略)

项目建设概况

盐 (略) 拟投资 20000 万元,租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 60 号 1#、3#厂房,建设新能源模组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2GWH 新能源电池模组。

项目代码:2210-*-89-01-*、2302-*-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电芯间隔片打胶及下箱体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密闭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的 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需以3#车间为起点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项目。

(2)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入西潮河。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设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聚氨酯结构胶废包装、废包装材料、导热结构胶废包装桶、不良电池、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和废滤芯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理;聚氨酯结构胶废包装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良电池、导热结构胶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重复使用,不作固废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将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1#车间、3#车间、一般固废库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建设单位  

合隆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生产5000吨电气工程用双金属复合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渎东路111号韩资工业园三期6幢

环评单位 

镇江华东安 (略) (略)

项目建设概况

合隆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渎东路111号韩资工业园三期6幢厂房(占地面积约5670平方米),建设年生产5000吨电气工程用双金属复合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2209-*-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主要为浸锡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废水一同接管至 (略) 深度处理,尾水排入西潮河。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和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碎屑、灰渣、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渣、废包装桶、废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金属碎屑、灰渣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渣、废包装桶、废油、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原料仓库、液氨制氮区、表面处理工作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

联系电话:0515-* 传真:0515-*,E-MAIL:*@*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盐城骏耀 (略)

项目名称  

汽车配件注塑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0号1幢

环评单位 

江苏 (略)

项目建设概况

盐城骏耀 (略) 拟投资3000万元,租赁江苏 (略) (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50号1幢厂房建设汽车配件注塑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台/套汽车塑料配件的生产能力。

项目代码为2212-*-89-0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实施后,项目以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的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结合企业周边环境现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没有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敏感保护目标。

(2)废水:冷却塔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接管标准,排放盐城 (略) 进行处理。

(3)声环境:采用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及危险固废暂存库。

(5)土壤及地下水:分区实施土壤及地面硬化、防渗、防腐。

建设单位  

盐 (略)

项目名称  

年产0.5GWH新能源电池模组项目、新增年产11.5GWH新能源电池模组项目

建设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60号1#、3#厂房

环评单位 

江苏科易达 (略)

项目建设概况

盐 (略) 拟投资 20000 万元,租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 60 号 1#、3#厂房,建设新能源模组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2GWH 新能源电池模组。

项目代码:2210-*-89-01-*、2302-*-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焊接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电芯间隔片打胶及下箱体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密闭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的 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需以3#车间为起点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项目。

(2)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 (略) 深度处理,达标排入西潮河。

(3)声环境: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设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聚氨酯结构胶废包装、废包装材料、导热结构胶废包装桶、不良电池、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和废滤芯委托合法合规单位处理;聚氨酯结构胶废包装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不良电池、导热结构胶废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重复使用,不作固废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将危废暂存间设置为重点防渗区;1#车间、3#车间、一般固废库设置为一般防渗区。

建设单位  

合隆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年生产5000吨电气工程用双金属复合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渎东路111号韩资工业园三期6幢

环评单位 

镇江华东安 (略) (略)

项目建设概况

合隆新材料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渎东路111号韩资工业园三期6幢厂房(占地面积约5670平方米),建设年生产5000吨电气工程用双金属复合材料项目。

项目代码:2209-*-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主要为浸锡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含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收集送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1#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废水一同接管至 (略) 深度处理,尾水排入西潮河。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和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碎屑、灰渣、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渣、废包装桶、废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金属碎屑、灰渣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渣、废包装桶、废油、废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原料仓库、液氨制氮区、表面处理工作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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