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4-2609:05
2023年0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04-2609:05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5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东吴镇南村 | 宁波 (略) | 本项目拟建年加工5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主要新增破碎生产线和级配石子生产线 | 无 | 1废气 本项目对一次破碎和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风量10000m3/h;筛分粉尘先经过雾化喷淋降尘,再与进料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雾炮以及密闭车间进行除尘,沉降至车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料仓投料粉尘通过物料堆场喷淋加湿使物料保持一定含水率以减少投料时的粉尘产生量,料仓投料口设置三面一顶装置减少投料粉尘逸散量;搅拌粉尘通过密闭搅拌后,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堆场扬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堆放,地面硬化,原料与半成品分类堆放,并设置水喷淋装置,保持物料表面湿度,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车辆行驶扬尘治理措施为路面洒水、进出场地经过水池和清除表面灰土、地面硬化、运输车辆货物进行篷布遮盖或封闭;装卸粉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装卸,地面硬化,装卸工程进行喷淋洒水,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均通过管道收集至沉淀池中回用于清洗等用水,不外排。喷淋水随着物料带走和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至纳管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排至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废料:收集、分类后 (略) 。 (3)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生产设备维护):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1废气 本项目对一次破碎和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风量10000m3/h;筛分粉尘先经过雾化喷淋降尘,再与进料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雾炮以及密闭车间进行除尘,沉降至车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料仓投料粉尘通过物料堆场喷淋加湿使物料保持一定含水率以减少投料时的粉尘产生量,料仓投料口设置三面一顶装置减少投料粉尘逸散量;搅拌粉尘通过密闭搅拌后,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堆场扬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堆放,地面硬化,原料与半成品分类堆放,并设置水喷淋装置,保持物料表面湿度,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车辆行驶扬尘治理措施为路面洒水、进出场地经过水池和清除表面灰土、地面硬化、运输车辆货物进行篷布遮盖或封闭;装卸粉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装卸,地面硬化,装卸工程进行喷淋洒水,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均通过管道收集至沉淀池中回用于清洗等用水,不外排。喷淋水随着物料带走和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至纳管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排至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废料:收集、分类后 (略) 。 (3)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生产设备维护):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 04月 27日 至 2023年 05月 06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4-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5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东吴镇南村 | 宁波 (略) | 本项目拟建年加工5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主要新增破碎生产线和级配石子生产线 | 无 | 1废气 本项目对一次破碎和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风量10000m3/h;筛分粉尘先经过雾化喷淋降尘,再与进料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雾炮以及密闭车间进行除尘,沉降至车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料仓投料粉尘通过物料堆场喷淋加湿使物料保持一定含水率以减少投料时的粉尘产生量,料仓投料口设置三面一顶装置减少投料粉尘逸散量;搅拌粉尘通过密闭搅拌后,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堆场扬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堆放,地面硬化,原料与半成品分类堆放,并设置水喷淋装置,保持物料表面湿度,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车辆行驶扬尘治理措施为路面洒水、进出场地经过水池和清除表面灰土、地面硬化、运输车辆货物进行篷布遮盖或封闭;装卸粉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装卸,地面硬化,装卸工程进行喷淋洒水,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均通过管道收集至沉淀池中回用于清洗等用水,不外排。喷淋水随着物料带走和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至纳管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排至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废料:收集、分类后 (略) 。 (3)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生产设备维护):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1废气 本项目对一次破碎和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风量10000m3/h;筛分粉尘先经过雾化喷淋降尘,再与进料粉尘和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雾炮以及密闭车间进行除尘,沉降至车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料仓投料粉尘通过物料堆场喷淋加湿使物料保持一定含水率以减少投料时的粉尘产生量,料仓投料口设置三面一顶装置减少投料粉尘逸散量;搅拌粉尘通过密闭搅拌后,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堆场扬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堆放,地面硬化,原料与半成品分类堆放,并设置水喷淋装置,保持物料表面湿度,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车辆行驶扬尘治理措施为路面洒水、进出场地经过水池和清除表面灰土、地面硬化、运输车辆货物进行篷布遮盖或封闭;装卸粉尘治理措施为堆场室内装卸,地面硬化,装卸工程进行喷淋洒水,抑制粉尘产生(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外排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初期雨水、清洗废水均通过管道收集至沉淀池中回用于清洗等用水,不外排。喷淋水随着物料带走和蒸发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至纳管 (略) 政污水管道,最终排至新周净化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1)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废料:收集、分类后 (略) 。 (3)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生产设备维护):收集后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 04月 27日 至 2023年 05月 06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4-26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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