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赤峰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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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赤峰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敖汉旗萨力巴乡、古鲁板蒿镇、四道湾子镇、玛尼罕乡境内。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电源容量490MW,其中风电29万千瓦,位于内蒙古 (略) 敖汉旗,地理坐标介于北纬42.3676°~42.6137°,东经119.5491°~119.9638°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280km2,拟设计安装47台单机容量为625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93.75MW。

3、建设总工期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3个月,工程筹建期2个月。主体工程于2023年8月初开始,2023年12月底第一批风电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24年6月底47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工程完工。

4、工程投资估算

本工程静态投资*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025元/kW;工程动态投资* 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5104 元/kW。其中,施工辅助工程129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99310万元,建筑工程16673万元,其他费用10226万元,基本预备费2550万元,建设期利息2318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公示期,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向评估主体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及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1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赤 (略)

联系人:尚高飞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 (略)

单位名称:赤峰恒源 (略)

联 系 人:胡兵

联系电话:*


赤 (略)

2023年4月24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项目位于内蒙古 (略) 敖汉旗萨力巴乡、古鲁板蒿镇、四道湾子镇、玛尼罕乡境内。

2、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电源容量490MW,其中风电29万千瓦,位于内蒙古 (略) 敖汉旗,地理坐标介于北纬42.3676°~42.6137°,东经119.5491°~119.9638°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280km2,拟设计安装47台单机容量为625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93.75MW。

3、建设总工期

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3个月,工程筹建期2个月。主体工程于2023年8月初开始,2023年12月底第一批风电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24年6月底47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工程完工。

4、工程投资估算

本工程静态投资*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025元/kW;工程动态投资* 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5104 元/kW。其中,施工辅助工程1297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99310万元,建筑工程16673万元,其他费用10226万元,基本预备费2550万元,建设期利息2318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公示期,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向评估主体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及建议。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2023年5月1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赤 (略)

联系人:尚高飞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 (略)

单位名称:赤峰恒源 (略)

联 系 人:胡兵

联系电话:*


赤 (略)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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