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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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西安市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水价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 (略) 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q.com

2. 联系电话:*;传真:*

3.通信地址: (略) 临潼区人民政府后4楼区发改委价格科,邮政编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略) 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略) 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市发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要求,为按期完成水价改革工作任务, (略) 发改委专题请示汇报,充分听取上级部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临潼实际,区发改委提出《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为切实做好价格改革工作,我委就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组织相关部门及部分消费者召开会议进行论证,并取得一致意见。具体方案如下:

一、自来水价格基本情况

我区自来水价格目前分为四类,分别为:居民生活(本次暂不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行政事业、工商服务业、特种行业。具体价格如下:

单位:元

注: (略) 、市发改委要求,本次水价改革需将行政事业和工商服务业水价进行合并,执行统一水价,统称非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后,临潼区自来水价格分为三类,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二、定价权限

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版):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略) 县人民政府。我区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 (略) 人民政府,由区发改委完成各项基础性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发改委审批执行。

三、改革依据和理由

(一) (略) 市有关政策

1.简化非居民生活水价分类

(略) 物价局《关于进 (略) 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陕价商发〔2011〕176号),要求2012年2月起, (略) 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2022年, (略) 发改委《关于印发< (略) 发展和改革系统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未按规定简化用水分类问题专项治理。

2.落实国家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2016年底前,县域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目前,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为0.85元/m3、非居民0.8元/m3,非居民类比国家标准低0.4元/m3。

3. (略)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2017年12月1日起,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发布了《 (略) 水资源税管理办法》,将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目前我区水资 (略) 上规定低0.42元/m3。

(二)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骨架拉大,我区用水需求刚性增长,一水厂、二水厂供需缺口日益加大。目前,一水厂供水量已达到设计供水能力,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供水高峰期会出现0.5万吨/日的缺口。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区总人口将达到100万以上,新增 (略) 人口,届时日供水量缺口将达到6万吨以上,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应尽 (略) 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活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因此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三)保障排水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污水处理企业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支出不断加大,提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企业正常扩大再生产有一定影响。

四、改革内容

(一) (略)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将非居民自来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由0.3元/m3调整为0.72元/m3;特种行业自来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由0.3元/m3调整为3元/m3。

(二)落实国家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求。

由于污水处理企业无法提供成本监审(调查)相关资料,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将非居民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8元/m3调整为1.2元/m3。

(三)简化用水分类。

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持工商服务业水价稳定,将原行政事业性用水价格4.8元/m3和工商服务业用水价格6.7元/m3合并为非居民用水,并执行原工商服务业价格6.7元/m3(具体见附表)。同时,执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政策。

根据区发改委成本调查队对一水厂、二水厂2017-2019年成本监审结论,一水厂供水成本为3.49元/m3,二水厂供水成本为3.55元/m3。

2022年,一水厂全年售水量901.8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类680.9万吨,占比75.5%,自来水出厂价格1.9元/m3;行政事业类93.8万吨,占比10.4%,自来水出厂价格3.7元/m3;工商服务业120.8万吨,占比13.4%,自来水出厂价格5.6元/m3;特种行业6.3万吨,占比0.7%,自来水出厂价格10.5元/m3;二水厂全年售水量807.46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类412.45万吨,占比50.95%,自来水出厂价格1.9元/m3;行政事业类101.53万吨,占比12.5%,自来水出厂价格3.7元/m3;工商服务业290.65万吨,占比36.2%,自来水出厂价格5.6元/m3;特种行业2.83万吨,占比0.35%,自来水出厂价格10.5元/m3;

将行政事业性用水和工商服务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类用水出厂价格按4.78元/m3执行后,按照自来水企业2022年售水量计算,一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1.9*0.755+4.78*(0.104+0.134)+10.5*0.007=2.64元/m3,二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1.9*0.5095+4.78*(0.125+0.362)+10.5*0.0035=0.33元/m3。水价合并后,供水价格与成本仍处于倒挂。

(四)调整特行用水价格。

为缓解自来水企业供水价格倒挂问题,进一步体现水资源稀缺性,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11.6元/m3调整为20.11元/m3。调整后,特行用户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洗浴、足浴、滑雪场用水等,并执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政策。

按2022年供水量计算,水价改革后,一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2.68元/m3,二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3.35元/m3,供水价格与成本仍倒挂。

