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究中心污染土壤资源化处置基地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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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究中心污染土壤资源化处置基地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项目调查 (略)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究中心污染土壤资源化处置基地原址地块,位 (略) 驿镇清河村, 调查地块红线面积为 8186.0平方米, 西靠山坡,东侧和南 (略) 风景园 (略) 科研生产基地,北邻清河苑安置房。 地块中心经度 106.*°, 中心纬度 29.*°。 用地性质为其他园地(0204)。 本次调查工作中, 根据地块未来为园林绿化苗圃科研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 土壤监测因子参照公园绿地(G1 中的社区和儿童公园)的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以下简称“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Ⅳ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情况, 并结合历史影像, 调查地块在 2009 年之前为住宅和荒地; 2009 年,地块内部分住宅拆除,其余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2010年,调查地块内东南侧区域部分住宅还未拆除,其余区域进行了场内平场工作;2011 年, 地块内住宅全部拆除,此后闲置至 2012 年; 2012 年, 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置石油烃(C10-C40) 污染土壤, 处置合格的土 (略) 风景园 (略) 用于园林绿化用土, 一直使用至 2022 年 8 月; 2017 年,原土存储仓库北侧设置单独的药剂堆放区,其他区域布局未发生变化; 2021 年 8 月, 停止接收石油烃(C10-C40) 污染土壤, 基地内剩余土壤约 3153 立方米;截止 2022 年 6月,基地内剩余污染土壤已全部处置完毕,并进行了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2 年 8 月, 除废气处理设施外,地块内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并转移,地块硬化破除,并将处置达标土壤平铺在地块内。 2022 年 9 月 27 日, 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并转移出地块,处置达标土壤平铺在地块内。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相关布点要求,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布设了 8 个土壤监测点位,共计采集了 30 个土壤样品、 3 个土壤平行样品,在地块内布设了 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共计采集了 3 个地下水样品、 1 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 pH、 GB 36600-2018 中表 1 的所有项目、表 2 中的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 pH、铬(六价)、砷、镉、铅、镍、汞、铜、苯、*苯、二*苯(总量) 、石油类。检测结果表明: 土壤样品中 GB 36600-2018 中所有项目的含量均低于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均满足《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Ⅳ类标准值。综上所述, (略)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究中心污染土壤资源化处置基地原址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作者(hmya,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4-26 16:35

,重庆, (略) ,重庆

本项目调查 (略)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究中心污染土壤资源化处置基地原址地块,位 (略) 驿镇清河村, 调查地块红线面积为 8186.0平方米, 西靠山坡,东侧和南 (略) 风景园 (略) 科研生产基地,北邻清河苑安置房。 地块中心经度 106.*°, 中心纬度 29.*°。 用地性质为其他园地(0204)。 本次调查工作中, 根据地块未来为园林绿化苗圃科研用地的实际使用情况, 土壤监测因子参照公园绿地(G1 中的社区和儿童公园)的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以下简称“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Ⅳ类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情况, 并结合历史影像, 调查地块在 2009 年之前为住宅和荒地; 2009 年,地块内部分住宅拆除,其余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2010年,调查地块内东南侧区域部分住宅还未拆除,其余区域进行了场内平场工作;2011 年, 地块内住宅全部拆除,此后闲置至 2012 年; 2012 年, 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置石油烃(C10-C40) 污染土壤, 处置合格的土 (略) 风景园 (略) 用于园林绿化用土, 一直使用至 2022 年 8 月; 2017 年,原土存储仓库北侧设置单独的药剂堆放区,其他区域布局未发生变化; 2021 年 8 月, 停止接收石油烃(C10-C40) 污染土壤, 基地内剩余土壤约 3153 立方米;截止 2022 年 6月,基地内剩余污染土壤已全部处置完毕,并进行了效果评估采样检测, 石油烃(C10-C40) 检测结果均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022 年 8 月, 除废气处理设施外,地块内设备及建构筑物拆除并转移,地块硬化破除,并将处置达标土壤平铺在地块内。 2022 年 9 月 27 日, 现场踏勘时,地块内设施设备均已拆除并转移出地块,处置达标土壤平铺在地块内。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相关布点要求, 初步调查阶段在地块内布设了 8 个土壤监测点位,共计采集了 30 个土壤样品、 3 个土壤平行样品,在地块内布设了 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 共计采集了 3 个地下水样品、 1 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监测因子包括 pH、 GB 36600-2018 中表 1 的所有项目、表 2 中的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包括 pH、铬(六价)、砷、镉、铅、镍、汞、铜、苯、*苯、二*苯(总量) 、石油类。检测结果表明: 土壤样品中 GB 36600-2018 中所有项目的含量均低于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均满足《地下
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该标准中未包含的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Ⅳ类标准值。综上所述, (略)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技术研究中心污染土壤资源化处置基地原址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作者(hmya,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4-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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