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中府国用(2009)第100662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关于变更中山市古镇镇同益开发有限公司中府国用(2009)第100662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9)第*号用 (略) 古镇镇东兴路,用地面积共26518.80方米,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 (略) 古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指标:无约定。
用地在总规中为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在《 (略) 古镇镇同益片区(0110单元)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12地块局部调整(2023)》中的4-12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7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依据《 (略) 古镇镇同益片区(0110单元)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12地块局部调整(2023)》及《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技术指标: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7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镇民安中路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附件: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09)第*号用 (略) 古镇镇东兴路,用地面积共26518.80方米,土地来源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 (略) 古 (略) ,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该用地出让合同指标:无约定。
用地在总规中为建设用地,在土规中为建设用地,在《 (略) 古镇镇同益片区(0110单元)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12地块局部调整(2023)》中的4-12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规划指标: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7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依据《 (略) 古镇镇同益片区(0110单元)06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4-12地块局部调整(2023)》及《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变更为: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用地技术指标:容积率:1.0-4.0;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7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通告发布开始为期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 (略) 小榄镇民安中路1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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