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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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铜山区2018-6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占地面积* m2, (略) 铜山区北郊,西邻310国道,南邻京杭运河。地块原为铜山化肥厂,后成立为 (略) ,主要从事液氨、碳酸氢铵、*醇的生产和销售。原化肥厂于1970年建厂,2014年停产,2017年,原厂生产设施及构筑物拆除。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商住用地。前期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有3种,包括铜、铬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修复目标污染物有1种,为氨氮。

二、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概况

一阶段确定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约为9576.37 m3,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污染地下水工程量为71516 m3,采用抽出处理技术。2019年1月,博天 (略) 开始实施该地块一阶段修复施工工作,并于2019年9月完成施工。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按照国家相关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上述修复工程的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

为全面了解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受 (略) 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20年10月至11月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调查发现,土壤气和地下室室内空气均未超标,原地下水治理区域及部分零星点位存在超标,需要进一步治理。二阶段治理工程包括:①设计土壤修复量9792.55 m3;②设计地下水源消减量552.65 m3;③利用地库底板和道路等措施对地下水超标点位水平阻隔,保障风险管控效果。

三、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效果评估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和《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的要求,基于对风险管控和修复中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和现场采样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该项目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按照备案的施工方案开展,并满足设计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量和范围的要求;

2.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噪声等均达标排放,大气、地表水、噪声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基坑底部及侧壁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达到修复目标,源消减区域地下水在抽出处理后均达到风险管控目标。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资料、质量自检及第三方单位检测结果,风险管控系统、道路阻隔和地库阻隔达到设定的风险管控目标,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期间(1年),地下室室内空气和地下水均达到风险管控目标。地库顶板回填土检测结果均未超标,风险管控和修复期间潜在二次污染区及非修复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未超标。

因此,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已达到设定的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地块可以安全利用,建议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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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铜山区2018-6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占地面积* m2, (略) 铜山区北郊,西邻310国道,南邻京杭运河。地块原为铜山化肥厂,后成立为 (略) ,主要从事液氨、碳酸氢铵、*醇的生产和销售。原化肥厂于1970年建厂,2014年停产,2017年,原厂生产设施及构筑物拆除。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商住用地。前期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土壤修复目标污染物有3种,包括铜、铬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修复目标污染物有1种,为氨氮。

二、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概况

一阶段确定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方量约为9576.37 m3,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污染地下水工程量为71516 m3,采用抽出处理技术。2019年1月,博天 (略) 开始实施该地块一阶段修复施工工作,并于2019年9月完成施工。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按照国家相关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上述修复工程的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

为全面了解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受 (略) 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20年10月至11月开展了补充调查工作,调查发现,土壤气和地下室室内空气均未超标,原地下水治理区域及部分零星点位存在超标,需要进一步治理。二阶段治理工程包括:①设计土壤修复量9792.55 m3;②设计地下水源消减量552.65 m3;③利用地库底板和道路等措施对地下水超标点位水平阻隔,保障风险管控效果。

三、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效果评估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和《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的要求,基于对风险管控和修复中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和现场采样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1.该项目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按照备案的施工方案开展,并满足设计的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量和范围的要求;

2.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噪声等均达标排放,大气、地表水、噪声能够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基坑底部及侧壁土壤中目标污染物含量均达到修复目标,源消减区域地下水在抽出处理后均达到风险管控目标。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资料、质量自检及第三方单位检测结果,风险管控系统、道路阻隔和地库阻隔达到设定的风险管控目标,风险管控工程效果评估期间(1年),地下室室内空气和地下水均达到风险管控目标。地库顶板回填土检测结果均未超标,风险管控和修复期间潜在二次污染区及非修复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均未超标。

因此,铜山区2018-6号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已达到设定的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地块可以安全利用,建议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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