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漳州开发区环保局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6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传真:0596-*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七楼环保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东泽工贸改扩建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略) | 厦门益 (略)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一区观音山路9号,项目占地面积28245m2,项目拟将原1#物流配送中心(下称1#厂房)使用功能由仓储调整为金属家具生产厂房,建成后预计年产100万套的家具和年配送11000个集装箱货柜。 |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料废气、静电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以及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涂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大旋风滤芯回收系统+二级滤筒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引至2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2 | 和淋卫浴蜡圈、胶泥、螺丝包、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略) | 漳州 (略)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一区中南高科园区漳州港智造产业园1#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099.48m2,总建筑面积9395.44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蜡圈5000万套、胶泥3000万套、螺丝2000万套、塑料制品2000万套。 |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是塑料注塑、蜡圈挤出以及胶泥密炼、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各生产车间均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洁净车间分区,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蜡圈加热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胶泥密炼、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白油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3 | 荣益锆钛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 漳州开发区四区 | 福建瑞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四区,拟以锆钛矿为原料,采用水选、重选、电选、磁选、研磨压滤工艺,年处理锆钛矿77万吨,年产锆英砂20万吨、金红石5万吨、钛精矿30万吨、蓝晶石5万吨、石榴石5万吨、独居石2000吨、硅酸锆5万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初期雨水;设置循环沉淀池,收集洗矿、选矿过程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初期污染雨水,该废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应按照扬尘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喷淋、雾炮、苫盖、洒水等综合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污染。运营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烘干炉废气,过渡期使用生物质燃料,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远期使用天然气。加强物料堆场管理,原料、尾砂均存放于顶部封闭的水泥硬地厂房内,抑尘扬尘产生;严格控制各类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防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润滑油空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加强尾砂及循环沉淀池污泥等管理,规范贮存于暂存场所,按要求开展批量检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放射性核素含量小于豁免水平1Bq/g。 五、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硬化、防腐防渗要求;建设地下水观测井,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 无 | 无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3年4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6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6-*传真:0596-*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七楼环保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东泽工贸改扩建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略) | 厦门益 (略)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一区观音山路9号,项目占地面积28245m2,项目拟将原1#物流配送中心(下称1#厂房)使用功能由仓储调整为金属家具生产厂房,建成后预计年产100万套的家具和年配送11000个集装箱货柜。 |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料废气、静电喷涂产生的喷涂废气以及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涂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大旋风滤芯回收系统+二级滤筒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引至2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引至25m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2 | 和淋卫浴蜡圈、胶泥、螺丝包、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漳州开发区一区 | (略) | 漳州 (略)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一区中南高科园区漳州港智造产业园1#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099.48m2,总建筑面积9395.44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蜡圈5000万套、胶泥3000万套、螺丝2000万套、塑料制品2000万套。 |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设施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废气主要是塑料注塑、蜡圈挤出以及胶泥密炼、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各生产车间均设置相对独立密闭的洁净车间分区,注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蜡圈加热废气经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胶泥密炼、挤出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白油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无 | 无 |
3 | 荣益锆钛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 漳州开发区四区 | 福建瑞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位于漳州开发区四区,拟以锆钛矿为原料,采用水选、重选、电选、磁选、研磨压滤工艺,年处理锆钛矿77万吨,年产锆英砂20万吨、金红石5万吨、钛精矿30万吨、蓝晶石5万吨、石榴石5万吨、独居石2000吨、硅酸锆5万吨。 | 一、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设置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初期雨水;设置循环沉淀池,收集洗矿、选矿过程等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初期污染雨水,该废水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应按照扬尘防治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喷淋、雾炮、苫盖、洒水等综合扬尘防控措施,防止施工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居民区等敏感目标造成污染。运营期间,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烘干炉废气,过渡期使用生物质燃料,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远期使用天然气。加强物料堆场管理,原料、尾砂均存放于顶部封闭的水泥硬地厂房内,抑尘扬尘产生;严格控制各类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宜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采取有效的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间,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防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废润滑油空桶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等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加强尾砂及循环沉淀池污泥等管理,规范贮存于暂存场所,按要求开展批量检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放射性核素含量小于豁免水平1Bq/g。 五、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硬化、防腐防渗要求;建设地下水观测井,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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