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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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关于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0万m3预拌混凝土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

(略) (略)

洛阳 (略)

(略) (略) (略) 新安县正村镇西白村(万山湖工业园内),租赁 (略) 厂区内闲置空地,拟建设年产50万m3预拌混凝土项目,主要建设1座搅拌楼(内设两座搅拌机)、1座原料库,项目共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主要采用“外购原料—集料(含砂、尾矿碎屑、小石、中石、水泥、粉煤灰、矿石粉、水、外加剂)—称重—综合集料—搅拌—成品—装砼车储存外销”工艺;主要设备为:料箱、砂石分离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泵车、地磅、砼车、储罐、皮带输送机等。该项目总占地4500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下料口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筒仓入料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颗粒物10mg/m3排放要求;卸料产生粉尘采用原料库设置喷干雾装置措施,运输产生粉尘采用厂区裸露土地全部绿化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厂区出入口设置1套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颗粒物0.5mg/m3排放要求;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

仓储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

(略)

洛阳 (略)

(略) (略) 新安县正村镇上坡村坡头6号,租赁新安县 (略) 闲置厂房,拟将厂区内北侧现有破损车间拆除后,新建2座密闭仓库,用于建设仓储项目。配煤工序采用“块煤—破碎—筛分—配煤—成品外售”工艺;主要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铲车等。该项目新增占地10602.67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破碎、筛分、配煤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三面密闭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80mg/m3)的排放要求。原料库采用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厂区裸露土地全部绿化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运输皮带全部密闭;厂区货车出入口设置1套自动车辆冲洗装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1.0mg/m3)的排放要求。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储煤、煤泥脱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储煤仓库雾化喷淋用水,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3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新安县产业区

洛阳 (略)

(略)

洛阳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是在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一期工程堆存面的基础上堆存赤泥,随着堆存点逐步升高,新增占地562亩,新增有效库容179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4.9年。建设完成后,小郭沟干法赤泥库总有效库容2232.75万m3,服务年限18.6a,赤泥处理量144万t/a。其中初期坝、拦挡坝、上库道路、排洪设施(排水井+排水涵洞)、坝下回水系统、排渗系统、观测设施、赤泥输送及脱水设施、地下水监测井等均依托已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期工程,新增建设内容主要有二期工程库区防渗设施和南、北侧副坝,其中南、北副坝均为碾压均质土坝,坝顶最大标高均为460m,坝顶宽度6m,南副坝最大坝高19m,北副坝最大坝高16m;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工艺技术相同,均为干法堆存库,洛阳 (略) 氧化铝厂120万t/a氧化铝项目产生的赤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由皮带送往赤泥库区,压滤后的滤液经回水管道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赤泥尾矿分区域堆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建设期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快回填利用,必须作好科学、高效、安全的水土流失防护等措施;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对裸露地表恢复植被、赤泥库的闭库、覆土绿化、实施水保方案等措施植被覆盖率基本恢复到现状水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要严格落实《新安县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2022〕2号)等的相关规定,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百”,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作业,施工作业面采取动态和静态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行期主要为赤泥堆场的扬尘,库区需配备洒水车,用于库区内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同时需对达到堆积高程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减少堆体裸露面积,避免起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建设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机械设备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外运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行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全部返回氧化铝厂使用,不外排,不进入地表水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选用低噪声的作业机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和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服务期不新增高噪声设备,无新增工业噪声污染产生。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期剥离的表层耕植土及弃方在赤泥库两侧边沟临时堆存,用于植被恢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统一处置。运行期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为氧化铝厂产生的赤泥,均妥善堆存于库内,无固废外排。




关于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50万m3预拌混凝土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

(略) (略)

洛阳 (略)

