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渥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新渥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新渥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提升城镇品位,增强城镇内涵,加快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
1.加强垃圾分类治理。通过垃圾分类管理能够改善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降低保洁难度,改善生存坏境质量。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各村已基本完成分类,在此基础上应继续加大加强宣传、管控力度,在2017年1月份前全面自查、整改、提升。建立奖惩制度,每村建立红黑板,以上墙通报形式表彰和批评。
2.加强地面保洁。(1)严格执行《新渥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惩办法》,镇环卫所应切实加强保洁员的管理和督促;(2)在集镇整治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3)督促检查商户和住户,严禁向街道和人行道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一经发现由镇环卫所严肃处理;(4)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集镇街道沿街单位、商业店铺、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协议签订全覆盖,统一制作张贴“门前三包”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每周二次以上),检查要做相应记录;(5)严格控制临时摊位卫生清查,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摊位进行严肃处理,不停劝阻的一律不得再放摊;(6)垃圾清运车要求铺盖,避免收集、转运过程中造成垃圾二次污染。
3.加强水域保洁。(1)以“五水共治”为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截污纳管建设及维护,避免造成纳管后的集中污染;(2)强化河流、池塘、湿地等各类水域的保洁工作,逐步消灭新旧“黑臭水体”;(3)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不定期对各类水体进行清淤疏浚;(4)加强水体检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追溯源头提高各类水域水质;(5)加强巡逻制度、水域管理制度,一经发现有垃圾倾倒、偷排污水等恶劣行为,立即组织执法部门参与整治。
4.争创卫生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 (略) 卫生乡镇创建标准,强化管理,确保成果, (略) 级卫生乡镇。
三、六乱整治项目标准和责任分工
(一)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
整治标准: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分工。2.劝导、制止集镇范围内主要道路、桥梁、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行为,重点是新兴街、城里街两侧人行道路、房前屋后的“两乱”行为;3.以集镇建设为依托和标准,逐步向公路沿线村庄开展“两乱”整治,以全镇镇容整洁为目标。
(二)车乱停乱开整治
整治标准:1.划定机动车停车位和停车点,督促所有机动车按划定停车位或停车点有序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2.在新兴街设立“有序停车指示牌”和“违停抓拍警示牌”,协调交警部门启动监控摄像头抓拍;3.号召一部分自愿者成立文明劝导队,维持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4.集市、交流会及重大节日活动组织人员疏导交通,确保交通畅通;5.工程车出工地要求先做好洗车、铺盖、淋洒等防尘、防污染措施;6.严禁工程车在非特殊情况进入集镇中心(新兴街、城里街和镇前街),一律在新民公 (略) 道;7.合理规划停车位、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2017年力争完成2个临时停车场建设。
(三)摊乱摆整治
1.建立健全 (略) 、交流会及日常经营管理体制,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2.成立规范整治小组,落实责任人员;3.沿街商户以滴水域为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用品放至滴水域以外(早餐店只得在08:00之前允许设摊经营,08:00之后一律按规定摆放);4.临时性摊位,须按规定有序摆放,放至人行道上,但不得将人行道全部占用;5.非临时性摊位,须按 (略) 场或固定地点;6.集市及交流会,临时租用摊位一律按管理规定及管理人员要求摆放整齐,不得越界;7.对游商游贩要严格要求, (略) 场监管,并要求在制定位置设摊,限定时间;8.加快 (略) 场建设步伐,疏堵结合,争取在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目标。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城建办成员(负责人羊钦、曹利波)
