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2023年农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的公示
关于大通县2023年农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2023年农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桥头镇上庙村和窑庄村、朔北乡阿家堡村、桦林乡胜利村、塔尔镇王庄村和半沟村、逊让乡八里村、斜沟乡大业坝村、景阳镇后山村和金冲村、良教乡良教沟村、宝库乡哈家咀村、极乐乡深沟村等10个乡镇的13个行政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责 任 人:蔡有仓
七、实施期限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更换输水管道23条总长24449米,供水主管道54条总长59430米,供水支管197条总长28381米,入户管*米,溢水管、排沙管总长16149米;
原址重建引水口1座,其余各类建筑物890座,分别为蓄水池18座,阀门井858座,防冲坝14座。硬化路拆除及恢复*米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00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200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万元,配套资金20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完成后,完善农村饮水基础设施,解决项目区4039户21492人饮水困难问题,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细则》的通知(大政〔2020〕58号文)进行确权管理。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4日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2023年农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桥头镇上庙村和窑庄村、朔北乡阿家堡村、桦林乡胜利村、塔尔镇王庄村和半沟村、逊让乡八里村、斜沟乡大业坝村、景阳镇后山村和金冲村、良教乡良教沟村、宝库乡哈家咀村、极乐乡深沟村等10个乡镇的13个行政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责 任 人:蔡有仓
七、实施期限
2023年3月—2024年12月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更换输水管道23条总长24449米,供水主管道54条总长59430米,供水支管197条总长28381米,入户管*米,溢水管、排沙管总长16149米;
原址重建引水口1座,其余各类建筑物890座,分别为蓄水池18座,阀门井858座,防冲坝14座。硬化路拆除及恢复*米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00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200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0万元,配套资金20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项目完成后,完善农村饮水基础设施,解决项目区4039户21492人饮水困难问题,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通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细则》的通知(大政〔2020〕58号文)进行确权管理。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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