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基字〔2023〕29号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等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发改基字〔2023〕29号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等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天等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等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
来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提出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为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旅游振兴,增强商贸活力,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生活,有效保护传承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风民俗。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三、项目业主:天等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
四、建设地点:天等县天等镇丽川社区百弄屯。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1栋5层总建筑面积为5104平方米的群众艺术培训中心(其中排练厅2间共1000平方米、学术报告厅800平方米、艺术展厅1000平方米、非遗展厅800平方米、培训室2间共224平方米、独立学方米、图书阅览室150平方米、书报储存室50平方米、棋牌游艺娱乐活动室3间共90平方米、儿童活动室2间共240平方米、老人活动室2间共180平方米、特色文化活动室150平方米),管理用房250平方米、辅助用房300平方米(含储存库房、建筑设备、后勤服务);
(二)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剧场(含600-800个座位以及票务中心600平方米、排练厅100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建设;
(三)建设一栋三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综合性保护传承中心(含排练大厅1000平方米、非遗传方米、展示馆100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以及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七、项目代码:2209-*-04-01-*。
请根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天等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天等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
来文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提出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为进一步推动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振兴、旅游振兴,增强商贸活力,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生活,有效保护传承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风民俗。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
三、项目业主:天等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
四、建设地点:天等县天等镇丽川社区百弄屯。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建设1栋5层总建筑面积为5104平方米的群众艺术培训中心(其中排练厅2间共1000平方米、学术报告厅800平方米、艺术展厅1000平方米、非遗展厅800平方米、培训室2间共224平方米、独立学方米、图书阅览室150平方米、书报储存室50平方米、棋牌游艺娱乐活动室3间共90平方米、儿童活动室2间共240平方米、老人活动室2间共180平方米、特色文化活动室150平方米),管理用房250平方米、辅助用房300平方米(含储存库房、建筑设备、后勤服务);
(二)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剧场(含600-800个座位以及票务中心600平方米、排练厅1000平方米)等附属设施建设;
(三)建设一栋三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的综合性保护传承中心(含排练大厅1000平方米、非遗传方米、展示馆100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以及设备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为县本级财政资金。
七、项目代码:2209-*-04-01-*。
请根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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