日常管理:陈晓光、陈樟贵、陈海龙
(四)道乱占整治
1.加强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堆物、违建等现象;2.全面整治桥梁上下空间乱堆乱放、违法施工和违法建筑等行为;3.加强管线施工管控,严禁擅自乱开挖、乱拉线、乱施工,管线单位必须先将规划设计报城建办审批再施工;4.规范整治汽修店、洗车店、电瓶车销售店,不得长期占道经营和堆放;5.合理规划营运汽车停车站,严禁营运汽车乱停乱靠乱占道的不文明行为;6.规范货车通行,禁止在高峰时节占用人行道装卸货,装卸货应在人车较少的时间点进行,违反该项作为违停处理;7.全面消除“僵尸车”,严禁在停车位、沿街道路上长期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辆,一经发现立即移除,有不听劝阻的一律上报车管所作无主处理。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城建办成员(负责人羊钦、曹利波)
日常管理:陈晓光、陈樟贵、陈海龙
(五)房乱建整治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三改一拆”活动精神,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与整治;2.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域修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3.严禁乱搭乱建,一经发现“即查即拆”;4.按“三改一拆”分类处置规定,该补的补,该拆的拆,实现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到位;5.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在建建筑,一律停工整改,不整改到位不得开工;6.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巡查,减少违法建筑出现,坚决将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7.加强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消除乱搭乱建,优化功能布局;8.消除“赤膊墙”和“蓝色屋面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陈焘、郑俏俏、项东海、张华民
(六)线乱拉整治
1.制定新渥镇管线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电力、通信、广电等户外线缆架设和敷设;2.统筹考虑,按照共建共享的要求,切实盘活现有资源,拆除无用资源,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实施;3.按照先规划设计,后审批施工的原则,与各部门协调,做好架空线入地改造;4.按照先沿街道路总线改造,后入户管线改造的顺序,有条有序进行改造;5.管线布设后应加以标识区分,以免再施工造成紊乱;6.入户电箱、线缆,不能立即拆除的,采用包装美化的方式,实现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安全使用;7.以“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整治顺序,逐步实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一次到位的先改善,力争2017年6月完成“线乱拉”专项整治任务。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黄国江(责任人)、陈焘、羊钦、曹利波
四、乡容镇貌整治
(一)商铺经营行为规范整治
整治标准:1.所有商户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照,且需在显著位置悬挂;2.引导督促商户文明诚信经营、保持店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安全设施按规定配置;3.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违者即时通报相关部门查处;4. (略) 、来料加工点、危化品店、烟花爆竹、竹木制品店、餐饮店厨房等场所存在吸烟、玩火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5.餐饮类商铺应特别注重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及时清理油垢,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6、镇相关人员联合工商、卫生、安监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问题商户进行处理,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带病经营。
责任分工:周庆华(责任领导)、黄国江、陶彩琴
(二)设施规范整治
整治标准:1.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制度,成立管理维护人员;2.保质保量完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沿街道路两侧所有生活污水实行截污纳管;3.结合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集镇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雨污分流;4.集镇整治范围内的路面白改黑、人行道改造,确保集镇主街道整洁统一、美观;5. (略) 政公用设施,及时清理雨污水管道,对窨井盖破损、边坡塌方、路灯损坏等影响安全的相关设施一经发现立即修复,确保人身安全;6.2017年计划改造完成新民公路道路改造。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何正松(协助领导)、城建办成员、污水运维人员。