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单位:元

实行二次供水的非居民和特行用户,二次供水运行费可以通过物业费或租金解决,不得在非居民和特行用户的终端水价基础上再增加任何费用。

五、论证会情况

区发改委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旅居、资规临潼分局、骊山街办、 (略) 、 (略) 相关负责同志及消费者3名召开临潼区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论证会,并邀请了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论证会参加人应到19人,实到18人,1名消费者因故请假,参会人数符合论证会要求,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水价改革方案。

六、价格改革后对相关行业及社会影响的分析

(一)对自来水企业的影响

2022年,一水厂综合水价为2.64元/m3,二水厂综合水价为3.49元/m3。按照 (略) 售水量计算,水价改革后,一水厂综合水价为2.68元/m3,估算全年收入增加36.07万元;二水厂综合水价为3.35元/m3,估算全年收入减少129.19万元。

(略) 文件要求,目前将特种行业由12类缩窄为6类,退出行业转入非居民类,故本次水价改革后,自来水企业实际收入会比估算的结果偏小。

根据区发改委成本调查队对一水厂、二水厂2017-2019年成本监审结论,一水厂供水成本为3.49元/m3,二水厂供水成本为3.55元/m3。水价改革后,自来水企业供水价格与成本仍倒挂。

(二)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的影响

按照2022年自来水企业售水量计算,全区污水处理费每年征收增加246.36万元,水资源税每年征收增加279.5万元。

(三)对非居民用户的影响

按2022年售水量计算,对工商服务业用户水费支出不变;对行政事业单位水费支出每用1m3水,水费多支出1.9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增加371.13万元。

(四)对特行用户的影响

由于此次水价改革缩小了特行用户范围,由现行的12个行业缩小至6个行业,进入非居民用户范围内的8个行业每用1m3水,水费减少支出4.9元;特行用户每用1m3水,水费多支出8.51元。

七、执行时间

关于临潼区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改革方案价格执行时间,以市发改委批复为准。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水价改革任务,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 (略) 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电子邮箱:*@*q.com

2. 联系电话:*;传真:*

3.通信地址: (略) 临潼区人民政府后4楼区发改委价格科,邮政编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略) 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略) 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略) 、市发改、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要求,为按期完成水价改革工作任务, (略) 发改委专题请示汇报,充分听取上级部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临潼实际,区发改委提出《临潼区自来水非居民及特行用水价格改革方案》,为切实做好价格改革工作,我委就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组织相关部门及部分消费者召开会议进行论证,并取得一致意见。具体方案如下:

一、自来水价格基本情况

我区自来水价格目前分为四类,分别为:居民生活(本次暂不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行政事业、工商服务业、特种行业。具体价格如下:

单位:元

注: (略) 、市发改委要求,本次水价改革需将行政事业和工商服务业水价进行合并,执行统一水价,统称非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后,临潼区自来水价格分为三类,分别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二、定价权限

根据《 (略) 定价目录》(2021版):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 (略) 县人民政府。我区自来水价格制定(调整) (略) 人民政府,由区发改委完成各项基础性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发改委审批执行。

三、改革依据和理由

(一) (略) 市有关政策

1.简化非居民生活水价分类

(略) 物价局《关于进 (略) 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陕价商发〔2011〕176号),要求2012年2月起, (略) 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2022年, (略) 发改委《关于印发< (略) 发展和改革系统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未按规定简化用水分类问题专项治理。

2.落实国家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2016年底前,县域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目前,我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为0.85元/m3、非居民0.8元/m3,非居民类比国家标准低0.4元/m3。

3. (略)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2017年12月1日起,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发布了《 (略) 水资源税管理办法》,将水资源费改为水资源税,目前我区水资 (略) 上规定低0.42元/m3。

(二)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骨架拉大,我区用水需求刚性增长,一水厂、二水厂供需缺口日益加大。目前,一水厂供水量已达到设计供水能力,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转,供水高峰期会出现0.5万吨/日的缺口。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区总人口将达到100万以上,新增 (略) 人口,届时日供水量缺口将达到6万吨以上,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应尽 (略) 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以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活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因此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对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三)保障排水行业健康发展

近年来,污水处理企业提标改造,污水处理支出不断加大,提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对企业正常扩大再生产有一定影响。

