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兰西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的反馈意见
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关于巡察兰西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的反馈意见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于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5日,对兰西县城镇老旧小区、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等方面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广大于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3年4月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 (略) 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2023年4月12日,市委书记专题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综 (略) 委书记张宝伟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总体上,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能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 (略) 人民建、 (略) 为人民”理念,认真研究本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能够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十个严禁”要求的通知》等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各项要求。能够贯彻落实《 (略) 供热条例》《 (略) 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略) 供热领域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贯彻落实《 (略) 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等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漏洞。一是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每年仅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电业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清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2020 年以来改造的 64 个小区中,有 43 个小区存在空中线路混乱、消防措施缺乏等问题。审计部门不作为,2020 年以来审计局从未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县住建局综合协调推进作用发挥不充分,全县 2020 至2025 年计划完成改造任务 120.8 万平方米,截至 2022 年底完成33.12 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率仅为 27.41%。二是改造计划编制申报不合理。收费所小区多年闲置无人居住,2022 年进行了改造,竣工后至今无人居住,浪费资金 148.07 万元; 建委1号集资楼始建于 80 年代,现有住户 75 户,符合申报改造条件,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今没有改造。2020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到位供气管网专项资金 289.54 万元、供热管网专项资金203.63 万元,却用于其他改造项目。2022 年申请到位自行车棚改造资金 44.15 万元,至今没有进行改造。三是工程监督管理不严格。未招先建,2020 年皮革厂家属楼等 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招先建,涉及改造面积 4.6 万平方米,资金 1357.59 万元。县住建局对工程审核疏于监督,2020 年一百集资楼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将起脊房盖结构改变为一坡水房盖结构,影响改造效果。个别于部和项目监理违规承包工程项目。县内某干部 2020年以来分包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庭院、排水等项目,数额巨大,群众反响强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监理 2021 年承包其本人所监理的工程防水、外墙苯板、涂料等改造项目,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四是改造项目质量不达标。走访 64 个改造小区,发现有 36 个小区不同程度存在屋面漏雨、墙面长毛发霉、楼梯破损、塑钢窗透气、保温板脱落、单元防盗门关闭不严等问题,老电业局小区顶楼1户居民因室内房顶渗水,目前仍然用塑料纸遮挡。2020 至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房盖铁皮设计厚度均为0.6 毫米,抽查发现生资家属楼小区、国税小区等 17 个小区铁皮厚度均为 0.4 毫米,降低工程质量;三粮库小区等 7个小区路面沥青混凝土设计厚度为 80 毫米,实际厚度只有 50 毫米,质量不达标;信用社小区路面工程施工方用泥代替砂子回填下水管道,已经出现塌陷积水问题。五是资金使用不规范。自筹资金不到位,2020、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应自筹资金621.96 万元,到位 566.1 万元,资金缺口55.86 万元。2020 至2022 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挪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自筹资金 12.45 万元,用于仓房拆除补偿。
(二) 城镇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供热质量和运行管理有短板。一是主管部门谋划推进工作不实。县住建局对城镇供热工作谋划不足,没有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供热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具体管理办法,谋划工作无遵循,推进落实无依据。对群众反映的金茂福小区、学府名邸小区半地下室超高收取双倍供热费等信访问题,因缺乏具体收费依据及界定标准,导致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意见较大。二是对供热企业监督管理乏力。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对供热企业设备检修、换热站调试、企业乱收费等缺乏有力监督,重开会部署、轻检查落实,没有检查记录和相关整改佐证。 (略) 入户测温记录非业主本人签字,多个测温记录笔体相同,测温记录造假。2019 至 2021 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对 (略) 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信用等级逐年降低,面对评价情况,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整改。三是供热项目建设不规范。项目手续造假,2022 年县住建局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时间提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工程质量不合格,2022 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其中平安家园 5 号楼、3 号楼、三粮库小区供热管网没有按照设计施工,以原有泥土代替细砂进行回填。四是项目资金管理混乱。未履行招投标手续,2020 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测费、设计费 102 万元未进行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20 年信用社家属楼供热管网分户改造居民自筹资金 22 万元,由物业统一收取直接交给 (略) ,没有缴存到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账户。城市基础配套费长期挂账,2013 至 2019 年县政府拨付 (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367.3 万元,截至目前未办理资金结算手续。五是供热温度不达标。通过入户走访,发现有 16 个小区 37 户居民对供热温度、测温方式等存在争议。2019、2020 年 (略) 提供的入户测温记录有 10 个小区 32 户住户反映室内检测温度低于 20°C,没有后续解决意见。2021 年3 月部分居民反映供热温度不达标,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测温人员上门测温为 19.8°C,未达到规定的 20C,而处理意见为温度达标。居民问卷调查反映,工作人员多选择在中午阳光充足时入户测温,居民对测温结果不认可。