(三)景观节点和绿化美化整治
整治标准:1.做好集镇内各景观节点、绿化点的维护;2.及时安排人员做好植物养护,定期清除杂草、补种、修剪、除虫;3.做好景观节点围墙、景观灯等设施的维护,及时修理;4. 在自然灾害来临前,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损失;5.对现有园林绿化、景观节点进行再改造提升,融入文化元素,打造精品。
责任分工:何正松(责任领导)、陈连民(协助领导)、朱雪萍、羊钦、陈焘、曹利波、陈有富
(四)立面整治和蓝色屋面整治
整治标准:1.沿街沿路房屋外立面按照“赤膊墙”整治标准和要求全面完成外立面美化工作,消除赤膊墙和不和谐色调;2.按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对沿街立面进行提升改造;3.全面完成蓝色屋面整治工作,在第一轮蓝色屋面整治的基础上,对集镇区域蓝色屋面进行再排摸、再整治。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羊钦(负责人)、郑俏俏、曹利波、陈焘、陈汝通、陈海德
(五)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整治
整治标准:1.未经镇政府批准,禁止在镇区范围悬挂商业横幅广告,违者一律强制拆除;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施放任何气球类广告,违者报告县相关部门处置;3.禁止在集镇街道两侧、人行道、桥梁、公共场所等处摆放或设置各类店面招牌、广告牌或灯箱广告;4.劝导、督促限期拆除沿街商户已设置的墙体灯箱广告,不配合的强制拆除;5.沿街商户雨篷统一按镇政府要求安装,不得私自再搭雨篷,违者一律拆除;6.由镇政府对沿街商户门头广告进行整改,若商户要求自行安装的,必须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格、用材、颜色和字体要求安装;7.门头广告统一整改后,商户应自行维护管理,有坏损的应及时修复。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 、陈兴苗(负责人)、羊钦、曹利波、陈焘、郑俏俏、陈晓光、陈樟贵、陈海龙
(六) (略) 场和环境整治
1.加强文化走廊打造,打造出1条以上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涵丰富的文化走廊;2.加强文化宣传,在小镇主次入口、广场、街区、公园等处融入药文化元素,做好与非遗文化的有机结合;3.加强对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和保护;4.建立江南药镇文化展示厅,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和产业;5.加强文化经营场所和活动的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场所和活动,打造文明健康的社会风貌;6.加强社会公益活动的发动和宣传,成立文明劝导自愿队,提高精神文明素养;7.利用现有资源,增加非遗文化节目的推广。
责任分工:周庆华(责任领导)、曹利波、高艳、朱雪萍
新渥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管理,提升城镇品位,增强城镇内涵,加快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
1.加强垃圾分类治理。通过垃圾分类管理能够改善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局面,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降低保洁难度,改善生存坏境质量。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各村已基本完成分类,在此基础上应继续加大加强宣传、管控力度,在2017年1月份前全面自查、整改、提升。建立奖惩制度,每村建立红黑板,以上墙通报形式表彰和批评。
2.加强地面保洁。(1)严格执行《新渥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奖惩办法》,镇环卫所应切实加强保洁员的管理和督促;(2)在集镇整治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保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3)督促检查商户和住户,严禁向街道和人行道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一经发现由镇环卫所严肃处理;(4)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集镇街道沿街单位、商业店铺、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协议签订全覆盖,统一制作张贴“门前三包”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每周二次以上),检查要做相应记录;(5)严格控制临时摊位卫生清查,对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摊位进行严肃处理,不停劝阻的一律不得再放摊;(6)垃圾清运车要求铺盖,避免收集、转运过程中造成垃圾二次污染。