四、改革内容

(一) (略) 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将非居民自来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由0.3元/m3调整为0.72元/m3;特种行业自来水水资源税征收标准由0.3元/m3调整为3元/m3。

(二)落实国家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要求。

由于污水处理企业无法提供成本监审(调查)相关资料,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将非居民和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0.8元/m3调整为1.2元/m3。

(三)简化用水分类。

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保持工商服务业水价稳定,将原行政事业性用水价格4.8元/m3和工商服务业用水价格6.7元/m3合并为非居民用水,并执行原工商服务业价格6.7元/m3(具体见附表)。同时,执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政策。

根据区发改委成本调查队对一水厂、二水厂2017-2019年成本监审结论,一水厂供水成本为3.49元/m3,二水厂供水成本为3.55元/m3。

2022年,一水厂全年售水量901.8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类680.9万吨,占比75.5%,自来水出厂价格1.9元/m3;行政事业类93.8万吨,占比10.4%,自来水出厂价格3.7元/m3;工商服务业120.8万吨,占比13.4%,自来水出厂价格5.6元/m3;特种行业6.3万吨,占比0.7%,自来水出厂价格10.5元/m3;二水厂全年售水量807.46万吨,其中:居民生活类412.45万吨,占比50.95%,自来水出厂价格1.9元/m3;行政事业类101.53万吨,占比12.5%,自来水出厂价格3.7元/m3;工商服务业290.65万吨,占比36.2%,自来水出厂价格5.6元/m3;特种行业2.83万吨,占比0.35%,自来水出厂价格10.5元/m3;

将行政事业性用水和工商服务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非居民类用水出厂价格按4.78元/m3执行后,按照自来水企业2022年售水量计算,一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1.9*0.755+4.78*(0.104+0.134)+10.5*0.007=2.64元/m3,二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1.9*0.5095+4.78*(0.125+0.362)+10.5*0.0035=0.33元/m3。水价合并后,供水价格与成本仍处于倒挂。

(四)调整特行用水价格。

为缓解自来水企业供水价格倒挂问题,进一步体现水资源稀缺性,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11.6元/m3调整为20.11元/m3。调整后,特行用户包括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洗浴、足浴、滑雪场用水等,并执行非居民超定额(计划)累计加价政策。

按2022年供水量计算,水价改革后,一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2.68元/m3,二水厂综合售水价格为3.35元/m3,供水价格与成本仍倒挂。

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

单位:元

实行二次供水的非居民和特行用户,二次供水运行费可以通过物业费或租金解决,不得在非居民和特行用户的终端水价基础上再增加任何费用。

五、论证会情况

区发改委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区机关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旅居、资规临潼分局、骊山街办、 (略) 、 (略) 相关负责同志及消费者3名召开临潼区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论证会,并邀请了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

论证会参加人应到19人,实到18人,1名消费者因故请假,参会人数符合论证会要求,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水价改革方案。

六、价格改革后对相关行业及社会影响的分析

(一)对自来水企业的影响

2022年,一水厂综合水价为2.64元/m3,二水厂综合水价为3.49元/m3。按照 (略) 售水量计算,水价改革后,一水厂综合水价为2.68元/m3,估算全年收入增加36.07万元;二水厂综合水价为3.35元/m3,估算全年收入减少129.19万元。

(略) 文件要求,目前将特种行业由12类缩窄为6类,退出行业转入非居民类,故本次水价改革后,自来水企业实际收入会比估算的结果偏小。

根据区发改委成本调查队对一水厂、二水厂2017-2019年成本监审结论,一水厂供水成本为3.49元/m3,二水厂供水成本为3.55元/m3。水价改革后,自来水企业供水价格与成本仍倒挂。

(二)对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的影响

按照2022年自来水企业售水量计算,全区污水处理费每年征收增加246.36万元,水资源税每年征收增加279.5万元。

(三)对非居民用户的影响

按2022年售水量计算,对工商服务业用户水费支出不变;对行政事业单位水费支出每用1m3水,水费多支出1.9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增加371.13万元。

(四)对特行用户的影响

由于此次水价改革缩小了特行用户范围,由现行的12个行业缩小至6个行业,进入非居民用户范围内的8个行业每用1m3水,水费减少支出4.9元;特行用户每用1m3水,水费多支出8.51元。

七、执行时间

关于临潼区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改革方案价格执行时间,以市发改委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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