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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15日受理并拟对四川宸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仪陇锂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关于2022年12月15日受理并拟对四川宸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仪陇锂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关于2022年12月15日受理并拟对
四川宸 (略) 仪陇锂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5日我局受理并审查了四川宸 (略) 仪陇锂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仪陇县新政镇 (略) 仪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01 | 四川宸 (略) 仪陇锂电产业园 | (略) 仪陇县河西工业区 | 四川宸 (略) | 四川吉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137.9亩。项目主体工程共6个厂房,其中1#、5#为18650电池生产厂房,2#、6#为聚合物软包电池生产厂房,3#、4#为原辅材料库房;布设锂电池生产线4条,组装线1条,年生产能力5280万只锰酸锂电池,比容量为110mAh/g。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本次为补办手续。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4万元,占总投资比0.5% |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t/d。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并经调节池、中和混合池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与生产废水一并处理;生产废水经“高级氧化+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混凝二沉”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烘干废气、注液废气、干燥废气分别经“余热回收+二级冷凝回收+循环回风工艺+二级尾气洗涤”工艺、“二级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二级喷淋吸收工艺+除湿+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后,再分别通过相应工序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垫、实施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产生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理,明确去向,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捕集粉尘、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堆放、倾倒、丢弃。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
关于2022年12月15日受理并拟对
四川宸 (略) 仪陇锂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2月15日我局受理并审查了四川宸 (略) 仪陇锂电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对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仪陇县新政镇 (略) 仪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01 | 四川宸 (略) 仪陇锂电产业园 | (略) 仪陇县河西工业区 | 四川宸 (略) | 四川吉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137.9亩。项目主体工程共6个厂房,其中1#、5#为18650电池生产厂房,2#、6#为聚合物软包电池生产厂房,3#、4#为原辅材料库房;布设锂电池生产线4条,组装线1条,年生产能力5280万只锰酸锂电池,比容量为110mAh/g。项目已于2022年10月建成,本次为补办手续。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4万元,占总投资比0.5% |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t/d。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并经调节池、中和混合池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与生产废水一并处理;生产废水经“高级氧化+反应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MBR+混凝二沉”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烘干废气、注液废气、干燥废气分别经“余热回收+二级冷凝回收+循环回风工艺+二级尾气洗涤”工艺、“二级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二级喷淋吸收工艺+除湿+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排放限值后,再分别通过相应工序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减振垫、实施厂房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产生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理,明确去向,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捕集粉尘、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堆放、倾倒、丢弃。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后交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专业机构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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