3.加强水域保洁。(1)以“五水共治”为指导思想,切实加强截污纳管建设及维护,避免造成纳管后的集中污染;(2)强化河流、池塘、湿地等各类水域的保洁工作,逐步消灭新旧“黑臭水体”;(3)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不定期对各类水体进行清淤疏浚;(4)加强水体检测,确保饮用水源安全,追溯源头提高各类水域水质;(5)加强巡逻制度、水域管理制度,一经发现有垃圾倾倒、偷排污水等恶劣行为,立即组织执法部门参与整治。
4.争创卫生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 (略) 卫生乡镇创建标准,强化管理,确保成果, (略) 级卫生乡镇。
三、六乱整治项目标准和责任分工
(一)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
整治标准: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分工。2.劝导、制止集镇范围内主要道路、桥梁、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行为,重点是新兴街、城里街两侧人行道路、房前屋后的“两乱”行为;3.以集镇建设为依托和标准,逐步向公路沿线村庄开展“两乱”整治,以全镇镇容整洁为目标。
(二)车乱停乱开整治
整治标准:1.划定机动车停车位和停车点,督促所有机动车按划定停车位或停车点有序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2.在新兴街设立“有序停车指示牌”和“违停抓拍警示牌”,协调交警部门启动监控摄像头抓拍;3.号召一部分自愿者成立文明劝导队,维持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4.集市、交流会及重大节日活动组织人员疏导交通,确保交通畅通;5.工程车出工地要求先做好洗车、铺盖、淋洒等防尘、防污染措施;6.严禁工程车在非特殊情况进入集镇中心(新兴街、城里街和镇前街),一律在新民公 (略) 道;7.合理规划停车位、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2017年力争完成2个临时停车场建设。
(三)摊乱摆整治
1.建立健全 (略) 、交流会及日常经营管理体制,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2.成立规范整治小组,落实责任人员;3.沿街商户以滴水域为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用品放至滴水域以外(早餐店只得在08:00之前允许设摊经营,08:00之后一律按规定摆放);4.临时性摊位,须按规定有序摆放,放至人行道上,但不得将人行道全部占用;5.非临时性摊位,须按 (略) 场或固定地点;6.集市及交流会,临时租用摊位一律按管理规定及管理人员要求摆放整齐,不得越界;7.对游商游贩要严格要求, (略) 场监管,并要求在制定位置设摊,限定时间;8.加快 (略) 场建设步伐,疏堵结合,争取在2018年全面完成建设目标。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城建办成员(负责人羊钦、曹利波)
日常管理:陈晓光、陈樟贵、陈海龙
(四)道乱占整治
1.加强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取缔占道经营、堆物、违建等现象;2.全面整治桥梁上下空间乱堆乱放、违法施工和违法建筑等行为;3.加强管线施工管控,严禁擅自乱开挖、乱拉线、乱施工,管线单位必须先将规划设计报城建办审批再施工;4.规范整治汽修店、洗车店、电瓶车销售店,不得长期占道经营和堆放;5.合理规划营运汽车停车站,严禁营运汽车乱停乱靠乱占道的不文明行为;6.规范货车通行,禁止在高峰时节占用人行道装卸货,装卸货应在人车较少的时间点进行,违反该项作为违停处理;7.全面消除“僵尸车”,严禁在停车位、沿街道路上长期停放机动和非机动车辆,一经发现立即移除,有不听劝阻的一律上报车管所作无主处理。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城建办成员(负责人羊钦、曹利波)
日常管理:陈晓光、陈樟贵、陈海龙
(五)房乱建整治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三改一拆”活动精神,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与整治;2.严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域修建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3.严禁乱搭乱建,一经发现“即查即拆”;4.按“三改一拆”分类处置规定,该补的补,该拆的拆,实现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到位;5.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在建建筑,一律停工整改,不整改到位不得开工;6.合理规划布局,加强巡查,减少违法建筑出现,坚决将违法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7.加强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消除乱搭乱建,优化功能布局;8.消除“赤膊墙”和“蓝色屋面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陈焘、郑俏俏、项东海、张华民
(六)线乱拉整治
