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金钗垄尾矿库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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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金钗垄尾矿库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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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

建设单位

湖南柿竹园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柿竹园 (略) 拟投资54076.07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新建金钗垄尾矿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初期坝、堆积坝、排洪系统、库底防渗系统、岩溶处理、排渗设施、监测设施和废水处理站等。工程规模:尾矿堆积标高645m,尾矿库总坝高132.0m,总库容3733.90×104m3,有效库容3285.83×104m3,属于二等库,可为10000 t/d选厂服务14.94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同时依托现有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尾矿库溢流水、渗滤液和库区雨水等。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位于金钗垄尾矿库初期坝下游,设计处理规模30000m3/d;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0m3/d,均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一部分回用至选厂,一部分直接排入东河。

对库区应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查明岩溶位置、特性,采取可靠的岩溶治理措施。对尾矿库采取全库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堆排方式采用湿式堆排,尾矿浆通过输送管道排入库区。尾矿库干滩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水处理站污泥堆存于尾矿库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尾矿库本身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建设。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应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营运期、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采取边堆存边恢复的方式及时对堆积坝外边坡面进行覆土绿化;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整个尾矿库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防止土壤裸露而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程安全设计相关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检,避免发生地质灾害而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

建设单位

湖南柿竹园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柿竹园 (略) 拟投资54076.07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新建金钗垄尾矿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初期坝、堆积坝、排洪系统、库底防渗系统、岩溶处理、排渗设施、监测设施和废水处理站等。工程规模:尾矿堆积标高645m,尾矿库总坝高132.0m,总库容3733.90×104m3,有效库容3285.83×104m3,属于二等库,可为10000 t/d选厂服务14.94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同时依托现有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尾矿库溢流水、渗滤液和库区雨水等。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位于金钗垄尾矿库初期坝下游,设计处理规模30000m3/d;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0m3/d,均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一部分回用至选厂,一部分直接排入东河。

对库区应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查明岩溶位置、特性,采取可靠的岩溶治理措施。对尾矿库采取全库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堆排方式采用湿式堆排,尾矿浆通过输送管道排入库区。尾矿库干滩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水处理站污泥堆存于尾矿库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尾矿库本身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建设。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应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营运期、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采取边堆存边恢复的方式及时对堆积坝外边坡面进行覆土绿化;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整个尾矿库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防止土壤裸露而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程安全设计相关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检,避免发生地质灾害而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

建设单位

湖南柿竹园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柿竹园 (略) 拟投资54076.07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新建金钗垄尾矿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初期坝、堆积坝、排洪系统、库底防渗系统、岩溶处理、排渗设施、监测设施和废水处理站等。工程规模:尾矿堆积标高645m,尾矿库总坝高132.0m,总库容3733.90×104m3,有效库容3285.83×104m3,属于二等库,可为10000 t/d选厂服务14.94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同时依托现有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尾矿库溢流水、渗滤液和库区雨水等。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位于金钗垄尾矿库初期坝下游,设计处理规模30000m3/d;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0m3/d,均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一部分回用至选厂,一部分直接排入东河。

对库区应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查明岩溶位置、特性,采取可靠的岩溶治理措施。对尾矿库采取全库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堆排方式采用湿式堆排,尾矿浆通过输送管道排入库区。尾矿库干滩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水处理站污泥堆存于尾矿库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尾矿库本身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建设。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应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营运期、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采取边堆存边恢复的方式及时对堆积坝外边坡面进行覆土绿化;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整个尾矿库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防止土壤裸露而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程安全设计相关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检,避免发生地质灾害而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柿竹园 (略) 金钗垄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

建设单位

湖南柿竹园 (略)

项目概况

湖南柿竹园 (略) 拟投资54076.07 (略) 苏仙区白露塘镇东波村附近新建金钗垄尾矿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初期坝、堆积坝、排洪系统、库底防渗系统、岩溶处理、排渗设施、监测设施和废水处理站等。工程规模:尾矿堆积标高645m,尾矿库总坝高132.0m,总库容3733.90×104m3,有效库容3285.83×104m3,属于二等库,可为10000 t/d选厂服务14.94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一)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同时依托现有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尾矿库溢流水、渗滤液和库区雨水等。新建金钗垄废水处理站位于金钗垄尾矿库初期坝下游,设计处理规模30000m3/d;柴山烟冲沟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00m3/d,均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一部分回用至选厂,一部分直接排入东河。

对库区应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及施工勘察,查明岩溶位置、特性,采取可靠的岩溶治理措施。对尾矿库采取全库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尾矿堆排方式采用湿式堆排,尾矿浆通过输送管道排入库区。尾矿库干滩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处理。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废水处理站污泥堆存于尾矿库内;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尾矿库本身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建设。

(五)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应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落实施工期、营运期、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营运期采取边堆存边恢复的方式及时对堆积坝外边坡面进行覆土绿化;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对整个尾矿库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防止土壤裸露而造成水土流失等问题。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工程安全设计相关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和巡检,避免发生地质灾害而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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