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4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力成药业高端吸入制剂及复杂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力成药业高端吸入制剂及复杂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经开区皋城路与孙集路交口西南角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83512.14平方米,新建4栋生产厂房(1#、2#、4#、5#厂房)、1栋立体仓库(3#厂房)以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08平方米。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高端吸入制剂2900万瓶(盒)、复杂制剂34000万片(粒)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实验室质检产生的废气,复杂制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污水站产生的废气,危废库和*类仓库产生的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7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粉碎、罐装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过滤装置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內排,车间内部空气在空调净化系统中过滤后参与内部循环;制粒、干燥、微丸包衣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过滤装置+二级水洗+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危废库和*类仓库废气密闭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烷总烃、*醇、*腈、*苯、二氯*烷、三氯*烷、*酸*酯、*酮、氯化氢、硫化氢和氨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排放量63410t/a,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质检首次清洗水作为危废处理,食堂清洗用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冷凝废水、初期雨水、质检后续清洗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t/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冷却塔用水、纯水制备浓水汇合纳管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合理布局车间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排放。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纯水制备的废旧滤芯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固废、质检首次清洗废水、生产过程中的废旧滤芯、设备清洗废*醇、过期试剂、过期留样原辅料及过期留样产品、不合格品、除尘系统收集的滤尘、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置于危废库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力成药业高端吸入制剂及复杂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力成药业高端吸入制剂及复杂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经开区皋城路与孙集路交口西南角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83512.14平方米,新建4栋生产厂房(1#、2#、4#、5#厂房)、1栋立体仓库(3#厂房)以及相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建筑面积*.08平方米。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高端吸入制剂2900万瓶(盒)、复杂制剂34000万片(粒)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实验室质检产生的废气,复杂制剂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污水站产生的废气,危废库和*类仓库产生的废气。为减少项目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将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7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粉碎、罐装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过滤装置净化处理后在车间內排,车间内部空气在空调净化系统中过滤后参与内部循环;制粒、干燥、微丸包衣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过滤装置+二级水洗+除湿+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危废库和*类仓库废气密闭负压集中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非*烷总烃、*醇、*腈、*苯、二氯*烷、三氯*烷、*酸*酯、*酮、氯化氢、硫化氢和氨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废水排放量63410t/a,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质检首次清洗水作为危废处理,食堂清洗用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清洗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冷凝废水、初期雨水、质检后续清洗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600t/d,处理工艺: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冷却塔用水、纯水制备浓水汇合纳管排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合理布局车间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排放。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袋、纯水制备的废旧滤芯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固废、质检首次清洗废水、生产过程中的废旧滤芯、设备清洗废*醇、过期试剂、过期留样原辅料及过期留样产品、不合格品、除尘系统收集的滤尘、废活性炭、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以及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置于危废库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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