1.制定新渥镇管线管理实施办法,规范电力、通信、广电等户外线缆架设和敷设;2.统筹考虑,按照共建共享的要求,切实盘活现有资源,拆除无用资源,减少基础设施重复实施;3.按照先规划设计,后审批施工的原则,与各部门协调,做好架空线入地改造;4.按照先沿街道路总线改造,后入户管线改造的顺序,有条有序进行改造;5.管线布设后应加以标识区分,以免再施工造成紊乱;6.入户电箱、线缆,不能立即拆除的,采用包装美化的方式,实现与周围环境和谐统一,安全使用;7.以“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整治顺序,逐步实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一次到位的先改善,力争2017年6月完成“线乱拉”专项整治任务。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黄国江(责任人)、陈焘、羊钦、曹利波
四、乡容镇貌整治
(一)商铺经营行为规范整治
整治标准:1.所有商户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证照,且需在显著位置悬挂;2.引导督促商户文明诚信经营、保持店面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安全设施按规定配置;3.严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违者即时通报相关部门查处;4. (略) 、来料加工点、危化品店、烟花爆竹、竹木制品店、餐饮店厨房等场所存在吸烟、玩火等严重安全隐患的行为;5.餐饮类商铺应特别注重房前屋后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及时清理油垢,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6、镇相关人员联合工商、卫生、安监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有问题商户进行处理,并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带病经营。
责任分工:周庆华(责任领导)、黄国江、陶彩琴
(二)设施规范整治
整治标准:1. (略) 政公用设施管理制度,成立管理维护人员;2.保质保量完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沿街道路两侧所有生活污水实行截污纳管;3.结合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集镇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实施雨污分流;4.集镇整治范围内的路面白改黑、人行道改造,确保集镇主街道整洁统一、美观;5. (略) 政公用设施,及时清理雨污水管道,对窨井盖破损、边坡塌方、路灯损坏等影响安全的相关设施一经发现立即修复,确保人身安全;6.2017年计划改造完成新民公路道路改造。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何正松(协助领导)、城建办成员、污水运维人员。
(三)景观节点和绿化美化整治
整治标准:1.做好集镇内各景观节点、绿化点的维护;2.及时安排人员做好植物养护,定期清除杂草、补种、修剪、除虫;3.做好景观节点围墙、景观灯等设施的维护,及时修理;4. 在自然灾害来临前,做好防护工作,减少损失;5.对现有园林绿化、景观节点进行再改造提升,融入文化元素,打造精品。
责任分工:何正松(责任领导)、陈连民(协助领导)、朱雪萍、羊钦、陈焘、曹利波、陈有富
(四)立面整治和蓝色屋面整治
整治标准:1.沿街沿路房屋外立面按照“赤膊墙”整治标准和要求全面完成外立面美化工作,消除赤膊墙和不和谐色调;2.按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对沿街立面进行提升改造;3.全面完成蓝色屋面整治工作,在第一轮蓝色屋面整治的基础上,对集镇区域蓝色屋面进行再排摸、再整治。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羊钦(负责人)、郑俏俏、曹利波、陈焘、陈汝通、陈海德
(五)户外广告和门头广告整治
整治标准:1.未经镇政府批准,禁止在镇区范围悬挂商业横幅广告,违者一律强制拆除;2.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施放任何气球类广告,违者报告县相关部门处置;3.禁止在集镇街道两侧、人行道、桥梁、公共场所等处摆放或设置各类店面招牌、广告牌或灯箱广告;4.劝导、督促限期拆除沿街商户已设置的墙体灯箱广告,不配合的强制拆除;5.沿街商户雨篷统一按镇政府要求安装,不得私自再搭雨篷,违者一律拆除;6.由镇政府对沿街商户门头广告进行整改,若商户要求自行安装的,必须要按照镇政府统一规格、用材、颜色和字体要求安装;7.门头广告统一整改后,商户应自行维护管理,有坏损的应及时修复。
责任分工:陈连民(责任领导) 、陈兴苗(负责人)、羊钦、曹利波、陈焘、郑俏俏、陈晓光、陈樟贵、陈海龙
(六) (略) 场和环境整治
1.加强文化走廊打造,打造出1条以上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涵丰富的文化走廊;2.加强文化宣传,在小镇主次入口、广场、街区、公园等处融入药文化元素,做好与非遗文化的有机结合;3.加强对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和保护;4.建立江南药镇文化展示厅,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和产业;5.加强文化经营场所和活动的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场所和活动,打造文明健康的社会风貌;6.加强社会公益活动的发动和宣传,成立文明劝导自愿队,提高精神文明素养;7.利用现有资源,增加非遗文化节目的推广。
责任分工:周庆华(责任领导)、曹利波、高艳、朱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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