(三) 群众反映物业热点问题解决不到位,物业服务和日常管理有差距。一是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县住建局未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专业服务联动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县住建局管理期间,未开展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和业务人员培训,未制定激励或惩戒措施。住建局与街道工作衔接不紧密,职能不清,机制不明,互相推诿扯皮,导致 35 个小区属于弃管状态。二是物业企业服务能力待提升。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未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清楚,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物业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提供的 56份物业服务合同中有24份是无效合同,物业公司和居民未签字。服务透明度不高,走访 88 个小区中,有 32 个小区物业没有对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进行公示公开,26 个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一致,但收费标准不同,群众意见较大。三是住宅小区管理不到位。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走访的 88 个小区中,唯美家园等 21 个小区存在公共场地积雪未清理、堆放杂物、占道停车、“僵尸”车等问题:百货小区等 12 个小区存在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问题: 三中住宅等 7个小区存在楼梯间闸盒未封闭、电线裸漏、无消防器材设施等安全隐患问题。四是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2013 至 2022 年开发建设单位欠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46.08 万元。2013 至 2019 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入 580.64 万元,支出的 170.09 万元无工程预算、无合同、无验收手续、无业主签字确认单等。
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意见建议
(一) 落实落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立足群众意愿,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程,及时完成改造任务。要进一步压实工程申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责任,着力解决项目重复申报、报大建小,以及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真正让民生工程得民心。要严格管理改造资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环节监管,杜绝资金闲置等问题发生,确保将有效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 强化供热日常运行监管,提升整体工作质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供热规划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解决供热工作中存在的盲点、难点与焦点问题。要进一步压实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责任,突出供热行业企业监管,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运行质量,发挥企业应有作用。要严格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管理,采取清单制、链条制、考核制等方式,逐级逐项逐人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对企业监督管理乏力、违规使用资金、漠视群众诉求等突出问题。
(三) 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能力。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切实发挥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和所辖街道作用,全面建立责任清晰、多方联动、群众参与的物业管理服务格局。要突出物业服务专业队*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基层群众物业管理和政策知识培训提高物业服务能力和政策覆盖率。要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合同事项,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着力解决小区脏、乱、差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大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特别是要强化资金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依法依规、科学高效使用。
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
2023年4月14日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于 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5日,对兰西县城镇老旧小区、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等方面专题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和广大于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23年4月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 (略) 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2023年4月12日,市委书记专题 (略)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民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综 (略) 委书记张宝伟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总体上,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能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 (略) 人民建、 (略) 为人民”理念,认真研究本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能够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十个严禁”要求的通知》等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各项要求。能够贯彻落实《 (略) 供热条例》《 (略) 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略) 供热领域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贯彻落实《 (略) 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略)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等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供热和物业管理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决策部署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漏洞。一是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明显,领导小组副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每年仅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电业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清楚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职责,2020 年以来改造的 64 个小区中,有 43 个小区存在空中线路混乱、消防措施缺乏等问题。审计部门不作为,2020 年以来审计局从未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审计。县住建局综合协调推进作用发挥不充分,全县 2020 至2025 年计划完成改造任务 120.8 万平方米,截至 2022 年底完成33.12 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完成率仅为 27.41%。二是改造计划编制申报不合理。收费所小区多年闲置无人居住,2022 年进行了改造,竣工后至今无人居住,浪费资金 148.07 万元; 建委1号集资楼始建于 80 年代,现有住户 75 户,符合申报改造条件,居民改造意愿强烈,至今没有改造。2020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申请到位供气管网专项资金 289.54 万元、供热管网专项资金203.63 万元,却用于其他改造项目。2022 年申请到位自行车棚改造资金 44.15 万元,至今没有进行改造。三是工程监督管理不严格。未招先建,2020 年皮革厂家属楼等 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招先建,涉及改造面积 4.6 万平方米,资金 1357.59 万元。县住建局对工程审核疏于监督,2020 年一百集资楼施工方擅自变更设计,将起脊房盖结构改变为一坡水房盖结构,影响改造效果。个别于部和项目监理违规承包工程项目。县内某干部 2020年以来分包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庭院、排水等项目,数额巨大,群众反响强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监理 2021 年承包其本人所监理的工程防水、外墙苯板、涂料等改造项目,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四是改造项目质量不达标。走访 64 个改造小区,发现有 36 个小区不同程度存在屋面漏雨、墙面长毛发霉、楼梯破损、塑钢窗透气、保温板脱落、单元防盗门关闭不严等问题,老电业局小区顶楼1户居民因室内房顶渗水,目前仍然用塑料纸遮挡。2020 至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房盖铁皮设计厚度均为0.6 毫米,抽查发现生资家属楼小区、国税小区等 17 个小区铁皮厚度均为 0.4 毫米,降低工程质量;三粮库小区等 7个小区路面沥青混凝土设计厚度为 80 毫米,实际厚度只有 50 毫米,质量不达标;信用社小区路面工程施工方用泥代替砂子回填下水管道,已经出现塌陷积水问题。五是资金使用不规范。自筹资金不到位,2020、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应自筹资金621.96 万元,到位 566.1 万元,资金缺口55.86 万元。2020 至2022 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挪用老旧小区改造居民自筹资金 12.45 万元,用于仓房拆除补偿。
