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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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7 09:11:18 发布人:adminhbj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西林吉镇34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大兴安 (略) (略)

加油站建设项目

(略) 大兴安 (略) 西林吉镇体育馆东侧 100 米

(略) (略)

哈尔滨 (略)

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 (略) 建成区,占地面积 4000 平方米。站

房建筑面积为 234m2、库房建筑面积为 120m2、加油岛及罩棚建筑面积 520m2,

罩棚下设置 6 座加油岛,共布置 4 台双枪汽油加油机、2 台双枪柴油加油机。罐

区建设 3 座 30m3汽油罐、3 座 40m3柴油罐。年销售成品油 5000t,其中年销售汽

油 1500t,柴油 3500t。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364.32t/a,生活污

水 COD 排放浓度为 350mg/L,排放量为 0.128t/a、氨氮排放浓度为35mg/L,排放量为 0.0128t/a。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采用罐车

定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7-2002)一级 B 标准后最终排入额木尔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 评价。本项目废 (略) 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故本项目属于三级 B 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影响类型三级 B 评价,可不考虑评价时期、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仅考虑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

2、大气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油罐车卸油、油品贮存及加油作业,油品损耗废

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油品挥发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机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加油站项目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油罐车卸油、油品贮存及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即非*烷总烃逸出进入大气环境,从而引起对大

气环境的污染。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卧式罐的贮存损耗率可忽略不计,因此本项目只考虑加油卸油损耗和零售损耗。经计算(具体计算过程见附件 5),本项目卸油及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量为 1.256kg/h、10.85t/a。项目埋地汽油油罐及汽油加油机上分别设有卸油油气回收、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油气回收效率≥90%,本次环评保守计算,按油气回收效率 90%计算,非*烷总烃去除量为 5.67t/a,本项目卸油及加油作业过程中排放的非*烷总烃量为 0.600kg/h、5.18t/a。

3、噪声的污染影响

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设备为加油机、加油泵等,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油罐底泥。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 11 人,按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0.5kg/人?d 计,年工作 360 天,

日常生活的生活垃圾 5.5kg/d,1.98t/a。

2、油罐底泥

地下储油罐经过长期使用,在罐底积累的油罐残留底泥需定时清除,罐底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物。本项目运营期油罐底泥产生量约为 0.5t/3 年,产生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站内不存储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油气回收

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为了减少加油

站非*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油气

回收系统。

(1)卸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 200mm。②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安装 DN65mm 的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

③连接软管采用 DN60mm 的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连接软

管内不能存留残油。

④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按 GB50156 的要求设置压力/真空阀。

⑤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 1%,管线直径不小于DN50mm。

(2)储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所有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联接的法兰、阀门、

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都应保证在小于 750Pa 时不漏气。

②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宜选择具有测漏功能

的电子式液位测量系统。

③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溢油控制措施。

(3)加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加油产生的油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

②油气回收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 1%。

③加油站在油气管线覆土、地面硬化施工之前,向管线内注入 10L 汽油并

检测液阻。

④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防止溢油和滴油。

⑤油气回收系统供应商应向有关设计、管理和使用单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⑥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

⑦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再向油箱内加油。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27 09:11:18 发布人:adminhbj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7-*

  通讯地址: (略) 西林吉镇34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大兴安 (略) (略)

加油站建设项目

(略) 大兴安 (略) 西林吉镇体育馆东侧 100 米

(略) (略)

哈尔滨 (略)

本项目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 (略) 建成区,占地面积 4000 平方米。站

房建筑面积为 234m2、库房建筑面积为 120m2、加油岛及罩棚建筑面积 520m2,

罩棚下设置 6 座加油岛,共布置 4 台双枪汽油加油机、2 台双枪柴油加油机。罐

区建设 3 座 30m3汽油罐、3 座 40m3柴油罐。年销售成品油 5000t,其中年销售汽

油 1500t,柴油 3500t。

1、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364.32t/a,生活污

水 COD 排放浓度为 350mg/L,排放量为 0.128t/a、氨氮排放浓度为35mg/L,排放量为 0.0128t/a。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采用罐车

定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7-2002)一级 B 标准后最终排入额木尔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 评价。本项目废 (略) 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故本项目属于三级 B 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影响类型三级 B 评价,可不考虑评价时期、可不开展区域污染源调查,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仅考虑其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可行性分析

2、大气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油罐车卸油、油品贮存及加油作业,油品损耗废

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油品挥发废气排放源主要包括储油罐大小呼吸、油罐车卸油、加油机加油作业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以非*烷总烃计)。

加油站项目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油罐车卸油、油品贮存及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燃料油以气态形式即非*烷总烃逸出进入大气环境,从而引起对大

气环境的污染。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GB11085-1989),卧式罐的贮存损耗率可忽略不计,因此本项目只考虑加油卸油损耗和零售损耗。经计算(具体计算过程见附件 5),本项目卸油及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量为 1.256kg/h、10.85t/a。项目埋地汽油油罐及汽油加油机上分别设有卸油油气回收、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油气回收效率≥90%,本次环评保守计算,按油气回收效率 90%计算,非*烷总烃去除量为 5.67t/a,本项目卸油及加油作业过程中排放的非*烷总烃量为 0.600kg/h、5.18t/a。

3、噪声的污染影响

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设备为加油机、加油泵等,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的污染影响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油罐底泥。

1、生活垃圾

项目职工 11 人,按人均生活垃圾日产生量 0.5kg/人?d 计,年工作 360 天,

日常生活的生活垃圾 5.5kg/d,1.98t/a。

2、油罐底泥

地下储油罐经过长期使用,在罐底积累的油罐残留底泥需定时清除,罐底油泥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与 含矿物油废物。本项目运营期油罐底泥产生量约为 0.5t/3 年,产生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站内不存储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油气回收

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为了减少加油

站非*烷总烃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油气

回收系统。

(1)卸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应小于 200mm。②卸油和油气回收接口安装 DN65mm 的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

③连接软管采用 DN60mm 的密封式快速接头与卸油车连接,卸油后连接软

管内不能存留残油。

④所有油气管线排放口按 GB50156 的要求设置压力/真空阀。

⑤接排气管的地下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小于 1%,管线直径不小于DN50mm。

(2)储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所有影响储油油气密闭性的部件,包括油气管线和所联接的法兰、阀门、

快接头以及其他相关部件都应保证在小于 750Pa 时不漏气。

②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汽油密闭测量,宜选择具有测漏功能

的电子式液位测量系统。

③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溢油控制措施。

(3)加油油气排放控制:

①加油产生的油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

②油气回收管线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 1%。

③加油站在油气管线覆土、地面硬化施工之前,向管线内注入 10L 汽油并

检测液阻。

④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加油时防止溢油和滴油。

⑤油气回收系统供应商应向有关设计、管理和使用单位提供技术评估报告、

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⑥严格按规程操作和管理油气回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并记录备查。

⑦汽车油箱油面达到自动停止加油高度时,不再向油箱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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