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3个乡镇4个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的公示
关于大通县3个乡镇4个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3个乡镇4个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长宁镇殷家村、上孙村,多林镇下浪加村和良教乡前跃村3个乡镇4个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贺永才
七、实施期限
2023年3月—12月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里程13.040千米,其中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路段6.237千米,水泥混凝土路面6.803千米。矩形混凝土边沟50米,公路标线6113米,波形梁护栏420米,单柱式标志牌4处。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9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5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3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92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9万元,配套资金33万元。
十、项目效益
本项目涉及长宁镇殷家村、上孙村,多林镇下浪加村和良教乡前跃村3个乡镇4个村。项目的建成方便当地居民的交通往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改善村内道路路况差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将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交流,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及“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果,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明显。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乡(镇)或村委会,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村道由村委会管护、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管护、县道由县农村公路管护中心管护。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4日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3个乡镇4个村道路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长宁镇殷家村、上孙村,多林镇下浪加村和良教乡前跃村3个乡镇4个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贺永才
七、实施期限
2023年3月—12月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建设里程13.040千米,其中原有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路段6.237千米,水泥混凝土路面6.803千米。矩形混凝土边沟50米,公路标线6113米,波形梁护栏420米,单柱式标志牌4处。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9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5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3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92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9万元,配套资金33万元。
十、项目效益
本项目涉及长宁镇殷家村、上孙村,多林镇下浪加村和良教乡前跃村3个乡镇4个村。项目的建成方便当地居民的交通往来,项目的实施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交通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改善村内道路路况差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将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交流,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及“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果,有效衔接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明显。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乡(镇)或村委会,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村道由村委会管护、乡道由乡(镇)人民政府管护、县道由县农村公路管护中心管护。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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