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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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军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

河北 (略)

河北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建设单位为河北 (略) ,建设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为2个车间,一车间为废包装物处理区,包括废油储罐区、废铁桶包装物存放区、废塑料桶包装物存放区、废发动机存放拆解区、废包装物清洗线、办公区;二车间为新能源废旧电池处理区,包括新能源废旧电池存放区、新能源废旧电池处理生产线区、成品区、办公区,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能力为10万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10号。

⑴废气:废气主要为一车间废桶沥油、废桶碱洗、破碎塑料片碱洗、发动机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废油储罐大呼吸、小呼吸废气,二车间废磷酸铁锂电池撕碎、低温烘干、破碎、滚筒筛分,风力分选、卸料、振动筛分、铜铝分离、气流比重分离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

一车间:废桶沥油、废桶碱洗、破碎塑料片碱洗、发动机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废油储罐大呼吸、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采取措施后,确保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限值要求。

二车间:废磷酸铁锂电池撕碎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非*烷总烃,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冷凝回收装置+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6m排气筒(DA002)排放,废磷酸铁锂电池低温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氟化物和非*烷总烃,须按照环评要求经过二级冷凝回收+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RCO处理后经1根16m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破碎、滚筒筛分、风力分选、卸料、振动筛分、铜铝分离、气流比重分离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16m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10mg/m3的限值要求。

各工序逸散的无组织废气须加强管控,确保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2322-2016)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和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要求。

⑵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风机、泵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须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双层彩钢墙隔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封闭间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包装桶、塑料片清洗废水排至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平台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处理厂,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⑷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淋塔沉渣、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除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拉处理。除尘灰外售。废锂电池包拆解(铜排及线束、隔板及托盘、BMS 系统、高压安全盒、模块外壳、导线及连接片)分类收集后均交由相关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沥油、发动机拆解工序产生废油残液导入废机油收储罐内储存。废碱液、喷淋塔沉渣厂区不暂存,交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渣、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污水处理站废油污泥暂存危废间,桶装,交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区、储存区、危废间、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所在区域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

(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废弃包装物治理综合利用项目

河北 (略)

河北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

项目为新建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建设单位为河北 (略) ,建设 (略) (略) 迁西县经济开发区中区( (略) (略) 院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分为2个车间,一车间为废包装物处理区,包括废油储罐区、废铁桶包装物存放区、废塑料桶包装物存放区、废发动机存放拆解区、废包装物清洗线、办公区;二车间为新能源废旧电池处理区,包括新能源废旧电池存放区、新能源废旧电池处理生产线区、成品区、办公区,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能力为10万吨。本项目已进行立项备案,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3〕10号。

⑴废气:废气主要为一车间废桶沥油、废桶碱洗、破碎塑料片碱洗、发动机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废油储罐大呼吸、小呼吸废气,二车间废磷酸铁锂电池撕碎、低温烘干、破碎、滚筒筛分,风力分选、卸料、振动筛分、铜铝分离、气流比重分离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

一车间:废桶沥油、废桶碱洗、破碎塑料片碱洗、发动机拆解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废油储罐大呼吸、小呼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采取措施后,确保外排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限值要求。

二车间:废磷酸铁锂电池撕碎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和非*烷总烃,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冷凝回收装置+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根16m排气筒(DA002)排放,废磷酸铁锂电池低温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氟化物和非*烷总烃,须按照环评要求经过二级冷凝回收+二级碱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RCO处理后经1根16m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措施后,确保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破碎、滚筒筛分、风力分选、卸料、振动筛分、铜铝分离、气流比重分离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须按照环评要求将废气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16m排气筒(DA003)处理后排放,根据《京津冀大气污染 (略)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10mg/m3的限值要求。

各工序逸散的无组织废气须加强管控,确保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氟化物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2322-2016)表2其他行业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行业和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限值要求。

⑵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风机、泵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须按照环评文件要求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双层彩钢墙隔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封闭间等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⑶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包装桶、塑料片清洗废水排至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洗车平台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处理厂,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⑷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喷淋塔沉渣、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除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运拉处理。除尘灰外售。废锂电池包拆解(铜排及线束、隔板及托盘、BMS 系统、高压安全盒、模块外壳、导线及连接片)分类收集后均交由相关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沥油、发动机拆解工序产生废油残液导入废机油收储罐内储存。废碱液、喷淋塔沉渣厂区不暂存,交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油渣、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污水处理站废油污泥暂存危废间,桶装,交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区、储存区、危废间、事故池、污水处理站所在区域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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