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中和镇庆阳农场肉鸡养殖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延寿县中和镇庆阳农场肉鸡养殖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示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0〕157号)和《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国 (略) 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的要求,为使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情况,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实施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该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寿县中和镇庆阳农场肉鸡养殖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延寿县中和镇庆阳农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肉鸡养殖基地1处,建筑面积10960.92平方米,其中:新建鸡舍6栋(含工作间),每栋平均面积1690.42平方米;新建场区防疫用房(含员工办公室、库房及宿舍)一栋140平方米;储粪房345平方米:锅炉房燃料间333.4平方米。
(2)室外厕所1处,燃料棚1处50平方米,发酵池480平方米(720立方米),场区平整面积28662平方米,场区硬化道路及场地2920平方米,场区围栏及大门543延长米,机电井及供水管线1套。
(3)购置肉鸡自动化养殖设备6台(套),包括笼体,清粪、配电,饮水、通风、供暖系统。购置300KW发电机组2台。
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5月-10月
二、责任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单位:延寿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西北环路39号
联系人:徐宏伟
电话:0451-*
邮箱:*@*q.com
三、受委托评估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昶 (略)
联系人:闫博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四、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安全性;工程建设方案;文明施工;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生态环境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舆论导向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六、公众参与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受委托评估单位提出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
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天,即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日。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0〕157号)和《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国 (略) 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件的要求,为使利益相关者了解项目情况,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本项目实施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该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寿县中和镇庆阳农场肉鸡养殖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延寿县中和镇庆阳农场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肉鸡养殖基地1处,建筑面积10960.92平方米,其中:新建鸡舍6栋(含工作间),每栋平均面积1690.42平方米;新建场区防疫用房(含员工办公室、库房及宿舍)一栋140平方米;储粪房345平方米:锅炉房燃料间333.4平方米。
(2)室外厕所1处,燃料棚1处50平方米,发酵池480平方米(720立方米),场区平整面积28662平方米,场区硬化道路及场地2920平方米,场区围栏及大门543延长米,机电井及供水管线1套。
(3)购置肉鸡自动化养殖设备6台(套),包括笼体,清粪、配电,饮水、通风、供暖系统。购置300KW发电机组2台。
项目实施周期:2023年5月-10月
二、责任主体单位和联系方式
责任主体单位:延寿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西北环路39号
联系人:徐宏伟
电话:0451-*
邮箱:*@*q.com
三、受委托评估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昶 (略)
联系人:闫博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四、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拟建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安全性;工程建设方案;文明施工;施工期交通组织方案;生态环境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舆论导向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六、公众参与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受委托评估单位提出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
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天,即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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