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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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

太自然资矿〔2023〕 号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3〕14号)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及值班人员

自202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每天24小时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二、值班地点及值班电话

值班地点:局地质矿产股办公室。

值班电话:0558-*

各国土资源所自行指定值班地点及值班电话。

三、值班职责

(一)及时、准确接收并认真记录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命令、通知、电话、传真等,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汇报。

(二)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办理,跟踪事态变化,并做好记录,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地灾险情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了解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有关部门和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四、值班纪律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并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不得缺岗、脱岗;确因事、生病或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并落实好代班人员。

(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时,必须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交接班时,未办好交接班手续前,上一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娱乐等行为。

(四)因履职不力、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失误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值班值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地勘司关于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安徽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0〕25号)相关要求,遇有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县局,对迟报、漏报、误报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及时上报值班安排。请各基层所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安排情况(含值班人员联系电话,样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27日前书面报局地矿股,电子稿(Excel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庆峰、昝博,联系电话:0558-*,*@*q.com。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9日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

太自然资矿〔2023〕 号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勘函〔2023〕14号)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从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及值班人员

自2023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每天24小时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二、值班地点及值班电话

值班地点:局地质矿产股办公室。

值班电话:0558-*

各国土资源所自行指定值班地点及值班电话。

三、值班职责

(一)及时、准确接收并认真记录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示、命令、通知、电话、传真等,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汇报。

(二)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时,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局分管领导报告,按照领导指示及时办理,跟踪事态变化,并做好记录,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地灾险情处置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了解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县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县政府应急办和县有关部门和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四、值班纪律

(一)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并认真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不得缺岗、脱岗;确因事、生病或出差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提前报告并落实好代班人员。

(二)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值班时,必须确保在岗、在位、在状态;交接班时,未办好交接班手续前,上一班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娱乐等行为。

(四)因履职不力、玩忽职守等原因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失误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值班值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地勘司关于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安徽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函〔2020〕25号)相关要求,遇有地质灾害险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县局,对迟报、漏报、误报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及时上报值班安排。请各基层所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安排情况(含值班人员联系电话,样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27日前书面报局地矿股,电子稿(Excel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庆峰、昝博,联系电话:0558-*,*@*q.com。

太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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