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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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根据盟委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加强优势特色和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开展2023年盟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锡林郭勒盟内 (略) 所、 (略) 校、企业、在锡盟 (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登记注册一年以上(**日前注册),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或更名的事业单位按改革前单位登记注册时间计算。

2.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 (略) 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

3.鼓励联合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及盟内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4.联合申报时,各单位须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虚列挂名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5.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6.存在2019年以来在盟级科技计划立项,到期无故不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下设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2.联合申报时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

3.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除医疗健康、中医(蒙医)外,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4.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具体以项目指南为准),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

5.企业牵头申报,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1:1,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7.鼓励申报单位设立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8.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推进企业 (略) 所开展技术合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建立研发机构企业、拥有科技型创新团队、院士工作站等企业;有资质部门出具技术查新报告的;获取专利授权及相关认证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年龄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或承担盟本级(在研)且未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3.申报限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

二、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日前将《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4份(胶装)报送至科技综合服务股,同时将申报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报送至邮箱bqkjcxfwzx@163.com。

三、业务咨询

盟科技局规划和政策法规监督科陈光*

盟财政局教育文化旅游服务科范昕*

盟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张永芳*

盟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徐红梅*

盟科技局成果管理转化和合作科闪晓彤*

附件:1、2023年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版)

3、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

**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根据盟委第1次(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和协同发展,加强优势特色和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攻关,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开展2023年盟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锡林郭勒盟内 (略) 所、 (略) 校、企业、在锡盟 (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登记注册一年以上(**日前注册),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因事业单位改革新成立或更名的事业单位按改革前单位登记注册时间计算。

2.鼓励企业牵头与高校、 (略) 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

3.鼓励联合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及盟内外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4.联合申报时,各单位须实质性开展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等科研合作,虚列挂名行为将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5.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6.存在2019年以来在盟级科技计划立项,到期无故不提交验收申请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下设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2.联合申报时须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相关协议上签字确认,须加盖各合作方单位公章。

3.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除医疗健康、中医(蒙医)外,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研发目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4.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具体以项目指南为准),项目申请的执行期不超过3年。

5.企业牵头申报,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资金配套能力,其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科技资金不低于1:1,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并签署企业资金匹配承诺书,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7.鼓励申报单位设立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及社会保险补助等可按照有关规定支出。

8.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推进企业 (略) 所开展技术合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建立研发机构企业、拥有科技型创新团队、院士工作站等企业;有资质部门出具技术查新报告的;获取专利授权及相关认证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年龄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或承担盟本级(在研)且未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3.申报限制。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申报。

二、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务必于**日前将《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4份(胶装)报送至科技综合服务股,同时将申报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报送至邮箱bqkjcxfwzx@163.com。

三、业务咨询

盟科技局规划和政策法规监督科陈光*

盟财政局教育文化旅游服务科范昕*

盟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张永芳*

盟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徐红梅*

盟科技局成果管理转化和合作科闪晓彤*

附件:1、2023年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3版)

3、锡林郭勒盟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正镶白旗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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