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复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复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复线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涉及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沁城乡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复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新 (略)
(三)项目地理位置及径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 (略) 境内,行径2县6乡(镇),线路起自兰新铁路红柳河车站, (略) 伊州区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沁城乡,伊吾县下马崖乡、苇子峡乡,至终点伊吾县淖毛湖镇。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征永久用地2967.9亩,临时用地3484.4亩;路基长度315.702公里,占线路长度的98.02%,区间路基土石方651.55×104断面方,站场土石方35.80×104断面方;桥梁全长6.37公里,占线路长度的1.98%;铺轨339.68公里,铺设道岔44组;其他生产生活房屋403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59707.28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本次公示仅针对该项目在伊州区辖区内部分,即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沁城乡段。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 (略)
联系人:蔺道远 0105-*
报告编制单位:新疆瑞城勘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飞 0991-* ???*@qq.com ???
伊州区发改委联系人: 迪丽努尔
联系电话:0902-* ????0902-*(传真)
2023年4月23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复线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涉及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沁城乡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复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新 (略)
(三)项目地理位置及径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 (略) 境内,行径2县6乡(镇),线路起自兰新铁路红柳河车站, (略) 伊州区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沁城乡,伊吾县下马崖乡、苇子峡乡,至终点伊吾县淖毛湖镇。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新征永久用地2967.9亩,临时用地3484.4亩;路基长度315.702公里,占线路长度的98.02%,区间路基土石方651.55×104断面方,站场土石方35.80×104断面方;桥梁全长6.37公里,占线路长度的1.98%;铺轨339.68公里,铺设道岔44组;其他生产生活房屋403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总投资59707.28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本次公示仅针对该项目在伊州区辖区内部分,即星星峡镇、双井子乡、沁城乡段。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 (略)
联系人:蔺道远 0105-*
报告编制单位:新疆瑞城勘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武飞 0991-* ???*@qq.com ???
伊州区发改委联系人: 迪丽努尔
联系电话:0902-* ????090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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