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堂二里双星台球桌厂家具生产项目 | (略) 堂二里镇格达村 | (略) 堂二里双星台球桌厂 | 中蓝 (略) | 总投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11.11%。项目总占地面积19515m2,建筑面积13000m2,厂区不设宿舍、食堂和浴室,项目所利用的厂房为新建。 | (1)废气 注塑、挤出成型、印刷工序: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再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冷压工序、封边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裁切、打孔、砂光工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底漆打磨工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打磨除尘柜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注塑、挤出成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印刷工业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二级标准;氯化氢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裁切、打孔、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底漆打磨、喷底漆、喷面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家具制造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运营期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现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2023年7月1日之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2 | (略) 东段时博家具厂塑料椅加工项目 | (略) 东段乡石家堡村 | (略) 东段时博家具厂 | 中蓝 (略) |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5%。项 (略) 东段乡石家堡村,总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其中:库房(层高10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生产车间(层高10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办公室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购置拌料机、自动上料机、自动上料系统、注塑机、冷却塔、粉碎机等设备共计33台(套)。 | (1)废气: 拌料工序、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注塑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现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2023年7月1日之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3 | (略) 堂二里松杉台球乒乓球桌厂台球桌生产项目 | (略) 堂二里镇东张柳村112国道南侧 | (略) 堂二里松杉台球乒乓球桌厂 | 中蓝 (略) |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5%。项目占地面积为1452.56m2,建筑面积980m2,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 裁切、打孔、刨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腻子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打磨除尘柜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裁切、打孔、刨料、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底漆、喷面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染料尘)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执行表1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自2023年7月1日后开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堂二里双星台球桌厂家具生产项目 | (略) 堂二里镇格达村 | (略) 堂二里双星台球桌厂 | 中蓝 (略) | 总投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额11.11%。项目总占地面积19515m2,建筑面积13000m2,厂区不设宿舍、食堂和浴室,项目所利用的厂房为新建。 | (1)废气 注塑、挤出成型、印刷工序: 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再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冷压工序、封边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 裁切、打孔、砂光工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底漆打磨工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打磨除尘柜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注塑、挤出成型、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印刷工业标准,非*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二级标准;氯化氢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裁切、打孔、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底漆打磨、喷底漆、喷面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家具制造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生产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运营期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现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2023年7月1日之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2 | (略) 东段时博家具厂塑料椅加工项目 | (略) 东段乡石家堡村 | (略) 东段时博家具厂 | 中蓝 (略) |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5%。项 (略) 东段乡石家堡村,总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其中:库房(层高10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生产车间(层高10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办公室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购置拌料机、自动上料机、自动上料系统、注塑机、冷却塔、粉碎机等设备共计33台(套)。 | (1)废气: 拌料工序、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通过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产设备(注塑机)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 (略) 胜芳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现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2023年7月1日之后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3 | (略) 堂二里松杉台球乒乓球桌厂台球桌生产项目 | (略) 堂二里镇东张柳村112国道南侧 | (略) 堂二里松杉台球乒乓球桌厂 | 中蓝 (略) |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额5%。项目占地面积为1452.56m2,建筑面积980m2,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 | (1)废气 裁切、打孔、刨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中央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腻子打磨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打磨除尘柜处理后,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裁切、打孔、刨料、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底漆、喷面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染料尘)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喷底漆、喷面漆、自然晾干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北侧厂界噪声执行表1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自2023年7月1日后开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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