(二) 城镇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供热质量和运行管理有短板。一是主管部门谋划推进工作不实。县住建局对城镇供热工作谋划不足,没有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供热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具体管理办法,谋划工作无遵循,推进落实无依据。对群众反映的金茂福小区、学府名邸小区半地下室超高收取双倍供热费等信访问题,因缺乏具体收费依据及界定标准,导致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意见较大。二是对供热企业监督管理乏力。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对供热企业设备检修、换热站调试、企业乱收费等缺乏有力监督,重开会部署、轻检查落实,没有检查记录和相关整改佐证。 (略) 入户测温记录非业主本人签字,多个测温记录笔体相同,测温记录造假。2019 至 2021 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对 (略) 进行信用评价,评价结果显示信用等级逐年降低,面对评价情况,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整改。三是供热项目建设不规范。项目手续造假,2022 年县住建局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时间提前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工程质量不合格,2022 年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其中平安家园 5 号楼、3 号楼、三粮库小区供热管网没有按照设计施工,以原有泥土代替细砂进行回填。四是项目资金管理混乱。未履行招投标手续,2020 年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勘测费、设计费 102 万元未进行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2020 年信用社家属楼供热管网分户改造居民自筹资金 22 万元,由物业统一收取直接交给 (略) ,没有缴存到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账户。城市基础配套费长期挂账,2013 至 2019 年县政府拨付 (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367.3 万元,截至目前未办理资金结算手续。五是供热温度不达标。通过入户走访,发现有 16 个小区 37 户居民对供热温度、测温方式等存在争议。2019、2020 年 (略) 提供的入户测温记录有 10 个小区 32 户住户反映室内检测温度低于 20°C,没有后续解决意见。2021 年3 月部分居民反映供热温度不达标,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测温人员上门测温为 19.8°C,未达到规定的 20C,而处理意见为温度达标。居民问卷调查反映,工作人员多选择在中午阳光充足时入户测温,居民对测温结果不认可。
(三) 群众反映物业热点问题解决不到位,物业服务和日常管理有差距。一是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县住建局未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专业服务联动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县住建局管理期间,未开展物业企业诚信评价和业务人员培训,未制定激励或惩戒措施。住建局与街道工作衔接不紧密,职能不清,机制不明,互相推诿扯皮,导致 35 个小区属于弃管状态。二是物业企业服务能力待提升。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未对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物业小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清楚,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物业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县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提供的 56份物业服务合同中有24份是无效合同,物业公司和居民未签字。服务透明度不高,走访 88 个小区中,有 32 个小区物业没有对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进行公示公开,26 个物业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一致,但收费标准不同,群众意见较大。三是住宅小区管理不到位。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走访的 88 个小区中,唯美家园等 21 个小区存在公共场地积雪未清理、堆放杂物、占道停车、“僵尸”车等问题:百货小区等 12 个小区存在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问题: 三中住宅等 7个小区存在楼梯间闸盒未封闭、电线裸漏、无消防器材设施等安全隐患问题。四是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规范。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把关不严。2013 至 2022 年开发建设单位欠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646.08 万元。2013 至 2019 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入 580.64 万元,支出的 170.09 万元无工程预算、无合同、无验收手续、无业主签字确认单等。
对巡察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意见建议
(一) 落实落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立足群众意愿,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进程,及时完成改造任务。要进一步压实工程申报、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责任,着力解决项目重复申报、报大建小,以及质量不达标、竣工验收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真正让民生工程得民心。要严格管理改造资金,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环节监管,杜绝资金闲置等问题发生,确保将有效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 强化供热日常运行监管,提升整体工作质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供热规划计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解决供热工作中存在的盲点、难点与焦点问题。要进一步压实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责任,突出供热行业企业监管,强化日常管理,规范运行质量,发挥企业应有作用。要严格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管理,采取清单制、链条制、考核制等方式,逐级逐项逐人落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对企业监督管理乏力、违规使用资金、漠视群众诉求等突出问题。
(三) 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提升为民服务能力。要坚持统筹谋划,稳步推进,切实发挥物业供热燃气服务中心和所辖街道作用,全面建立责任清晰、多方联动、群众参与的物业管理服务格局。要突出物业服务专业队*建设,经常性组织开展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基层群众物业管理和政策知识培训提高物业服务能力和政策覆盖率。要规范物业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合同事项,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着力解决小区脏、乱、差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大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特别是要强化资金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依法依规、科学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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