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西林百钦沥青公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广西西林百钦沥青公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代码:2302-*-04-05-*

(略) 西林生态环境局文件

西环审[2023]03号

关于《广西西林百钦沥青公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西林百钦沥青 (略) :

你单位报来《广西西林百钦沥青 (略) 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西林县普合苗族乡普合工业园澳林木业-B地块,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0′53.218″,北纬24°26′29.903″(详见《报告表》附图1),(项目代码:2302-*-04-05-*),总占地面积约2300㎡,主要建设沥青搅拌生产线及水电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1万吨,为公路维修而用,年运营30天(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表》)。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8.3%。

二、按《报告表》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性质、、规模、地址、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环评法的规定,本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才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西林生态环境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西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西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04月25日印发

(共印3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项目代码:2302-*-04-05-*

(略) 西林生态环境局文件

西环审[2023]03号

关于《广西西林百钦沥青公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西林百钦沥青 (略) :

你单位报来《广西西林百钦沥青 (略) 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 (略) 西林县普合苗族乡普合工业园澳林木业-B地块,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0′53.218″,北纬24°26′29.903″(详见《报告表》附图1),(项目代码:2302-*-04-05-*),总占地面积约2300㎡,主要建设沥青搅拌生产线及水电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1万吨,为公路维修而用,年运营30天(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报告表》)。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8.3%。

二、按《报告表》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性质、、规模、地址、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环评法的规定,本批复文件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才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西林生态环境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西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西林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04月25日印发

(共印3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