(略) (略) (略) 新安县正村镇西白村(万山湖工业园内),租赁 (略) 厂区内闲置空地,拟建设年产50万m3预拌混凝土项目,主要建设1座搅拌楼(内设两座搅拌机)、1座原料库,项目共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主要采用“外购原料—集料(含砂、尾矿碎屑、小石、中石、水泥、粉煤灰、矿石粉、水、外加剂)—称重—综合集料—搅拌—成品—装砼车储存外销”工艺;主要设备为:料箱、砂石分离机、搅拌机、螺旋输送机、泵车、地磅、砼车、储罐、皮带输送机等。该项目总占地4500m2,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本项目下料口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筒仓入料和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收集后通过2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颗粒物10mg/m3排放要求;卸料产生粉尘采用原料库设置喷干雾装置措施,运输产生粉尘采用厂区裸露土地全部绿化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定期清扫、厂区出入口设置1套自动感应式高压清洗装置等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颗粒物0.5mg/m3排放要求;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2

仓储项目

新安县正村镇

(略)

洛阳 (略)

(略) (略) 新安县正村镇上坡村坡头6号,租赁新安县 (略) 闲置厂房,拟将厂区内北侧现有破损车间拆除后,新建2座密闭仓库,用于建设仓储项目。配煤工序采用“块煤—破碎—筛分—配煤—成品外售”工艺;主要设备为:破碎机、筛分机、配煤机、铲车等。该项目新增占地10602.67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1、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12号)文件要求,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施工场地开挖的土石料应及时清运,并做好洒水抑尘措施,物料堆放场应采取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破碎、筛分、配煤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三面密闭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80mg/m3)的排放要求。原料库采用设置雾化喷淋装置;厂区裸露土地全部绿化或硬化,道路洒水抑尘、定期清扫;运输皮带全部密闭;厂区货车出入口设置1套自动车辆冲洗装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1.0mg/m3)的排放要求。

3、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储煤、煤泥脱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储煤仓库雾化喷淋用水,不外排。

4、本项目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废暂存区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采取全面防腐防渗措施,收集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3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新安县产业区

洛阳 (略)

(略)

洛阳 (略) 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二期工程是在小郭沟干法赤泥库一期工程堆存面的基础上堆存赤泥,随着堆存点逐步升高,新增占地562亩,新增有效库容179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4.9年。建设完成后,小郭沟干法赤泥库总有效库容2232.75万m3,服务年限18.6a,赤泥处理量144万t/a。其中初期坝、拦挡坝、上库道路、排洪设施(排水井+排水涵洞)、坝下回水系统、排渗系统、观测设施、赤泥输送及脱水设施、地下水监测井等均依托已建成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一期工程,新增建设内容主要有二期工程库区防渗设施和南、北侧副坝,其中南、北副坝均为碾压均质土坝,坝顶最大标高均为460m,坝顶宽度6m,南副坝最大坝高19m,北副坝最大坝高16m;二期工程与一期工程工艺技术相同,均为干法堆存库,洛阳 (略) 氧化铝厂120万t/a氧化铝项目产生的赤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由皮带送往赤泥库区,压滤后的滤液经回水管道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赤泥尾矿分区域堆放。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万元。

1、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建设期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快回填利用,必须作好科学、高效、安全的水土流失防护等措施;运行期和服务期满后,对裸露地表恢复植被、赤泥库的闭库、覆土绿化、实施水保方案等措施植被覆盖率基本恢复到现状水平。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要严格落实《新安县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环攻坚〔2022〕2号)等的相关规定,施工工地必须落实“七个百分百”,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作业,施工作业面采取动态和静态洒水抑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出入车辆清洗、道路定期清扫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运行期主要为赤泥堆场的扬尘,库区需配备洒水车,用于库区内及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同时需对达到堆积高程的区域进行覆土绿化,减少堆体裸露面积,避免起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建设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机械设备冲洗等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外运肥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行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废水全部返回氧化铝厂使用,不外排,不进入地表水体。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选用低噪声的作业机械,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和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排放限值。服务期不新增高噪声设备,无新增工业噪声污染产生。

5、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期剥离的表层耕植土及弃方在赤泥库两侧边沟临时堆存,用于植被恢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统一处置。运行期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工业固体废物为氧化铝厂产生的赤泥,均妥善堆存于库内,无固废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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