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堆工业园集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黄金堆工业园集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黄金堆工业园集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黄金堆工业园集中供汽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黄金堆功能园 |
建设单位 | 上高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设 (略) (略) 上高县黄金堆功能园,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30.942",北纬28°16"53.985",全厂占地面积约42.43亩。项目厂区南侧紧邻G320国道,西侧为 (略) ,东侧为江西邦耐纺织有限公,北侧为上 (略)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锅炉主厂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化水车间、循环冷水系统、供热管网;储运工程包括燃料仓库、灰库、渣库和储罐区;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固废、废水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以成型生物质颗粒物为燃料,通过3台循环流化床生物质蒸汽锅炉(2×45t/h+1×90t/h)炉膛内燃烧;制备 (略) 煤器与高温燃烧烟气间接接触预热后再进入锅炉继续加热形成蒸汽汇入分汽缸,再由供热蒸汽管网供给热用户,起点的参数为1.6MPa、230℃,进入热用户的参数为1.2MPa、200℃。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饱和蒸汽129.6万吨。 项目总投资为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9.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尾水最终排入锦江;软水制备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灰库粉尘,装卸、堆放、上料粉尘,燃料堆放发酵废气和氨水储罐废气。3台锅炉燃烧废气分别通过3套“低氮燃烧器+SNCR+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尾气公用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油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氨逃逸浓度排放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相关限值;锅炉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经密闭系统输送至桶式钢结构灰库,灰库出口包装机设置负压集气装置,收集的飞灰并入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燃料车间的密闭性管理及规范装卸料操作,采用封闭式皮带机投料,减少装卸、堆放、上料粉尘产生,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合理规划燃料使用需求及堆存量,做到生物质燃料的合理有效周转减少燃料堆放发酵废气产生,项目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厂界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南侧和其余三侧噪声排放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和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灰、渣,软装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机油桶(HW08)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灰、渣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确保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锅炉烟气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0.108t/a,NH3-N≤0.011t/a,NOX≤77.59t/a。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黄金堆工业园集中供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黄金堆工业园集中供汽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黄金堆功能园 |
建设单位 | 上高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设 (略) (略) 上高县黄金堆功能园,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0"30.942",北纬28°16"53.985",全厂占地面积约42.43亩。项目厂区南侧紧邻G320国道,西侧为 (略) ,东侧为江西邦耐纺织有限公,北侧为上 (略) 。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锅炉主厂房;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化水车间、循环冷水系统、供热管网;储运工程包括燃料仓库、灰库、渣库和储罐区;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固废、废水和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以成型生物质颗粒物为燃料,通过3台循环流化床生物质蒸汽锅炉(2×45t/h+1×90t/h)炉膛内燃烧;制备 (略) 煤器与高温燃烧烟气间接接触预热后再进入锅炉继续加热形成蒸汽汇入分汽缸,再由供热蒸汽管网供给热用户,起点的参数为1.6MPa、230℃,进入热用户的参数为1.2MPa、200℃。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饱和蒸汽129.6万吨。 项目总投资为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9.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上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尾水最终排入锦江;软水制备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灰库粉尘,装卸、堆放、上料粉尘,燃料堆放发酵废气和氨水储罐废气。3台锅炉燃烧废气分别通过3套“低氮燃烧器+SNCR+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尾气公用1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及NOX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以油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氨逃逸浓度排放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相关限值;锅炉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经密闭系统输送至桶式钢结构灰库,灰库出口包装机设置负压集气装置,收集的飞灰并入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燃料车间的密闭性管理及规范装卸料操作,采用封闭式皮带机投料,减少装卸、堆放、上料粉尘产生,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合理规划燃料使用需求及堆存量,做到生物质燃料的合理有效周转减少燃料堆放发酵废气产生,项目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厂界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南侧和其余三侧噪声排放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和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灰、渣,软装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机油桶(HW08)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灰、渣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确保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锅炉烟气应按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 (八)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0.108t/a,NH3-N≤0.011t/a,NOX≤77.59t/a。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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